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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近代两次大规模的对西洋法的概括继受,将其推向了发达国家的行列,同时也种下了近代法律制度与日本社会文化和秩序原理之间矛盾的种子。日本的法社会学在这一背景下兴起,也因此肩负起这一独特的使命。针对这一特殊使命,二战后,法社会学界提出了以西方社会为目标的“近代化论”。在近代化的课题下,最具代表性的理论是川岛武宜的法意识论。然而在现代日本,“近代化论”渐渐丧失了其说服力,川岛的法意识论也遭到质疑。六本佳平在这一背景下,批判地继承了川岛的理论,构建了自己的纠纷处理理论,并将川岛命题和法意识论向前推进。他基于新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