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民法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律基础课程,其学习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拟对当前民法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相关教学实践,就如何完善民法课程教学体系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民法 教学工作 现状研究
民法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法学专业16门主干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核心课,同时也是众多高校的公共基础课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民法内容丰富,理论博大精深,要将民法知识全面准确地介绍给学生,实非易事。作为一名一线教师,笔者多年从事民法课程教学工作,其中既包括法学本科专业民法教学,也包括非法学专业民法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对其加以分析,为今后民法课程教学工作的顺利展开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当前民法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学生重视程度不高。很多学生没有认识到民法课程学习的重要性,在学习过程中敷衍了事,积极性不高,抱着应试的心态来学习,学习效率不高,不愿意主动思考、探讨。这是基于一些同学只重视专业课,而忽视了公共课程的心态导致的,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导致学习停留在表面,甚至有些同学平时上课从未认真听讲,考试前临时抱佛脚,突击背几天法条,做几天练习,只求考试能过关,这种心理严重影响了大家学习民法课程的热情,完全无法掌握民法的精髓。殊不知,民法课程的学习对于今后大家的工作、生活都有很大的帮助,民法规则的掌握对于今后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的解决,能发挥一定的作用。
2.课程设置不够合理。很多院校对于民法课程的重视程度不高,课时的设置不够合理,对课程的定性不够准确。有些学校将民法周课时设置为2课时,对于民法课程教学工作而已,2课时是远远不够的。民法课程包括民法总论、民法分论两个部分,其中民法分论中涵盖债权、物权、婚姻、继承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如果课堂教学仅仅只涉及到民法总论部分,必然不利于同学掌握整个民法知识体系,学习也只能停留在表面,无法深入掌握民法具体规则,不利于今后实践中相关法律问题的解决,也就无法发挥民法课程学习的重要作用。笔者曾在任教班级就学生对民法学习的兴趣点做过一个调查,85.6%的学生认为民法学习的重点应该在民法分论而非民法总论,现行课时安排显然不能满足学生对于民法知识学习的要求。
3.教学手段有限。由于民法课程相对于其他法学课程而言,理论性较强,除了课堂教学以为,很难引入其他教学手段,如模拟法庭等。这就导致民法课程教学工作中存在教学手段单一,教学模式相对固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自由发挥空间不足,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如果能提高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加强课堂互动,必然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大大地提高课堂学习的效率。
二、解决民法教学工作中现存问题的对策分析
根据对上述民法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教学工作实际要求,笔者对如何加强民法课程学习,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学生的重视程度,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民法学对于整个法律体系而言,发挥着重要的基石作用,现行的《民法通则》也是非常重要的单行法之一。掌握好民法的相关法律规则,可以为学习其他法律打好基础。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每位公民都应当掌握必要的一些法律知识,对于今后的工作、生活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在校的大学生,奠定良好的法律知识体系基础,是必须完成的任务,只有懂法,才能更好地守法;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只有同学能认识到民法学习的重要意义,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过程中去,转变心态,加强认识,才能有效地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兴趣。
2.适当增加民法课程的课时,彰显民法课程的重要性。各高校在课程设置时,可以增加民法的课时量,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应安排每周六课时,共开设两学期,才能完成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的课程讲授;非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应安排每周四课时,开设一学期,在讲授民法总论的同时,适当讲授民法分论的重要知识点,虽然无法做到面面俱到,但是重要知识点的讲授可以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民法知识体系。充足的课时安排,能保证教师有充分的课时来进行课堂理论知识的讲授,梳理相关知识点,最大限度地扩充知识结构。
3、引入多种教学方法,提高课堂学习效率,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在理论知识讲授的同时,可以尝试教学形式多元化,比如可以组织学生到人民法院旁听民事案件的审判,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又可以使教学活动更具有灵活性。组织学生旁听之后,要求学生提交心得体会,并适时地利用课堂实训时间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動,将所学知识与司法审判实践相结合,可以极大地提高学习效率。除此之外,加强课程教学改革力度,若能在教学过程中引入最新的微课、慕课等教学手段,摆脱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必能在民法教学工作中取得突破和创新。通过向学生介绍民事法律争议处理过程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可以使学生了解民事纠纷或民商事法律事务中当事人的目标,并切实感受当事人在实现目标过程的优势和劣势,达到融会贯通理论知识点.解决未来职业实践中难点问题的目的。
