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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南公安经侦部门以深化公安改革和推进“四项建设”为契机,以参与防范和化解经济领域风险隐患为重心,做好服务发展工作,做深警务创新探索,做实推动长远根基,做精经侦专业队伍,不断提升经侦工作绩效和水平,为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问:云南公安经侦部门在创新警务机制、提升实战能力、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方面,探索了哪些有效做法?
王伟:2015年3月,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成立了云南省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作战指挥中心,实现了信息与指挥、技术与行动、资源与实战一体化运行的扁平化指挥调度系统。指挥中心建成后,通过统筹信息、技术、执法监督、跨境协作等资源,依托视频通讯、数字技术等手段,对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提级管辖、指挥调度,集中优势警力、优势资源攻坚克难,构建了快速反应、合成作战、高效指挥的经侦工作扁平化指挥调度体系。
经过一年多的实战运作,指挥中心直接指挥、参与侦办了“3·09”和“3·26”伪造假币案、“12·03”妨害信用卡管理案、“9·10”特大非法经营案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
在健全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体系方面,经侦总队一方面紧紧抓住各级经侦部门能力建设,以警务实战化为核心,不断提升经侦部门主动发现、主动进攻、信息导侦、精确打击、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在“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上下功夫、出成效。另一方面,牢牢抓住派出所职能延伸工作,要求各地经侦部门切实指导和帮助派出所做好经济犯罪信息收集、上报,宣传、发动群众开展经济犯罪防范,严密教育和管控辖区有经济犯罪劣迹人员和参与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重点人员的工作,切实指导和帮助派出所规范受理案件投诉举报,办理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常见、多发性经济犯罪案件。
目前,全省已初步形成总队、支队、大队、派出所四级受案、办案机制,有效回应了群众、企业、社会的诉求,及时打击和震慑了经济犯罪。
问:近年来,云南公安机关在打击假币犯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王伟:假币困扰着人们的生活,掠夺着人们辛辛苦苦积攒起来的财富。假币的泛滥,会造成国家经济不稳定,甚至酿成经济和社会危机。公安经侦部门作为打击假币犯罪的职能部门,必须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遏制假币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假币违法犯罪给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的危害。
云南公安经侦部门始终保持对假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假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共立假币案件143起,破1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1人,缴获假币3959.54万元,银行临柜收缴4527.52万元,警银收缴比为87.45%,各项指标均排在全国前列,得到了公安部的充分肯定。
在专项行动中,我们确定的战略是“以信息为支撑”,凡是10万元以上的假币案,总队必须指派技术人员到案发现场进行分析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并根据假币案件情况及时分析掌握全省假币案件规律特点和动态,指导全省的打击防范工作。
我们充分意识到,打击假币犯罪不能靠公安经侦部门单兵作战,必须积极与各警种、各金融机构密切协作。为更广泛、及时地收集假币犯罪信息,我们与人民银行多方协商,建立了公安机关与人民银行打击假币犯罪信息交换工作协作制度,明确了协作内容、协作规程、工作要求和表彰奖励等内容。
按照协作机制,银行系统在临柜收缴假币时,发现较大数额假币或发现新版假币时,要及时通知公安经侦部门作技术处理,经侦部门及时派员查勘银行临柜收缴假币、提取票样,必要时可办理借阅手续,由公安机关保管票样。
针对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识别能力、防范意识差的特点,我们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打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的支持,印制、发放反假币宣传品,提醒、督促银行网点和农村信用社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媒体扩大社会影响面,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反假币斗争的积极性。
问: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于推动经济增长、激发经济活力、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云南公安经侦部门在服务非公经济方面有哪些举措?
