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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国家颁布的《义务教育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学校,使儿童、少年能就近入学。这条规定本是国家为了让每个适龄儿童能接受义务教育,保证教育的公平。但许多家长们却放弃了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按学区免费就近入学的优惠政策,而选择其他的学校就读。因此,伴随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而产生的择校问题,一直以来就备受关注和争议。
择校现象反映出的问题
1 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我国是典型的穷国办大教育,教育经费的缺乏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据统计,我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受学校教育的人口2.3亿,约占世界的1/4,而教育经费仅占世界的1/50,我国的生均教育经费50美元,而世界生均教育经费1200美元,二者存在巨大的差距。尽管我国政府一再强调加大教育投入,但到2000年为止,我国仍没有达到教育公共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40%的目标。在教育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并没有将教育经费均衡地用于各个学校以保证各个学校的均衡发展。而是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集中了大量的人、财、物来建设一部分学校,为这部分学校配置较好的设施、师资等。这些学校的条件优于其他学校也就造成了其生源也优于其他学校,逐渐形成了重点学校。由于重点学校在办学条件、生源方面都优于非重点学校,逐渐地就使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样就为家长择校提供了条件。
义务教育不仅在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间表现出不平衡,在农村与城市,公办与私立学校间都存在不平衡。城镇学校集中了大量的优质办学设施、师资力量,并由此吸引了大批优秀的生源,由于城镇学校占有了大量优质办学资源,以致其办学质量不断提高,经过这样的不断循环,城镇学校就与农村学校之间形成了越来越大的差距。虽然,近几年我国的民办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起步晚,办学时间短,再加上人们对其存有偏见,民办教育在义务教育中所占的比重还不大。而且还有的民办学校由于管理不规范,学校办学特色不突出,所以没有形成像公立学校那样的优质教育资源。
2 教育内部发展的不完善。我国现阶段的教育仍没有走出传统应试教育的误区。教育评估机制也还没有形成科学的可操作的素质教育目标体系。在教育评价中,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十分明显,为应试服务的宗旨贯穿始终,应试教育的办学模式迎合了社会、家长的需求,重点中小学的高升学率也成了家长为子女择校的动因。
3 我国优质教育资源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象也反映出我国居民对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而事实上,现实不能很好地满足人们的需求。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需求与我国优质教育资源缺乏之间的矛盾,导致了择校现象的产生。
中国有重教传统,据我国有关机构的调查统计,44%的城市居民的储蓄动机是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城市居民用于子女教育开支平均增长率为20%,大大超出其他消费支出。而现实中,我国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学校两极分化严重,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和家长为了寻求更好的学校,放弃就近入学的权利,而选择其他的学校。这样就形成了择校现象。
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的患考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的存在既有其合理性,也有其不可避免性。
学校的不均衡发展,优质教育资源的不均衡配置,是择校现象存在的根本原因。而学生虽有就近入学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是学生的义务,他可以选择放弃这个权利,而选择其他的学校。所以从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发展情况,以及学生自己来看,择校现象的产生都有其合理性与不可避免性。
既然择校现象的产生有其合理性和不可避免性,那我们在对待择校现象时,就不能一味否定,而应从根源人手,采取正确的措施来促进我国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
首先,缩小校际差距。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学校的投入。特别是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尽可能地使更多的学校得到均衡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实行校长、教师等的定期轮换调整。这样可以使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资源共享,保证各个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相对均衡。其次,可以拓宽融资渠道,丰富办学形式。目前,在我国教育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可以从社会多方面吸引资金,开展多种办学形式。政府应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正确引导。既不能把投资办学看成捐资办学,也不能不顾办学效益,应在教育部门的监督下,实现民办教育的公益性和收益性,使民办学校能够办出特色,办出质量,成为重要的办学形式。再次,政府要运用一定的政策或措施对择校进行调整和规范。最后,社会应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端正家长的教育观念。儿童成长受多种因素影响。虽然好的学校教育会对儿童的成长有利。但儿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等对其成长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义务教育阶段,特别是小学阶段,应着重培养儿童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而不应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好学校身上。
