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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民法典》和《食品安全法》为主的食品安全民事侵权立法文本考察发现,当前食品安全民事侵权立法在缺乏食品安全民事侵权的专门立法、受损害消费者的合法补偿得不到有效保障、食品安全民事侵权维权成本过高和精神赔偿缺乏科学的可操作性规定等层面需要进行关注。文章从构建食品安全民事侵权的特别制度、设置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明确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和制定科学的食品安全侵权精神赔偿细则等方面,对食品安全民事侵权立法体系提出完善与构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