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的法学教育经历了1977年的恢复重启、1980~1998年的稳步发展、1999年至今的全面提升三个发展阶段,取得了重大成就。培养的人才大大增加、促进了我国立法事业的发展、提升了我国的立法水平、铸造了公民的法律理念和守法习惯等。但40年发展之后,也出现了法科学生的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受教育体制以及评价体系制约等问题,需要进行认真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