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对矛盾问题的学习和把握是高中哲学教学的重难点,但只要我们能厘清基本概念,找出区别和联系,注意经验积累,对问题的认识会越来越清晰,从而提高学习实效。
关键词:矛盾观;学习;实效
中国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1)04-042-01
矛盾的观点,由于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突出地位,一直以来是高中辩证法教学中的重难点,也是高考考查的重点知识。然而,由于矛盾概念的高度抽象性、概括性和现实问题的复杂性,矛盾观的学习一直是每届学生理解和运用的一个难点问题。怎样才能更高效突破学生认识上的误区取得理想的学习效果呢?
第一、哲学范畴上的矛盾和日常生活用语中的矛盾是不是一回事,两者有何关系
这一问题是学生一开始学习辩证法矛盾观就会遇到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求我们准确理解矛盾概念。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事物)所固有的相反相成的两种基本属性。从概念中可以看出,哲学矛盾是事物自身所包含的即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是事物自身固有的客观的,而不是外界强加的。对立即矛盾双方相互区别、相互排斥、相互斗争。如:在事物新陈代谢过程中,同化作用储存能量异化作用释放能量,二者相互排斥;物理现象中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方向相反;人民内部不同意见的争论,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的相互斗争等等都是对立的具体表现。统一(同一)即矛盾双方相互依赖、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并且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是一个具有双重关系的现象,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把两者割裂开来就不成为矛盾。日常生活中所讲的矛盾侧重于双方的对立和斗争,这只是哲学意义上矛盾“对立”的一种表现,哲学上所讲的矛盾包含了日常生活用语中的矛盾,二者不能等同。另外要注意的是,由于世界的无限广大,不同事物之间只要存在密切联系,形成统一体,就构成对立统一关系,构成矛盾体。如在一个班级内部的老师和学生就构成对立统一的关系。
第二、如何认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懂得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不同,正是两者不同作用的互相结合才推动事物的发展。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一是矛盾双方连为一体,使对立面在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中得以存在和发展;二是矛盾双方相互吸收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利用中各自得到发展,如上所述教学双方关系的例子便是如此;三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正因为事物的转化总是向自己对立面转化,所以发展表现为确定的方向性。要注意的是矛盾双方的转化不是你变成我我变成你,而是双方力量和地位的转化。
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使双方共同发展,从而使整个事物得到发展;二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使双方的力量此消彼长,推动事物向前发展;三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使双方的地位发生转化,促进旧的统一体瓦解,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新事物产生。
那能不能认为制造的矛盾越多,越能推动事物的发展?作为事物发展动力的矛盾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不能任意制造,也不能任意取消。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说某某制造矛盾、设置障碍。这种人为制造的矛盾与事物自身的矛盾是有区别的,人为制造的矛盾只是改变了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并不是直接改变了事物自身固有的矛盾。在生活中,人为制造的矛盾不仅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而是为事物的发展设置了障碍。
第三、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首先我们要区分一个问题,现行高中教材第69页先提出矛盾普遍性,在第71页又谈到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这两处提出的矛盾普遍性内涵是不同的。前者矛盾的普遍性是从矛盾的存在或有无角度而言的,它的内涵是指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简言之,矛盾的存在具有普遍性。后者矛盾的普遍性是指同类事物共同具有的状态、属性和变化发展的规律。由此可见,两者不能混为一谈。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是指共性和个性、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对于同一类事物而言,构成它的几种不同成分之间在数量上可以有多数和少数之分,但这种多数和少数是同一整体的一部分和另一部分,其中每一部分都可以离开另一部分而独立存在,如高三年级若干个班级可以由不同数量的男女生组成。但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不是各不相干的,而是不可分割的,二者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没有个性就没有共性。
第四、如何区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首先,要看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都是矛盾发展不平衡原理的重要体现,体现了矛盾具有特殊性。其次要看到二者有明显的区别:第一,二者的针对性不同,或者说前提不同。主要矛盾是针对复杂事物而言的,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矛盾,但其地位是不同的,其中有一种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决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是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是针对每一矛盾中的两个方面而言的,其中一个方面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第二,二者的作用不同。主要矛盾解决影响事物发展进程,对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第三,方法论要求有区别。主次矛盾关系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抓重点、抓关键、抓中心,同时又不忽视一般;矛盾主次方面关系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时要抓本质和主流,又不忽视支流。在实际运用中可以抓住一些关键词语作出判断。
关键词:矛盾观;学习;实效
中国分类号:G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992-7711(2011)04-042-01
矛盾的观点,由于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突出地位,一直以来是高中辩证法教学中的重难点,也是高考考查的重点知识。然而,由于矛盾概念的高度抽象性、概括性和现实问题的复杂性,矛盾观的学习一直是每届学生理解和运用的一个难点问题。怎样才能更高效突破学生认识上的误区取得理想的学习效果呢?