王伟:近年来,云南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切实增强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以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各类非公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秩序。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始终紧贴经济发展,紧靠社会民生,积极推进经侦工作进社区、入企业、联行业,面向群众“送防范、保民生”,面向企业、行业“送建议、保安全”,面向监管部门“送预警、保秩序”,有效发挥公安经侦部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和服务民生的作用。同时,完善和推行重点非公企业联系制度,完善办案回告制度。在侦查办案过程中,及时告知立案、破案进展及挽回损失情况,帮助企业整改隐患、堵塞漏洞,并积极开展警企合作,组织民警进企业,采取走访和进驻形式,宣传法制,排查隐患,化解矛盾,有效发挥公安经侦部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和服务民生的作用。
云南公安经侦部门还着力推行“阳光警务”,通过召开特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询意见建议,把握社会诉求新变化,改变工作作风,主动发现、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问:今后云南公安经侦部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以更好地加强和改进经侦工作?
王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云南公安经侦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经侦局、云南省公安厅加强和改进经侦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强化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找准新形势下经侦工作的定位,全面抢抓深化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的历史机遇,谋划长远,找准切入点,狠抓落实,提升新能力,在更高起点上,用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推动经侦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是主动作为打击防控经济犯罪,打造“有为经侦”。不断提升经侦部门立体防范、强力打击、高效破案、全力挽损能力,有效遏制经济犯罪高发、多发势头。
二是持之以恒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智慧经侦”。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信息一体化”思路,抓住载体建设、信息管理、深度应用的关键环节,全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
三是多策并举抓好警务实战化,建设“主动经侦”。依托云南省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作战指挥中心,加快经侦警务实战化建设步伐,突出基础强侦、信息导侦、科技助侦、实战兴侦建设主线,解决资源配置不均、指挥调度不畅、信息滞后、合成作战不力等突出问题,把握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主动权。
四是问题导向倒逼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经侦”。通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努力,普遍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不断提高经侦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五是专业建警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素质经侦”。按照习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以铸造忠诚警魂为根本,以科学管理队伍为核心,以增强素质能力为重点,以培育优良警风为保障,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在服务公安中心工作中推进经侦队伍正规化建设。
问:云南公安经侦部门在创新警务机制、提升实战能力、推动队伍专业化建设方面,探索了哪些有效做法?
王伟:2015年3月,云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成立了云南省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作战指挥中心,实现了信息与指挥、技术与行动、资源与实战一体化运行的扁平化指挥调度系统。指挥中心建成后,通过统筹信息、技术、执法监督、跨境协作等资源,依托视频通讯、数字技术等手段,对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提级管辖、指挥调度,集中优势警力、优势资源攻坚克难,构建了快速反应、合成作战、高效指挥的经侦工作扁平化指挥调度体系。
经过一年多的实战运作,指挥中心直接指挥、参与侦办了“3·09”和“3·26”伪造假币案、“12·03”妨害信用卡管理案、“9·10”特大非法经营案等一批有较大影响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
在健全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体系方面,经侦总队一方面紧紧抓住各级经侦部门能力建设,以警务实战化为核心,不断提升经侦部门主动发现、主动进攻、信息导侦、精确打击、规范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着力在“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上下功夫、出成效。另一方面,牢牢抓住派出所职能延伸工作,要求各地经侦部门切实指导和帮助派出所做好经济犯罪信息收集、上报,宣传、发动群众开展经济犯罪防范,严密教育和管控辖区有经济犯罪劣迹人员和参与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重点人员的工作,切实指导和帮助派出所规范受理案件投诉举报,办理案情简单、法律关系明确的常见、多发性经济犯罪案件。
目前,全省已初步形成总队、支队、大队、派出所四级受案、办案机制,有效回应了群众、企业、社会的诉求,及时打击和震慑了经济犯罪。
问:近年来,云南公安机关在打击假币犯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王伟:假币困扰着人们的生活,掠夺着人们辛辛苦苦积攒起来的财富。假币的泛滥,会造成国家经济不稳定,甚至酿成经济和社会危机。公安经侦部门作为打击假币犯罪的职能部门,必须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全力遏制假币违法犯罪的上升势头,最大限度地减少假币违法犯罪给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的危害。
