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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公益林建设现状
近年来,国内的经济经历了长足的发展,而这样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许多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从上个世纪末期开始,我国的环境问题就已经十分严峻,许多土地遭遇了荒漠化的毁灭性灾害,水土流失更是一年比一年爆发频繁,许多灾害性天气此起彼伏。尤其是九八洪水,让国内的环境专家迅速觉醒,开始思考生态发展的新问题。
在我国,生态方面的建设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这其中包含了公益林的建设。既然是公益林,也就是说是一项公益性质的工程,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在公益林的建设中遇到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公益林的建设进度十分缓慢。通常都会在比较偏远的地区设置公益林。但是在偏远地区,许多地方的经济都十分落后,导致文化与思想也还处在相对落后的程度。许多人为了贪求私欲,乱砍滥伐获取经济收益。另外,还有一些务农的人将地势比较低的公益林改成耕地,获取更多的农业收入,让公益林的面积被大量缩减。因为公益林所提供的补偿金并不高,也不允许人们进行砍伐,因此没有多少人愿意管理与保护。而且,自从集体管理的方式退出了历史舞台,现在大多数林地都是承包给农户,每家农户承包到的也只是很少的一部分,由于比较分散,也让农户对公益林保护的意识不高。
2 生态公益林保护的问题
2.1 补偿资金过低和补偿方式单一
当前,政府采取的公益林的补偿金发放方式还是参照管护人员的工资水平来制定的,只要提供管护人员基本的工作酬劳就可以了,但这样的低酬完全没有考虑到公益林本身所能带来的巨大收益。国家有针对林地进行专门研究的研究小组,他们经过实地考察与分析研究,得到的数据是国内的森林资源的价值可以达到两千多亿,所能带来的生态环境方面的收益是林业产品收益的13.3倍。但是,现行的补偿政策所提供的资金远远低于这个数字,标准明显不合格。而补偿方式也只是单一地向管理人员发放资金,很难调动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现实的情况就是,许多管理员甚至并不了解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因此并不能很好地完成管理与保护的工作。
2.2 受益单位未进行相应的补偿
公益林建设以后,许多相关的单位部门都获得了很大的利益,这些利益都是由公益林带来的,然而他们并没有给予相应的回报。政策并没有要求受益的单位给那些承担了损失的林农任何补偿,这种形势从根本意义上来说是非常不合理的。
2.3 补偿政策和实施机制缺乏灵活性
我国已经建设了许多公益林,然而这些公益林是分属于不同地区的,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但这方面实行的政策并没有将他们分开。我国政府对于公益林的管理方式是比较统一的,给予的补偿也是固定的标准,每个地方都一样。但是这样就缺少了灵活性,地区之间的发展状况不同。有的地方补偿还不错的价格到了另一个地方就会变成很低的补偿,这也让许多管理公益林的人没有积极保护的意识。
2.4 生态公益林保护压力加大
林业的发展经过了又一轮新的改革,集体林权制度走上了历史舞台。商品林因为由固有的林农进行经营,可以获取很高的收益,因此乱砍滥伐的现象也就少了许多。然而,公益林与之相比,就没那么尽如人意了,公益林的经营主体还没有进行具体的明确,管理人员的相关政策也没有具体的界定,这让许多公益林成为了盗匪的天堂,还有管理员自己偷盗的事件发生,情况很不乐观。
3 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3.1 制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
从国家的经济增长状况出发,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形势,制定层次不同的公益林补偿标准,让公益林的管理与保护的林农可以增加收入。而且,也要根据林农的自身经济状况以及发展需求,进行具体的补偿结构划分。具体措施可以这样:首先对那些划分为公益林的地区先进行区分,根据林地性质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补偿标准。然后,根据每一片林地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工资的标准,制定动态的补偿机制,让这个补偿的标准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随时进行调整。
3.2 选择合适的公益林管护模式,提高农户参与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
总的来说,我国目前实行的公益林的补偿标准还是偏低,而且许多农户还继续砍伐,因此没有多少人愿意进行公益林的管理。在这方面,我们应该进行更深一步的分析与研究,让农户的思想可以与先进的管理理念相融合,找出新的公益林管理模式,让农户可以提升更多的积极性。而且,我国国土面积广阔,每一个省的林地资源都是不同的,互相之间差别很大。所以,针对这一现象,我们也要针对不同省份的具体情况,选取具体的适应当地发展的林地管理方式。
3.3 普及文化教育,提高农民素质
因为大多数公益林处在偏远地区,管理者也是当地的农民。许多人因为没有受过正统的教育,对国家的相关政策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也不能理解政策中的举措对自己的管理有什么作用。因此,我国也要在这方面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尤其要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让农民的普遍素质得到提高。
3.4 受益者直接补偿
公益林的建设有许多受益者,这些相关部门包括旅游业主管部门、水电主管部门等。因为生态环境的改善,给这些部门带来了很多好处,让它们获取了更多的经济收益,因此它们也应该在生态建设当面出一份力。这样才能体现出收益者补偿受损者的原则。
