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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发电企业基建期投资较大,基建工程造价直接影响投产期利润,有效进行纳税精益管理,可以增加增值税抵扣金额,减少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有效起到降本增效作用。
关键词:基建期;纳税;精益管理
当前,受国家“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及环保严格要求影响,煤炭供应形势比较严峻,煤价始终处于高位,火电企业变动成本占到发电成本的70%以上,变动成本控制较为困难,火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大幅下滑,大部分火电企业面临着亏损的局面,如何对基建期纳税实施精益化管理,降低基建期工程投资造价,在未来经营期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意义重大。就如何在新形势下实现基建期纳税精益管理阐述如下:
一、基建期纳税精益管理的目的
针对发电企业的特点,提升效益就要提质增效、增收节支,降低成本是提升效益的永恒主体,也是必要措施,火电企业在基建期就要树立“基建即经营”的管理理念,做好基建纳税精益管理,就需要认真研究和运用好各项抵、免、退税等政策,完善企业纳税组织机构,做好职责分工,规范流程设计,对基建项目节点进行合理规划和控制,实现基建期税款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应抵尽抵、应免尽免、应退尽退,最终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二、火电企业基建期纳税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建期纳税特点
因基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投资高,签订合同较多,涉税经济业务比较繁杂,基建项目涉及购销、建安、技术服务、运输、租赁、融资、征地赔偿、保险等多类经济业务。涉及税种包括增值税、企業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等10多个税种,纳税环节较多。
(二)基建期纳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部分发电企业在基建期间,工程管理任务较重,人员投入相对较少,管理制度虽多,但不完善、不系统,部门职责分工不清晰,对相关税收政策掌握不系统,纳税筹划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制定较完善的税收纳税优化方案,并做好纳税过程的跟踪和控制,无法实现纳税精益化管理,导致有些税款无法应抵尽抵、应免尽免、应退尽退,工程造价居高,投产后运营成本较高,机组相对竞争力较差。在纳税精益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内控制度不完善
在基建项目建设期间,企业虽然制定了大量的内控制度,但由于经验不足,制度的系统性和执行性不强,各项制度比较独立,有些制度问会存在一些冲突,制度执行往往不能到位。同时,缺乏精细的纳税筹划制度及流程图、节点控制要素等。
2.税收政策不能及时全面宣贯
税收政策变化较快,且征税环节需要参与的部门较多,需要包括建设部、技经部、项目部、财务部、物资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等部室的共同参与,企业往往不能及时全面集中培训,相关人员不能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税收政策,直接影响了相关税收政策的享受和执行。尤其“营改增”后,工程类的税率有两档税率,分为一般纳税人11%税率和简易办法计税征收率为3%,工程管理人员在不了解政策的情况下,在选择施工单位时,就不能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3.职责分工不清,工作落实不到位
企业未建立税收优化制度,不能明确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业务人员不能全面了解基建优化纳税的目的和流程,不能全程深入参与,一些该能享受的政策因业务人员的不配合、不参与,流程得不到优化,相关资料没有留存或取得,导致税收政策无法执行。如扩大“甲供材”范围会增加企业增值税抵扣额,实施“甲供材”会增加物资采购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会出现工程建设人员、物资采购人员不配合或不主动实施“甲供材”抵税工作,导致“甲供材”转“乙供材”,就会损失增值税抵扣额。
4.缺乏适时的过程控制
基建期税收优化工作是长期、实时的工作,贯穿于基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需要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如果只制定优化方案,不加强方案的过程控制和落实,再好的方案也是纸上谈兵。如果牵头部门缺位或工作推进不力,未能定期开展阶断I生成果的总结,分析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纳税优化不能实现闭环管理,方案就得不到有效落实。
5.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对税收优化未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或奖惩额度较低,光靠相关人员的无私奉献,难以激发相关人员工作积极性,实现纳税效益最大化。
三、如何实施基建期纳税精益管理
企业要结合基建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全面培训、优化内部流程、控制重要节点和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等措施,把纳税筹划方案落实到位,最终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完善内控制度
