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首要特征和根本属性的法治,既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又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手段。法治与"人治"相对,以法制为前提,内涵"良法",其含义表现为"八个统一"。法治的和谐社会功能主要体现为正向层面的"确立"功能和"整合"功能以导引和谐;反向层面的"预防"功能、"控制"功能和"恢复"功能以消除不和谐。两个层面五种功能是一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有机联系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