第一、哲学范畴上的矛盾和日常生活用语中的矛盾是不是一回事,两者有何关系
这一问题是学生一开始学习辩证法矛盾观就会遇到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求我们准确理解矛盾概念。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矛盾就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事物)所固有的相反相成的两种基本属性。从概念中可以看出,哲学矛盾是事物自身所包含的即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是事物自身固有的客观的,而不是外界强加的。对立即矛盾双方相互区别、相互排斥、相互斗争。如:在事物新陈代谢过程中,同化作用储存能量异化作用释放能量,二者相互排斥;物理现象中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的方向相反;人民内部不同意见的争论,被剥削阶级和剥削阶级的相互斗争等等都是对立的具体表现。统一(同一)即矛盾双方相互依赖、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并且相互渗透、相互包含、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矛盾是一个具有双重关系的现象,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把两者割裂开来就不成为矛盾。日常生活中所讲的矛盾侧重于双方的对立和斗争,这只是哲学意义上矛盾“对立”的一种表现,哲学上所讲的矛盾包含了日常生活用语中的矛盾,二者不能等同。另外要注意的是,由于世界的无限广大,不同事物之间只要存在密切联系,形成统一体,就构成对立统一关系,构成矛盾体。如在一个班级内部的老师和学生就构成对立统一的关系。
第二、如何认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要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懂得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不同,正是两者不同作用的互相结合才推动事物的发展。矛盾的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一是矛盾双方连为一体,使对立面在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中得以存在和发展;二是矛盾双方相互吸收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利用中各自得到发展,如上所述教学双方关系的例子便是如此;三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正因为事物的转化总是向自己对立面转化,所以发展表现为确定的方向性。要注意的是矛盾双方的转化不是你变成我我变成你,而是双方力量和地位的转化。
矛盾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使双方共同发展,从而使整个事物得到发展;二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使双方的力量此消彼长,推动事物向前发展;三是矛盾双方的斗争使双方的地位发生转化,促进旧的统一体瓦解,一事物转化为他事物,新事物产生。
那能不能认为制造的矛盾越多,越能推动事物的发展?作为事物发展动力的矛盾是客观事物本身固有的、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不能任意制造,也不能任意取消。在日常生活中,人们也说某某制造矛盾、设置障碍。这种人为制造的矛盾与事物自身的矛盾是有区别的,人为制造的矛盾只是改变了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并不是直接改变了事物自身固有的矛盾。在生活中,人为制造的矛盾不仅不能推动事物的发展,而是为事物的发展设置了障碍。
第三、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首先我们要区分一个问题,现行高中教材第69页先提出矛盾普遍性,在第71页又谈到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这两处提出的矛盾普遍性内涵是不同的。前者矛盾的普遍性是从矛盾的存在或有无角度而言的,它的内涵是指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简言之,矛盾的存在具有普遍性。后者矛盾的普遍性是指同类事物共同具有的状态、属性和变化发展的规律。由此可见,两者不能混为一谈。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是指共性和个性、一般性和特殊性的关系。
对于同一类事物而言,构成它的几种不同成分之间在数量上可以有多数和少数之分,但这种多数和少数是同一整体的一部分和另一部分,其中每一部分都可以离开另一部分而独立存在,如高三年级若干个班级可以由不同数量的男女生组成。但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不是各不相干的,而是不可分割的,二者是辩证统一的。一方面共性寓于个性之中,并通过个性表现出来,没有个性就没有共性。
第四、如何区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首先,要看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都是矛盾发展不平衡原理的重要体现,体现了矛盾具有特殊性。其次要看到二者有明显的区别:第一,二者的针对性不同,或者说前提不同。主要矛盾是针对复杂事物而言的,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矛盾,但其地位是不同的,其中有一种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决定或影响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是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是针对每一矛盾中的两个方面而言的,其中一个方面处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这是矛盾的主要方面。第二,二者的作用不同。主要矛盾解决影响事物发展进程,对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第三,方法论要求有区别。主次矛盾关系原理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要抓重点、抓关键、抓中心,同时又不忽视一般;矛盾主次方面关系原理要求我们看问题时要抓本质和主流,又不忽视支流。在实际运用中可以抓住一些关键词语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