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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借鉴英美及奥地利监管科技的应用经验,本文认为可从四方面推进监管科技在第三方支付监管中的应用,一是要借鉴“监管沙盒”模型,积极培育监管科技企业;二是要积极推动建立以央行为主,各部门联动协同的监管科技信息共享机制;三是要积极开发“标准化”通用监管框架或监管平台;四是要逐步改变监管理念,实现“行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