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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综又称拗语,为修辞格的一种。指为了达到特殊的表达效果而改变语句常态,形成参差交错的结构。错综有如下几种形式:
1.互换。又称旋造。指将上下文中相对应的词语互换位置。例如:
①“酿泉为酒,泉香而酒洌。”(欧阳修《醉翁亭记》)本应为“泉洌而酒香”,却特意将“洌”与“香”互换位置。
②“使人意夺神骇,心折骨惊。”(江淹《别赋》)本应为“骨折心惊”,却有意将“心”与“骨”互换位置。
③“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错
《论贵粟疏》)本应为“轻离家乡”,却故意写作“离乡轻家”。
例①的改变使泉与酒具有了共同的特点,即香醇与清洌。例②的互换给人的直接感受是把一个正常的词组折断重新安排,且与前文“意夺神骇”相呼应,将心理感受放在前面,产生凄怆之感。例③“离乡”与“不地著”相照应,突出“离开”的意思。此外,这种非常态的结构令人读来耳目一新,意味隽永。
2.分说。又可称为“分说互见”。指分别叙述行为的共同参与者。例如:
①“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遂为母子如初。”(《左传·郑伯克段于鄢》隐公元年)庄公与姜氏同入同出却分别叙述。
②“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白居易《琵琶引》)主人与客人一同下马又一同进入船舱对饮,却分述为“主人下马”“客在船”。
例①的分述造成排比句,将二人的共同行为分别叙述,更加突出了他们当时的表现,文句也优美活泼。例②的分述强调了主人与客人即将分别后的行为,主人仍骑马返回,而客人则要乘船离去。这种表达手法今人仍在采用。如“到夜晚,爹想祖母我想娘。”(《智取威虎山》小常宝唱词)二人同想,想的也是相同的两个人,但分述可以表现出各有侧重的另一面,即表现出传统的孝道“爹想祖母”为主,又表现出自然的亲情“我想娘”为主。
3.错举。即把下文的词语顺序与上文的词语顺序变改交错。例如:
①“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荀子·天论》)“大天”与“畜物”相应,“畜物”却有意写为“物畜”。
②“薄罚不为慈,诛严不为戾”。(韩非《五蠹》)“薄罚”与“严诛”相应,“严诛”却有意写为“诛严”。把下文的词语顺序与上文相应者改变一下,读起来更加上口,且行文避免了呆板。
4.参差。又称词面错综、伸缩文身。长句与短句、整句与散句相间使用。例如:
①“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吕氏春秋·察今》)若与上文相应,可为“人我同耳”,却变改一下写作“人与我同耳”,强调别人与我作对比,是相同的。
②“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李斯《谏逐客书》)上文“地广者”“国大者”,下文“兵强者”却有意写作“兵强”,使文句更加简练。
5.换型。又称变化句式,语气错综。不同句型在表述中交错使用。例如:
①“夫免身立功,以明先王之迹,臣之上计也;离毁辱之诽谤,堕先王之名,臣之所大恐也。”(乐毅《报燕惠王书》)上文“免身立功,以明先王之迹”,下文为“离毁辱之诽谤,堕先王之名”。上文后一分句为目的,下文之后一分句为结果。又:上文“臣之上计也”,下文为“臣之所大恐也”。下文用了所字结构。
②“劳之来之,匡之直之,辅之翼之,使自得之,又从而振德之。”(《孟子·滕文公上》)上文前三个分句用了相同的句式,后文则将宾语“之”前的动词由
单字变为双字,于是加上其他成分写为两个分句。
参考文献
《语文百科大典》,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6
(通讯地址:100089 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
1.互换。又称旋造。指将上下文中相对应的词语互换位置。例如:
①“酿泉为酒,泉香而酒洌。”(欧阳修《醉翁亭记》)本应为“泉洌而酒香”,却特意将“洌”与“香”互换位置。
②“使人意夺神骇,心折骨惊。”(江淹《别赋》)本应为“骨折心惊”,却有意将“心”与“骨”互换位置。
③“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错
《论贵粟疏》)本应为“轻离家乡”,却故意写作“离乡轻家”。
例①的改变使泉与酒具有了共同的特点,即香醇与清洌。例②的互换给人的直接感受是把一个正常的词组折断重新安排,且与前文“意夺神骇”相呼应,将心理感受放在前面,产生凄怆之感。例③“离乡”与“不地著”相照应,突出“离开”的意思。此外,这种非常态的结构令人读来耳目一新,意味隽永。
2.分说。又可称为“分说互见”。指分别叙述行为的共同参与者。例如:
①“公入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遂为母子如初。”(《左传·郑伯克段于鄢》隐公元年)庄公与姜氏同入同出却分别叙述。
②“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白居易《琵琶引》)主人与客人一同下马又一同进入船舱对饮,却分述为“主人下马”“客在船”。
例①的分述造成排比句,将二人的共同行为分别叙述,更加突出了他们当时的表现,文句也优美活泼。例②的分述强调了主人与客人即将分别后的行为,主人仍骑马返回,而客人则要乘船离去。这种表达手法今人仍在采用。如“到夜晚,爹想祖母我想娘。”(《智取威虎山》小常宝唱词)二人同想,想的也是相同的两个人,但分述可以表现出各有侧重的另一面,即表现出传统的孝道“爹想祖母”为主,又表现出自然的亲情“我想娘”为主。
3.错举。即把下文的词语顺序与上文的词语顺序变改交错。例如:
①“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孰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荀子·天论》)“大天”与“畜物”相应,“畜物”却有意写为“物畜”。
②“薄罚不为慈,诛严不为戾”。(韩非《五蠹》)“薄罚”与“严诛”相应,“严诛”却有意写为“诛严”。把下文的词语顺序与上文相应者改变一下,读起来更加上口,且行文避免了呆板。
4.参差。又称词面错综、伸缩文身。长句与短句、整句与散句相间使用。例如:
①“古今一也,人与我同耳”。(《吕氏春秋·察今》)若与上文相应,可为“人我同耳”,却变改一下写作“人与我同耳”,强调别人与我作对比,是相同的。
②“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李斯《谏逐客书》)上文“地广者”“国大者”,下文“兵强者”却有意写作“兵强”,使文句更加简练。
5.换型。又称变化句式,语气错综。不同句型在表述中交错使用。例如:
①“夫免身立功,以明先王之迹,臣之上计也;离毁辱之诽谤,堕先王之名,臣之所大恐也。”(乐毅《报燕惠王书》)上文“免身立功,以明先王之迹”,下文为“离毁辱之诽谤,堕先王之名”。上文后一分句为目的,下文之后一分句为结果。又:上文“臣之上计也”,下文为“臣之所大恐也”。下文用了所字结构。
②“劳之来之,匡之直之,辅之翼之,使自得之,又从而振德之。”(《孟子·滕文公上》)上文前三个分句用了相同的句式,后文则将宾语“之”前的动词由
单字变为双字,于是加上其他成分写为两个分句。
参考文献
《语文百科大典》,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6
(通讯地址:100089 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