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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地域性”的由来
1920~1930 年代,欧洲的现代主义建筑思潮逐渐成熟,并在美国传播和发展,至1950~1960 年代国际式建筑遍布全球,但同时也造成了文化的日益趋同和建筑特色的消隐。在这种情况下,地域主义的思想又逐渐回归到人们的视线,成为当今建筑界的主流思想之一。1950~1960 年代,越来越多的建筑师开始关注建筑的地域性。如1954年,瑞士历史学家及建筑评论家吉迪翁在美国《建筑实录》杂志上发表文章《新地域主义》指出建筑与地域存在某种关联1957 年,美国建筑师J·斯特林发表了《论地域主义与现代建筑》,明确地将地域主义与国际式相提并论;1959 年,瑞典建筑师R·厄斯金在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于荷兰奥特洛召开的会议上阐述其地域主义的观念:地域主义并非狭隘的民族主义,而应融入现代建筑;1964年,伯纳德·鲁道夫斯基在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举办了题为“没有建筑师的建筑”的主题展览,并出版了同名著作,介绍世界各地的乡土建筑,推动了地域性建筑的探索研究。1990 年以后,全球化的影响让地域主义逐步发展为“全球性地域建筑”(Glocal Architecture)概念。glo是globel的缩写,指全球;cal 是 local 的缩写,指地方,即“思维全球化,行动地域化”(Thinking Globally,acting locally):一方面,由于交通和信息传媒的快速发展导致地域差异缩小和文化趋同现象;另一方面,建筑设计更加注重地域特征和文化回归。当代地域性建筑既应当是全球性的建筑也是具备地方特色的新建筑,对世界文化的吸取和对地域文化的追求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建筑界一直致力于对中国当代建筑创作中地域性表达的探索和研究。1953 年,梁思成先生在中国建筑工程学会成立大会上做了《建筑艺术中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问题》的发言,提出以中国传统建筑的法式为设计依据,推崇运用民族形式。这一理念的代表作品有 1954 年建成的重庆西南大会堂、厦门大学建南楼群等。1960~1970 年代,国内出现了一批以借鉴民居的地域性建筑创作,如桂林七星岩、伏波楼、芦笛岩等风景建筑、桂林榕湖饭店、广州泮溪酒家等。1997 年,在北京召开的“当代乡土建筑——现代化的传统”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吴良镛先生做了《乡土建筑的现代化,现代建筑的地区化——在中国新建筑的探索道路上》的主旨报告,在报告中吴院士介绍了国外地域主义的发展历史和当前的动态,并提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以“民族建筑”代表中国地域性建筑并不适宜,对中国建筑地域性的探索研究应着眼于“地区建筑”,同时“要以批判、发展的眼光对待地区建筑”。2012 年,天津大学副教授戴路及其研究生王瑾瑾在《建筑学报》发表《新世纪十年中国地域性建筑研究
(2000-2009)》一文,通过对 21 世纪前十年中国地域性建筑创作的案例分析,总结出这一时期中国地域性建筑创作具有“对建筑创作环境的回应、建筑技术的多元化取向、地域文化的多维度表达、可持续发展理念、人文生活的重塑”等五方面的特点,并提出对我国地域性建筑发展的展望。(以上资料由笔者从玉潘亮老师论文《南宁当代地域性建筑创作探索》中整理编辑)
二、从地域性角度探索传统民居改造
笔者认为建筑的地域性不仅需要体现在建筑的立面造型上,还需要融入建筑本身的使用功能与建筑肌理中,同时在探究建筑的地域性时不仅仅涉及到文化地域性,还需要融合进当地气候条件,居民的居住习惯等方面。而地域性特点一方面需要在新的建筑作品中体现,另一方面地域性也应该在一些旧建筑的改造中表现出来。地域性是一种积淀,是当地各方面特色的一种展现。而一个地方的传统民居恰恰是当地文化的一种变现形式,同时传统民居也是适应当地气候与居民居住习惯的一种建筑形式。可以说,传统民居是一种带有地域性特色的建筑形式,如何让它与新时代接轨并满足当今时代人们对于建筑空间的需求,是一个值得我们探究的课题。
南宁市中山路地段旧城改造项目的启动引发了笔者的深思,城市中旧城改造的方式只有推倒重建吗?原先的旧建筑民居真的没有改造的潜力了吗?从重建后的建筑还有纯粹的地域性吗?
