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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以具体工程应用研究和实践为基础,结合火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各系统的特点,对电厂各系统消防措施的选择及设计原则进行总结和探讨。
关键词:电厂;消防措施;设计原则;灭火系统
目前电厂是我国乃至全球的经济命脉,若供不应求将制约着经济的發展,但如电厂中某系统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在电厂采取正确的消防措施是完全必要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电厂灭火立足于自救,为了规范消防措施的选择和设计,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生命和财产安全,汇总以下措施和原则,供相关部门参考。
1一般规定
消防给水系统必须与电厂的设计同时进行,消防用水应与全厂用水统一规划,水源应有可靠的保证;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压力应保证消防用水总量达到最大时,在任何建筑物内最不利点处,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小于13m,消火栓给水管道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电厂消防给水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发生火灾的次数及1次最大灭火用水量计算,建筑物1次灭火用水量应为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之和。
2消火栓灭火系统
2.1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防1次用水量取决于建筑物的性质和体积(参见相关规范),另外有特殊规定,如变压器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贮煤场的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当建筑物内有自动喷水、水喷雾、消火栓及其它消防用水设备时,1次灭火用水量应为上述室内需要同时使用设备的全部水量加上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的50%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相关规范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但在主厂房、贮煤场、点火油罐区周围应布置成环状;环状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在道路交叉或转弯处的地上式消火栓附近,应设置防撞设施。
2.2室内消火栓
电厂的主厂房、集中控制楼、网络控制楼、继电器室、碎煤机室、转运站、室内贮煤场、生产办公楼、材料库等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取决于建筑物的性质、高度和体积(参见相关规范)。
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管道至少应有2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管网,与室外管网连接的进水管道,每条应按满足全部用水量设计。主厂房内应设置水平环状管网,消防竖管应引自水平环状管网成枝状布置。室内消防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段,对于单层厂房、库房,当某段损坏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个;对于办公楼、其他厂房、库房,消防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当超过3条竖管时,可按关闭2条设计。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管网应在报警阀或雨淋阀前分开设置。室内消火栓若设在寒冷地区非采暖的建筑物内,可采用干式消火栓给水系统,但在进水管上应安装快速启闭阀,在室内消火栓给水管路最高处应设自动排气阀。
3水喷雾、水幕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在电厂水喷雾主要用于主厂房(包括汽轮机油箱、氢密封油装置、汽机运转层下及中间层油管道、给水泵油箱、锅炉本体燃烧器、磨煤机润滑油箱等)、主变压器、启备变压器、厂高变压器以及消防水泵房的柴油机驱动消防泵泵间等。水幕主要用于运煤栈桥及运煤隧道与转运站、筒仓、碎煤机室、主厂房连接处。自动喷水主要用于钢结构且封闭式运煤建筑物(运煤栈桥和廊道)、煤仓间皮带层等。
水喷雾系统应设雨淋阀组,设计参数如下:
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用于灭火时不应小于0.35Mpa,用于防护冷却时不应小于0.2Mpa。
水幕系统应设雨淋阀组,设计参数如下:
注:防护冷却水幕的喷水点高度每增加1m,喷水强度应增加0.1l/s.m,但超过9m时喷水强度仍采用1.0l/s.m。
自动喷水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设计参数如下:
注: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它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便于操作,且应有足够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
4泡沫灭火系统
在电厂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用于点火油罐区。单罐容量大于200m3的油罐应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200m3的油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目前电厂经常采用的气体灭火系统有低压CO2、七氟丙烷和IG541灭火系统,且均为组合分配式。
低压CO2或七氟丙烷全淹没式系统主要用于主厂房原煤仓、电缆夹层和各配电装置室;其惰化系统主要用于煤斗、煤仓,惰化系统包括灭火喷放和惰化保护两部分,惰化保护能匀速、长时间地释放药剂,可有效地抑制粉仓爆炸。IG541(由52%的氮气、40%的氩气和8%的CO2组成)全淹没系统主要用于电子设备间、SIS设备室、工程师站、单元控制室、蓄电池室、调度通信机房、继电器室等有人区域。
1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各系统喷头的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m,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m,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m。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0.5m。
6灭火器
灭火器是电厂中最简单的消防设施,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两种。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其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且1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在同1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7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增长迅猛,为了解决电力的供求矛盾,我国大力发展电力事业,电厂的建设发展尤其迅速,而且占相当大的比重,采取正确的消防措施是确保电厂各个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消防设计的相关规范,努力实现各消防系统的优化,达到保护电厂的目的。
