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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耕地保护政策的深入执行,部分地区耕地保护与经济发展间的矛盾日益突出,突破行政界线的耕地保护已成为当前的一个热点问题。本文对这种突破行政界限的耕地保护模式暂时定义为区域协调耕地保护模式,并利用博弈模型对现行耕地保护模式和区域协调耕地保护模式进行分析,得出在使用相同的成本下,区域协调耕地保护可以实现耕地保护的最优化。
耕地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已引起各国政府高度重视,我国也特别重视耕地保护。近年来,我国“吃饭”和“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突破行政界线限制的耕地保护呼声越来越高,是否实行“异地指标调剂”现在已成为我国耕地保护中的一个热点问题。笔者对这种“异地指标调剂”暂时定义为区域协调耕地保护模式。区域协调耕地保护模式影响到方方面面利益。从耕地保护所获利益主体不同,笔者将其划分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户。由于耕地保护获利主体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社会经济地位差异以及所获利益大小不一,造成所采取的耕地保护行为也不尽相同。因此,笔者采用博弈模型对这种区域协调耕地保护模式进行探讨。
耕地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已引起各国政府高度重视,我国也特别重视耕地保护。近年来,我国“吃饭”和“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突破行政界线限制的耕地保护呼声越来越高,是否实行“异地指标调剂”现在已成为我国耕地保护中的一个热点问题。笔者对这种“异地指标调剂”暂时定义为区域协调耕地保护模式。区域协调耕地保护模式影响到方方面面利益。从耕地保护所获利益主体不同,笔者将其划分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户。由于耕地保护获利主体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社会经济地位差异以及所获利益大小不一,造成所采取的耕地保护行为也不尽相同。因此,笔者采用博弈模型对这种区域协调耕地保护模式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