笔记曾在北京进行四年的大学本科阶段学习,对于北京老胡同杂院有一定的了解。北京老胡同杂院属于北京城中传统的住宅形式。相较于四合院,杂院中的面积更为狭小,住宅面积普遍只有30-40平方米,没有卫生间与厨房,灶台大多设立在院落中。经过二十世纪70-80年代的私搭乱建风潮,院落大多已经被私自搭建的棚户所占领。由于空间狭小,无法开窗没有光线也不能通风,这就导致了院落外的街道,院子和屋子里面好像没有任何关联,互相隔绝。可以说胡同杂院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城市居民的住宅需求,但是由于经济、人文情感等因素,仍有许多老人或是年轻家庭居住在胡同杂院中。
从尺度的角度分析我们发现,过去北京一般胡同宽度约4-5米,而现代一般城市次级路得宽度是30米、主路宽达百米。随着技术的进步,城市尺度越来越大,怡人的小空间被非人的巨大空间取代。按照过去人的身高与街道宽度比值(1.7/5)反推,根据现代道路宽度(30米),人的身高至少要达到10.2米。其实我们日常生活的空间单元(如居室)与过去相比是有所减少的。但我们的公共空间以及构成他们的尺度却如此巨大。从中发现的变化与冲突,值得引发我们的思考。
笔者在这里引用基本联合工作室-察社在北京西绒线胡同的改造案例做分析。
这是一个微缩的住宅,建筑面积只有30平方米。与大多数胡同杂院一样,这里与外界沟通的通道仅仅只有一个门廊,几乎不能透风并且存在着采光不足的问题,屋外的院子里面另一户人家在院内的树旁建了一个简易的小厨房。同时靠西和南侧墙上堆了很多杂物,路径混乱使院子更像临时过道。这破旧狭小的住宅要被一对年轻夫妇和他们6岁的小朋友用来居住,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
为了回应这种场所互相隔绝和断裂的状况,设计师通过植入一系列易建造的微型建筑单元。使原有建筑发生微妙的变化,产生新的建筑体系。创造了一个由城市进入家庭的渐进关系,联结室内与室外,并让光线,风,使用者的活动流动起来。同时,这种新旧元素的共同作用,也为过去和现在做了时间性的联结。设计师旨在延续建筑外立面所蕴藏的地域性元素的同时,通过对建筑内部空间的重新规划改造,满足现阶段的为这个三人小家庭提供了一处舒适又充满趣味的生活空间。
第一个建筑单元是院子里出挑阳光板屋顶的廊子。设计通过调整屋门的位置和在院子中加建这个出挑的廊子,把进院大门,门房,院子和屋子连接起来,并在室外院子里创造了新的积极的场所。原来的门房过道,变成一个换鞋与外套,置放雨具的空间。廊子面对院子变成连接屋门院子里一个檐下的室外活动场所。第二个建筑单元是个双坡顶的棚子。或者棚子也可以被视作一个有进深和内部空间的建筑立面。这个埋伏在原来3米3高檐下的棚子,首先最大化的扩大了建筑向南的采光面。同时把空调,烟道这些建筑设施包含进入它的体系内。使原有坡屋顶旧结构不被破坏。第三个建筑单元是兒童房,它包括一个不大的二层平台,和伸出屋面的一个小采光顶。由于6岁孩子需要自己独立的空间,室内的局部被分割成上下两层,由这个新增加的建筑单元来实现。采光顶大大弥补了室内里侧没有通风和采光的局面,在北侧墙上几乎无法开窗的情况下,为南北通风建立了通道。同时,局部屋顶的抬起,也让孩子的空间不至过于低矮压抑。三个钢结构单元和原有木结构房子之间发生良好互动,却又尽量凸现出他们之间的差异。结构构件尽量轻巧,构造尽量简单排除不必要的形式感。房屋的平面布局原则是,所有家具都沿边界排放,在这个极小的空间里空出最大的空隙。使室内不会因为过渡拥挤而失去必要的品质。
该项目的成功让我们更加深层次认识到了传统民居在现代化改造上的潜力。民居改造项目不仅是对文化的传承也是对地域性特点的一种延续。在保持旧建筑原有地域性特征的同时,在空间尺度以及功能上加以改造,使之符合现阶段人们的居住需求,同样也是探索“如何地域性”的一种方式。创造与延续相结合,将会是探究建筑地域性的一种新思路。
(作者单位:广西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