森林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笔很宝贵的财富。人们对于森林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不同的认识。我们应该本着生态立县的原则,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环境的保护,真正做到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两手抓,这样才能构造出更好的生活环境,提升生活的质量。
近年来,国内的经济经历了长足的发展,而这样的发展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许多生态环境方面的问题。从上个世纪末期开始,我国的环境问题就已经十分严峻,许多土地遭遇了荒漠化的毁灭性灾害,水土流失更是一年比一年爆发频繁,许多灾害性天气此起彼伏。尤其是九八洪水,让国内的环境专家迅速觉醒,开始思考生态发展的新问题。
在我国,生态方面的建设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这其中包含了公益林的建设。既然是公益林,也就是说是一项公益性质的工程,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在公益林的建设中遇到了许多问题,这些问题导致公益林的建设进度十分缓慢。通常都会在比较偏远的地区设置公益林。但是在偏远地区,许多地方的经济都十分落后,导致文化与思想也还处在相对落后的程度。许多人为了贪求私欲,乱砍滥伐获取经济收益。另外,还有一些务农的人将地势比较低的公益林改成耕地,获取更多的农业收入,让公益林的面积被大量缩减。因为公益林所提供的补偿金并不高,也不允许人们进行砍伐,因此没有多少人愿意管理与保护。而且,自从集体管理的方式退出了历史舞台,现在大多数林地都是承包给农户,每家农户承包到的也只是很少的一部分,由于比较分散,也让农户对公益林保护的意识不高。
2 生态公益林保护的问题
2.1 补偿资金过低和补偿方式单一
当前,政府采取的公益林的补偿金发放方式还是参照管护人员的工资水平来制定的,只要提供管护人员基本的工作酬劳就可以了,但这样的低酬完全没有考虑到公益林本身所能带来的巨大收益。国家有针对林地进行专门研究的研究小组,他们经过实地考察与分析研究,得到的数据是国内的森林资源的价值可以达到两千多亿,所能带来的生态环境方面的收益是林业产品收益的13.3倍。但是,现行的补偿政策所提供的资金远远低于这个数字,标准明显不合格。而补偿方式也只是单一地向管理人员发放资金,很难调动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现实的情况就是,许多管理员甚至并不了解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因此并不能很好地完成管理与保护的工作。
2.2 受益单位未进行相应的补偿
公益林建设以后,许多相关的单位部门都获得了很大的利益,这些利益都是由公益林带来的,然而他们并没有给予相应的回报。政策并没有要求受益的单位给那些承担了损失的林农任何补偿,这种形势从根本意义上来说是非常不合理的。
2.3 补偿政策和实施机制缺乏灵活性
我国已经建设了许多公益林,然而这些公益林是分属于不同地区的,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但这方面实行的政策并没有将他们分开。我国政府对于公益林的管理方式是比较统一的,给予的补偿也是固定的标准,每个地方都一样。但是这样就缺少了灵活性,地区之间的发展状况不同。有的地方补偿还不错的价格到了另一个地方就会变成很低的补偿,这也让许多管理公益林的人没有积极保护的意识。
2.4 生态公益林保护压力加大
林业的发展经过了又一轮新的改革,集体林权制度走上了历史舞台。商品林因为由固有的林农进行经营,可以获取很高的收益,因此乱砍滥伐的现象也就少了许多。然而,公益林与之相比,就没那么尽如人意了,公益林的经营主体还没有进行具体的明确,管理人员的相关政策也没有具体的界定,这让许多公益林成为了盗匪的天堂,还有管理员自己偷盗的事件发生,情况很不乐观。
3 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3.1 制定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
从国家的经济增长状况出发,根据各地区的经济发展形势,制定层次不同的公益林补偿标准,让公益林的管理与保护的林农可以增加收入。而且,也要根据林农的自身经济状况以及发展需求,进行具体的补偿结构划分。具体措施可以这样:首先对那些划分为公益林的地区先进行区分,根据林地性质的不同制定不同的补偿标准。然后,根据每一片林地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工资的标准,制定动态的补偿机制,让这个补偿的标准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随时进行调整。
3.2 选择合适的公益林管护模式,提高农户参与公益林建设的积极性
总的来说,我国目前实行的公益林的补偿标准还是偏低,而且许多农户还继续砍伐,因此没有多少人愿意进行公益林的管理。在这方面,我们应该进行更深一步的分析与研究,让农户的思想可以与先进的管理理念相融合,找出新的公益林管理模式,让农户可以提升更多的积极性。而且,我国国土面积广阔,每一个省的林地资源都是不同的,互相之间差别很大。所以,针对这一现象,我们也要针对不同省份的具体情况,选取具体的适应当地发展的林地管理方式。
3.3 普及文化教育,提高农民素质
因为大多数公益林处在偏远地区,管理者也是当地的农民。许多人因为没有受过正统的教育,对国家的相关政策并没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也不能理解政策中的举措对自己的管理有什么作用。因此,我国也要在这方面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尤其要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让农民的普遍素质得到提高。
3.4 受益者直接补偿
公益林的建设有许多受益者,这些相关部门包括旅游业主管部门、水电主管部门等。因为生态环境的改善,给这些部门带来了很多好处,让它们获取了更多的经济收益,因此它们也应该在生态建设当面出一份力。这样才能体现出收益者补偿受损者的原则。
森林对于我们来说,是一笔很宝贵的财富。人们对于森林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有不同的认识。我们应该本着生态立县的原则,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要注意环境的保护,真正做到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两手抓,这样才能构造出更好的生活环境,提升生活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