关键词:电厂;消防措施;设计原则;灭火系统
目前电厂是我国乃至全球的经济命脉,若供不应求将制约着经济的發展,但如电厂中某系统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在电厂采取正确的消防措施是完全必要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电厂灭火立足于自救,为了规范消防措施的选择和设计,减少火灾的危害,保护人身生命和财产安全,汇总以下措施和原则,供相关部门参考。
1一般规定
消防给水系统必须与电厂的设计同时进行,消防用水应与全厂用水统一规划,水源应有可靠的保证;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压力应保证消防用水总量达到最大时,在任何建筑物内最不利点处,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小于13m,消火栓给水管道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电厂消防给水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发生火灾的次数及1次最大灭火用水量计算,建筑物1次灭火用水量应为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之和。
2消火栓灭火系统
2.1室外消火栓
室外消防1次用水量取决于建筑物的性质和体积(参见相关规范),另外有特殊规定,如变压器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贮煤场的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当建筑物内有自动喷水、水喷雾、消火栓及其它消防用水设备时,1次灭火用水量应为上述室内需要同时使用设备的全部水量加上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的50%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相关规范的规定。
一般情况下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5l/s时可布置成枝状,但在主厂房、贮煤场、点火油罐区周围应布置成环状;环状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消火栓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在道路交叉或转弯处的地上式消火栓附近,应设置防撞设施。
2.2室内消火栓
电厂的主厂房、集中控制楼、网络控制楼、继电器室、碎煤机室、转运站、室内贮煤场、生产办公楼、材料库等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室内消火栓的用水量取决于建筑物的性质、高度和体积(参见相关规范)。
室内消火栓超过10个且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15l/s时,室内消防管道至少应有2条进水管与室外管网连接,并应将室内管道连成环状管网,与室外管网连接的进水管道,每条应按满足全部用水量设计。主厂房内应设置水平环状管网,消防竖管应引自水平环状管网成枝状布置。室内消防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段,对于单层厂房、库房,当某段损坏时,停止使用的消火栓不应超过5个;对于办公楼、其他厂房、库房,消防管道上阀门的布置,当超过3条竖管时,可按关闭2条设计。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管网应在报警阀或雨淋阀前分开设置。室内消火栓若设在寒冷地区非采暖的建筑物内,可采用干式消火栓给水系统,但在进水管上应安装快速启闭阀,在室内消火栓给水管路最高处应设自动排气阀。
3水喷雾、水幕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在电厂水喷雾主要用于主厂房(包括汽轮机油箱、氢密封油装置、汽机运转层下及中间层油管道、给水泵油箱、锅炉本体燃烧器、磨煤机润滑油箱等)、主变压器、启备变压器、厂高变压器以及消防水泵房的柴油机驱动消防泵泵间等。水幕主要用于运煤栈桥及运煤隧道与转运站、筒仓、碎煤机室、主厂房连接处。自动喷水主要用于钢结构且封闭式运煤建筑物(运煤栈桥和廊道)、煤仓间皮带层等。
水喷雾系统应设雨淋阀组,设计参数如下:
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用于灭火时不应小于0.35Mpa,用于防护冷却时不应小于0.2Mpa。
水幕系统应设雨淋阀组,设计参数如下:
注:防护冷却水幕的喷水点高度每增加1m,喷水强度应增加0.1l/s.m,但超过9m时喷水强度仍采用1.0l/s.m。
自动喷水系统应设独立的报警阀组,设计参数如下:
注:系统最不利点处喷头的工作压力不应低于0.05MPa。
报警阀组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明显位置,距室内地面高度宜为1.2m。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最不利点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它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应便于操作,且应有足够排水能力的排水设施。
4泡沫灭火系统
在电厂泡沫灭火系统主要用于点火油罐区。单罐容量大于200m3的油罐应采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200m3的油罐可采用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5气体灭火系统
目前电厂经常采用的气体灭火系统有低压CO2、七氟丙烷和IG541灭火系统,且均为组合分配式。
低压CO2或七氟丙烷全淹没式系统主要用于主厂房原煤仓、电缆夹层和各配电装置室;其惰化系统主要用于煤斗、煤仓,惰化系统包括灭火喷放和惰化保护两部分,惰化保护能匀速、长时间地释放药剂,可有效地抑制粉仓爆炸。IG541(由52%的氮气、40%的氩气和8%的CO2组成)全淹没系统主要用于电子设备间、SIS设备室、工程师站、单元控制室、蓄电池室、调度通信机房、继电器室等有人区域。
1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防护区不应超过8个;组合分配系统的灭火剂储存量应按储存量最大的防护区确定。各系统喷头的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0.3m,喷头安装高度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4.5m,喷头安装高度不小于1.5m时,保护半径不应大于7.5m。喷头宜贴近防护区顶面安装,距顶面的最大距离不宜大于0.5m。
6灭火器
灭火器是电厂中最简单的消防设施,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两种。灭火器应设置在位置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且不得影响安全疏散,设置点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其最大保护距离确定,并应保证最不利点至少在1具灭火器的保护范围内,且1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在同1灭火器配置场所,当选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类型灭火器时,应采用灭火剂相容的灭火器。
7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增长迅猛,为了解决电力的供求矛盾,我国大力发展电力事业,电厂的建设发展尤其迅速,而且占相当大的比重,采取正确的消防措施是确保电厂各个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手段,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消防设计的相关规范,努力实现各消防系统的优化,达到保护电厂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