1920~1930 年代,欧洲的现代主义建筑思潮逐渐成熟,并在美国传播和发展,至1950~1960 年代国际式建筑遍布全球,但同时也造成了文化的日益趋同和建筑特色的消隐。在这种情况下,地域主义的思想又逐渐回归到人们的视线,成为当今建筑界的主流思想之一。1950~1960 年代,越来越多的建筑师开始关注建筑的地域性。如1954年,瑞士历史学家及建筑评论家吉迪翁在美国《建筑实录》杂志上发表文章《新地域主义》指出建筑与地域存在某种关联1957 年,美国建筑师J·斯特林发表了《论地域主义与现代建筑》,明确地将地域主义与国际式相提并论;1959 年,瑞典建筑师R·厄斯金在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AM)于荷兰奥特洛召开的会议上阐述其地域主义的观念:地域主义并非狭隘的民族主义,而应融入现代建筑;1964年,伯纳德·鲁道夫斯基在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举办了题为“没有建筑师的建筑”的主题展览,并出版了同名著作,介绍世界各地的乡土建筑,推动了地域性建筑的探索研究。1990 年以后,全球化的影响让地域主义逐步发展为“全球性地域建筑”(Glocal Architecture)概念。glo是globel的缩写,指全球;cal 是 local 的缩写,指地方,即“思维全球化,行动地域化”(Thinking Globally,acting locally):一方面,由于交通和信息传媒的快速发展导致地域差异缩小和文化趋同现象;另一方面,建筑设计更加注重地域特征和文化回归。当代地域性建筑既应当是全球性的建筑也是具备地方特色的新建筑,对世界文化的吸取和对地域文化的追求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建筑界一直致力于对中国当代建筑创作中地域性表达的探索和研究。1953 年,梁思成先生在中国建筑工程学会成立大会上做了《建筑艺术中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的问题》的发言,提出以中国传统建筑的法式为设计依据,推崇运用民族形式。这一理念的代表作品有 1954 年建成的重庆西南大会堂、厦门大学建南楼群等。1960~1970 年代,国内出现了一批以借鉴民居的地域性建筑创作,如桂林七星岩、伏波楼、芦笛岩等风景建筑、桂林榕湖饭店、广州泮溪酒家等。1997 年,在北京召开的“当代乡土建筑——现代化的传统”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中国工程院院士吴良镛先生做了《乡土建筑的现代化,现代建筑的地区化——在中国新建筑的探索道路上》的主旨报告,在报告中吴院士介绍了国外地域主义的发展历史和当前的动态,并提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以“民族建筑”代表中国地域性建筑并不适宜,对中国建筑地域性的探索研究应着眼于“地区建筑”,同时“要以批判、发展的眼光对待地区建筑”。2012 年,天津大学副教授戴路及其研究生王瑾瑾在《建筑学报》发表《新世纪十年中国地域性建筑研究
(2000-2009)》一文,通过对 21 世纪前十年中国地域性建筑创作的案例分析,总结出这一时期中国地域性建筑创作具有“对建筑创作环境的回应、建筑技术的多元化取向、地域文化的多维度表达、可持续发展理念、人文生活的重塑”等五方面的特点,并提出对我国地域性建筑发展的展望。(以上资料由笔者从玉潘亮老师论文《南宁当代地域性建筑创作探索》中整理编辑)
二、从地域性角度探索传统民居改造
笔者认为建筑的地域性不仅需要体现在建筑的立面造型上,还需要融入建筑本身的使用功能与建筑肌理中,同时在探究建筑的地域性时不仅仅涉及到文化地域性,还需要融合进当地气候条件,居民的居住习惯等方面。而地域性特点一方面需要在新的建筑作品中体现,另一方面地域性也应该在一些旧建筑的改造中表现出来。地域性是一种积淀,是当地各方面特色的一种展现。而一个地方的传统民居恰恰是当地文化的一种变现形式,同时传统民居也是适应当地气候与居民居住习惯的一种建筑形式。可以说,传统民居是一种带有地域性特色的建筑形式,如何让它与新时代接轨并满足当今时代人们对于建筑空间的需求,是一个值得我们探究的课题。
南宁市中山路地段旧城改造项目的启动引发了笔者的深思,城市中旧城改造的方式只有推倒重建吗?原先的旧建筑民居真的没有改造的潜力了吗?从重建后的建筑还有纯粹的地域性吗?