云南公安经侦部门始终保持对假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假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2013年至2016年上半年,共立假币案件143起,破11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1人,缴获假币3959.54万元,银行临柜收缴4527.52万元,警银收缴比为87.45%,各项指标均排在全国前列,得到了公安部的充分肯定。
在专项行动中,我们确定的战略是“以信息为支撑”,凡是10万元以上的假币案,总队必须指派技术人员到案发现场进行分析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并根据假币案件情况及时分析掌握全省假币案件规律特点和动态,指导全省的打击防范工作。
我们充分意识到,打击假币犯罪不能靠公安经侦部门单兵作战,必须积极与各警种、各金融机构密切协作。为更广泛、及时地收集假币犯罪信息,我们与人民银行多方协商,建立了公安机关与人民银行打击假币犯罪信息交换工作协作制度,明确了协作内容、协作规程、工作要求和表彰奖励等内容。
按照协作机制,银行系统在临柜收缴假币时,发现较大数额假币或发现新版假币时,要及时通知公安经侦部门作技术处理,经侦部门及时派员查勘银行临柜收缴假币、提取票样,必要时可办理借阅手续,由公安机关保管票样。
针对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村群众识别能力、防范意识差的特点,我们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打击假币违法犯罪活动的支持,印制、发放反假币宣传品,提醒、督促银行网点和农村信用社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媒体扩大社会影响面,激发社会各界参与反假币斗争的积极性。
问: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蓬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于推动经济增长、激发经济活力、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云南公安经侦部门在服务非公经济方面有哪些举措?
王伟:近年来,云南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切实增强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以打击经济犯罪、维护各类非公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为非公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秩序。
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始终紧贴经济发展,紧靠社会民生,积极推进经侦工作进社区、入企业、联行业,面向群众“送防范、保民生”,面向企业、行业“送建议、保安全”,面向监管部门“送预警、保秩序”,有效发挥公安经侦部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和服务民生的作用。同时,完善和推行重点非公企业联系制度,完善办案回告制度。在侦查办案过程中,及时告知立案、破案进展及挽回损失情况,帮助企业整改隐患、堵塞漏洞,并积极开展警企合作,组织民警进企业,采取走访和进驻形式,宣传法制,排查隐患,化解矛盾,有效发挥公安经侦部门服务企业、服务基层和服务民生的作用。
云南公安经侦部门还着力推行“阳光警务”,通过召开特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询意见建议,把握社会诉求新变化,改变工作作风,主动发现、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问:今后云南公安经侦部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以更好地加强和改进经侦工作?
王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云南公安经侦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经侦局、云南省公安厅加强和改进经侦工作的部署要求,继续强化大局意识、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找准新形势下经侦工作的定位,全面抢抓深化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的历史机遇,谋划长远,找准切入点,狠抓落实,提升新能力,在更高起点上,用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推动经侦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一是主动作为打击防控经济犯罪,打造“有为经侦”。不断提升经侦部门立体防范、强力打击、高效破案、全力挽损能力,有效遏制经济犯罪高发、多发势头。
二是持之以恒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智慧经侦”。按照“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信息一体化”思路,抓住载体建设、信息管理、深度应用的关键环节,全力推进基础信息化建设。
三是多策并举抓好警务实战化,建设“主动经侦”。依托云南省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作战指挥中心,加快经侦警务实战化建设步伐,突出基础强侦、信息导侦、科技助侦、实战兴侦建设主线,解决资源配置不均、指挥调度不畅、信息滞后、合成作战不力等突出问题,把握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主动权。
四是问题导向倒逼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经侦”。通过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努力,普遍实现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不断提高经侦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五是专业建警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素质经侦”。按照习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以铸造忠诚警魂为根本,以科学管理队伍为核心,以增强素质能力为重点,以培育优良警风为保障,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动力,在服务公安中心工作中推进经侦队伍正规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