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科学和技术在体制目标方面存在的差异导致科学的社会规范(CUDOS)与技术的社会规范(PLACE)不同。本文认为,这种“不同”与科学奖励制度的存在与发展息息相关。由于科学发现与技术发明给予当事人的利益在新时代形式下不断发生变化,科学奖励制度也应该相应地有所提升,以便保持其对科学发现的激励作用不被过分削弱,进而形成科学与技术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