民法学教学工作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基础教学活动,应得到相应的重视和关注,以期未来能实现规范教学,发挥民法学课程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语湘.公安院校民法课程的改革和建设[J]福建警察学学报.2016年第1期
[2]孟朝艳.民法思维能力培养需求下的“参与式”实践教学法研究[J].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
[3]董玉鹏.论模拟教学法在民商法学主干课程中的应用[J]考试周刊.2013年第4期
关键词:民法 教学工作 现状研究
民法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法学专业16门主干课程之一,是法学专业的基础课、核心课,同时也是众多高校的公共基础课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民法内容丰富,理论博大精深,要将民法知识全面准确地介绍给学生,实非易事。作为一名一线教师,笔者多年从事民法课程教学工作,其中既包括法学本科专业民法教学,也包括非法学专业民法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对其加以分析,为今后民法课程教学工作的顺利展开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一、当前民法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学生重视程度不高。很多学生没有认识到民法课程学习的重要性,在学习过程中敷衍了事,积极性不高,抱着应试的心态来学习,学习效率不高,不愿意主动思考、探讨。这是基于一些同学只重视专业课,而忽视了公共课程的心态导致的,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导致学习停留在表面,甚至有些同学平时上课从未认真听讲,考试前临时抱佛脚,突击背几天法条,做几天练习,只求考试能过关,这种心理严重影响了大家学习民法课程的热情,完全无法掌握民法的精髓。殊不知,民法课程的学习对于今后大家的工作、生活都有很大的帮助,民法规则的掌握对于今后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问题的解决,能发挥一定的作用。
2.课程设置不够合理。很多院校对于民法课程的重视程度不高,课时的设置不够合理,对课程的定性不够准确。有些学校将民法周课时设置为2课时,对于民法课程教学工作而已,2课时是远远不够的。民法课程包括民法总论、民法分论两个部分,其中民法分论中涵盖债权、物权、婚姻、继承等多个方面的内容。如果课堂教学仅仅只涉及到民法总论部分,必然不利于同学掌握整个民法知识体系,学习也只能停留在表面,无法深入掌握民法具体规则,不利于今后实践中相关法律问题的解决,也就无法发挥民法课程学习的重要作用。笔者曾在任教班级就学生对民法学习的兴趣点做过一个调查,85.6%的学生认为民法学习的重点应该在民法分论而非民法总论,现行课时安排显然不能满足学生对于民法知识学习的要求。
3.教学手段有限。由于民法课程相对于其他法学课程而言,理论性较强,除了课堂教学以为,很难引入其他教学手段,如模拟法庭等。这就导致民法课程教学工作中存在教学手段单一,教学模式相对固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自由发挥空间不足,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如果能提高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加强课堂互动,必然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大大地提高课堂学习的效率。
二、解决民法教学工作中现存问题的对策分析
根据对上述民法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结合教学工作实际要求,笔者对如何加强民法课程学习,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提高学生的重视程度,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民法学对于整个法律体系而言,发挥着重要的基石作用,现行的《民法通则》也是非常重要的单行法之一。掌握好民法的相关法律规则,可以为学习其他法律打好基础。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每位公民都应当掌握必要的一些法律知识,对于今后的工作、生活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一名在校的大学生,奠定良好的法律知识体系基础,是必须完成的任务,只有懂法,才能更好地守法;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只有同学能认识到民法学习的重要意义,才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习过程中去,转变心态,加强认识,才能有效地提高学习效率和学习兴趣。
2.适当增加民法课程的课时,彰显民法课程的重要性。各高校在课程设置时,可以增加民法的课时量,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应安排每周六课时,共开设两学期,才能完成民法总论和民法分论的课程讲授;非法学专业课程设置应安排每周四课时,开设一学期,在讲授民法总论的同时,适当讲授民法分论的重要知识点,虽然无法做到面面俱到,但是重要知识点的讲授可以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民法知识体系。充足的课时安排,能保证教师有充分的课时来进行课堂理论知识的讲授,梳理相关知识点,最大限度地扩充知识结构。
3、引入多种教学方法,提高课堂学习效率,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在理论知识讲授的同时,可以尝试教学形式多元化,比如可以组织学生到人民法院旁听民事案件的审判,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既可以提高学生的学习热情,又可以使教学活动更具有灵活性。组织学生旁听之后,要求学生提交心得体会,并适时地利用课堂实训时间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動,将所学知识与司法审判实践相结合,可以极大地提高学习效率。除此之外,加强课程教学改革力度,若能在教学过程中引入最新的微课、慕课等教学手段,摆脱传统教学模式的束缚,必能在民法教学工作中取得突破和创新。通过向学生介绍民事法律争议处理过程中存在的典型问题,可以使学生了解民事纠纷或民商事法律事务中当事人的目标,并切实感受当事人在实现目标过程的优势和劣势,达到融会贯通理论知识点.解决未来职业实践中难点问题的目的。
民法学教学工作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基础教学活动,应得到相应的重视和关注,以期未来能实现规范教学,发挥民法学课程的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1]李语湘.公安院校民法课程的改革和建设[J]福建警察学学报.2016年第1期
[2]孟朝艳.民法思维能力培养需求下的“参与式”实践教学法研究[J].内蒙古财经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
[3]董玉鹏.论模拟教学法在民商法学主干课程中的应用[J]考试周刊.201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