择校现象反映出的问题
1 我国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我国是典型的穷国办大教育,教育经费的缺乏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我国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据统计,我国20世纪90年代中期受学校教育的人口2.3亿,约占世界的1/4,而教育经费仅占世界的1/50,我国的生均教育经费50美元,而世界生均教育经费1200美元,二者存在巨大的差距。尽管我国政府一再强调加大教育投入,但到2000年为止,我国仍没有达到教育公共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40%的目标。在教育经费不足的情况下,我国政府并没有将教育经费均衡地用于各个学校以保证各个学校的均衡发展。而是在过去相当长一段时间里,集中了大量的人、财、物来建设一部分学校,为这部分学校配置较好的设施、师资等。这些学校的条件优于其他学校也就造成了其生源也优于其他学校,逐渐形成了重点学校。由于重点学校在办学条件、生源方面都优于非重点学校,逐渐地就使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这样就为家长择校提供了条件。
义务教育不仅在重点学校与非重点学校之间表现出不平衡,在农村与城市,公办与私立学校间都存在不平衡。城镇学校集中了大量的优质办学设施、师资力量,并由此吸引了大批优秀的生源,由于城镇学校占有了大量优质办学资源,以致其办学质量不断提高,经过这样的不断循环,城镇学校就与农村学校之间形成了越来越大的差距。虽然,近几年我国的民办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由于起步晚,办学时间短,再加上人们对其存有偏见,民办教育在义务教育中所占的比重还不大。而且还有的民办学校由于管理不规范,学校办学特色不突出,所以没有形成像公立学校那样的优质教育资源。
2 教育内部发展的不完善。我国现阶段的教育仍没有走出传统应试教育的误区。教育评估机制也还没有形成科学的可操作的素质教育目标体系。在教育评价中,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十分明显,为应试服务的宗旨贯穿始终,应试教育的办学模式迎合了社会、家长的需求,重点中小学的高升学率也成了家长为子女择校的动因。
3 我国优质教育资源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义务教育阶段的择校现象也反映出我国居民对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而事实上,现实不能很好地满足人们的需求。人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强烈需求与我国优质教育资源缺乏之间的矛盾,导致了择校现象的产生。
中国有重教传统,据我国有关机构的调查统计,44%的城市居民的储蓄动机是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城市居民用于子女教育开支平均增长率为20%,大大超出其他消费支出。而现实中,我国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学校两极分化严重,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和家长为了寻求更好的学校,放弃就近入学的权利,而选择其他的学校。这样就形成了择校现象。
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的患考
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现象的存在既有其合理性,也有其不可避免性。
学校的不均衡发展,优质教育资源的不均衡配置,是择校现象存在的根本原因。而学生虽有就近入学的权利,但是这并不是学生的义务,他可以选择放弃这个权利,而选择其他的学校。所以从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发展情况,以及学生自己来看,择校现象的产生都有其合理性与不可避免性。
既然择校现象的产生有其合理性和不可避免性,那我们在对待择校现象时,就不能一味否定,而应从根源人手,采取正确的措施来促进我国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
首先,缩小校际差距。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学校的投入。特别是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尽可能地使更多的学校得到均衡的发展。另一方面,可以实行校长、教师等的定期轮换调整。这样可以使重点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资源共享,保证各个学校的师资力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相对均衡。其次,可以拓宽融资渠道,丰富办学形式。目前,在我国教育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可以从社会多方面吸引资金,开展多种办学形式。政府应对民办教育积极鼓励,正确引导。既不能把投资办学看成捐资办学,也不能不顾办学效益,应在教育部门的监督下,实现民办教育的公益性和收益性,使民办学校能够办出特色,办出质量,成为重要的办学形式。再次,政府要运用一定的政策或措施对择校进行调整和规范。最后,社会应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端正家长的教育观念。儿童成长受多种因素影响。虽然好的学校教育会对儿童的成长有利。但儿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等对其成长也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义务教育阶段,特别是小学阶段,应着重培养儿童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而不应将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好学校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