笔记曾在北京进行四年的大学本科阶段学习,对于北京老胡同杂院有一定的了解。北京老胡同杂院属于北京城中传统的住宅形式。相较于四合院,杂院中的面积更为狭小,住宅面积普遍只有30-40平方米,没有卫生间与厨房,灶台大多设立在院落中。经过二十世纪70-80年代的私搭乱建风潮,院落大多已经被私自搭建的棚户所占领。由于空间狭小,无法开窗没有光线也不能通风,这就导致了院落外的街道,院子和屋子里面好像没有任何关联,互相隔绝。可以说胡同杂院已经不能满足新时代城市居民的住宅需求,但是由于经济、人文情感等因素,仍有许多老人或是年轻家庭居住在胡同杂院中。
从尺度的角度分析我们发现,过去北京一般胡同宽度约4-5米,而现代一般城市次级路得宽度是30米、主路宽达百米。随着技术的进步,城市尺度越来越大,怡人的小空间被非人的巨大空间取代。按照过去人的身高与街道宽度比值(1.7/5)反推,根据现代道路宽度(30米),人的身高至少要达到10.2米。其实我们日常生活的空间单元(如居室)与过去相比是有所减少的。但我们的公共空间以及构成他们的尺度却如此巨大。从中发现的变化与冲突,值得引发我们的思考。
笔者在这里引用基本联合工作室-察社在北京西绒线胡同的改造案例做分析。
这是一个微缩的住宅,建筑面积只有30平方米。与大多数胡同杂院一样,这里与外界沟通的通道仅仅只有一个门廊,几乎不能透风并且存在着采光不足的问题,屋外的院子里面另一户人家在院内的树旁建了一个简易的小厨房。同时靠西和南侧墙上堆了很多杂物,路径混乱使院子更像临时过道。这破旧狭小的住宅要被一对年轻夫妇和他们6岁的小朋友用来居住,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
为了回应这种场所互相隔绝和断裂的状况,设计师通过植入一系列易建造的微型建筑单元。使原有建筑发生微妙的变化,产生新的建筑体系。创造了一个由城市进入家庭的渐进关系,联结室内与室外,并让光线,风,使用者的活动流动起来。同时,这种新旧元素的共同作用,也为过去和现在做了时间性的联结。设计师旨在延续建筑外立面所蕴藏的地域性元素的同时,通过对建筑内部空间的重新规划改造,满足现阶段的为这个三人小家庭提供了一处舒适又充满趣味的生活空间。
第一个建筑单元是院子里出挑阳光板屋顶的廊子。设计通过调整屋门的位置和在院子中加建这个出挑的廊子,把进院大门,门房,院子和屋子连接起来,并在室外院子里创造了新的积极的场所。原来的门房过道,变成一个换鞋与外套,置放雨具的空间。廊子面对院子变成连接屋门院子里一个檐下的室外活动场所。第二个建筑单元是个双坡顶的棚子。或者棚子也可以被视作一个有进深和内部空间的建筑立面。这个埋伏在原来3米3高檐下的棚子,首先最大化的扩大了建筑向南的采光面。同时把空调,烟道这些建筑设施包含进入它的体系内。使原有坡屋顶旧结构不被破坏。第三个建筑单元是兒童房,它包括一个不大的二层平台,和伸出屋面的一个小采光顶。由于6岁孩子需要自己独立的空间,室内的局部被分割成上下两层,由这个新增加的建筑单元来实现。采光顶大大弥补了室内里侧没有通风和采光的局面,在北侧墙上几乎无法开窗的情况下,为南北通风建立了通道。同时,局部屋顶的抬起,也让孩子的空间不至过于低矮压抑。三个钢结构单元和原有木结构房子之间发生良好互动,却又尽量凸现出他们之间的差异。结构构件尽量轻巧,构造尽量简单排除不必要的形式感。房屋的平面布局原则是,所有家具都沿边界排放,在这个极小的空间里空出最大的空隙。使室内不会因为过渡拥挤而失去必要的品质。
该项目的成功让我们更加深层次认识到了传统民居在现代化改造上的潜力。民居改造项目不仅是对文化的传承也是对地域性特点的一种延续。在保持旧建筑原有地域性特征的同时,在空间尺度以及功能上加以改造,使之符合现阶段人们的居住需求,同样也是探索“如何地域性”的一种方式。创造与延续相结合,将会是探究建筑地域性的一种新思路。
(作者单位:广西艺术学院建筑艺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