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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是一种最严厉的刑罚方法.如果说理论工作者还只是抽象地谈论死刑的严厉性的话,那么法官在具体适用死刑时不仅要直接面对即将被剥夺生命的被告人,而且还要面对由于死刑判决的不可逆转而带来的心理压力.然而从司法实践来看,死刑的裁量仍存在诸多难以令人满意的地方.其突出表现一是在司法实践中死刑的裁量存在过多、过滥的问题;二是死刑的裁量存在案件不平衡、时间不平衡、地区不平衡的问题.造成死刑裁量过多过滥及量刑不平衡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笔者拟选择其中三个主要的因素加以分析,并就教于学者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