为确保基建纳税精益管理实施,企业首先要建立健全执行有效的内控制度体系,加大调研力度,将企业的招投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物资保管等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电力系统的管理要求进行完善,要保持有交叉或重复的管理内容在各制度间的一致性和协调性,使制度具有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同时必须制定基建期纳税规范方案,明确基建期缴纳税种、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各部门职责、税款缴纳关键控制节点、主要措施等。
(二)建立组织机构,优化管控流程,明确职责分工
基建纳税精益管理是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努力,也需要有关的领导的协调,要实现基建期纳税精益管理必须成立基建纳税筹划组织机构,设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各自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工作方案及流程的决策、督导,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工作方案的具体制定与执行。企业的财务部门是纳税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纳税事务的组织、筹划、协调、申报、奖励与考核;工程建设部门负责专用设备及甲供材确定、签订技术协议书等;工程技经部门负责组织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合同谈判与签订;物资采购部门负责专用设备合同签订及装置性拆分材料的采购工作;生产设备技术部负责提供专用设备投用照片等。同时,要明确财务部门、工程建设部门、工程技经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纳税精管理专责人和岗位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全过程负责纳税规范方案的实施和调整。 (三)加强税收政策的学习和培训
针对基建期纳税特点,要实现纳税规范、精益,必须建立全员、定期的培训机制,对涉及的业务人员要全面开展培训,先期可以聘请专家讲解基建期涉及税种、税率、可享受的减免退税政策,列举案例,突出工作重点及控制点、注意事项等,并要随着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定期开展培训,让所有涉及人员都能够及时熟练掌握政策,把握要点,控制好时间节点,确保纳税规范、税收政策享受到位。
(四)加强过程控制,有效落实精益管理方案
1.加强原始资料的审核和收集。原始资料是税收政策执行和落实的最原始的依据,原始资料的合规性非常重要,所以必须加强原始资料的准备。如节能节水、环保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要求设备的名称、型号必须是目录规定范围内的,所以设备的开始选型,到合同的签订,发票的开具等原始資料都必须符合税法要求。
2.加强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签订。招投标阶段,相关部门要提高参与度,财务部门必须全面参与。基建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尽可能从缴纳17%税率增值税的供应商采购,不得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如选择,则需要价格降低到可以弥补税率的损失);“营改增”后,工程施工确定什么税率的工程承包商对企业的增值税额的抵扣影响较大,因此,在招标初期,同等条件下,一定要选取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工程承包商等措施。
3.发票的开具和传递。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增值税发票开具要项目全面、正确,并在规定的抵扣期限内取得才能抵扣,要求有关部门加强业务的沟通和协调,发票开具后,业务部门要对照招投标、合同等文件对应材料及设备清单名称、规格、型号、参数、数量、单价等核对发票内容是否准确。并及时传递到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再行审核、把关其合规性,在规定的时间内抵扣入账。
4.扩大“甲供材”的范围,增加增值税抵扣额。对安装概算内的装置性材料要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做到由甲方自行采购,并要取得17%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由施工方提供,对方最多只能开具11%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企业增值税抵扣额影响较大,以两台60万火电机组为例,一般装置性材料费用在5亿元左右,由甲方自行全部采购与施工方提供相比,企业自行采购将增加增值税抵扣额3000万元左右。
5.做好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备案。企业对购置的专用设备,要准备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报告书;设备名称、性能参数、应用领域、能效标准等具体说明或有关资料;购置专用设备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发票复印件;购置专用设备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材料;专用设备投入使用时间及证明资料等。在投产后1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
(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提高纳税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其成就感,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过程管控强度,设定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的奖惩,及时总结,对阶段性目标完成较好的给予相关人员不同程度的奖励,对于阶段性目标未完成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实施相应的考核,只有加强过程管控,才能确保纳税管理整体目标的完成。
四、基建纳税精益管理的成果
通过实施基建项目纳税精益管理,实现税种全覆盖、环节无遗漏,最终将会取得较好的管理效益,达到降低投资额的目的。以两台60万机组基建项目为例,通过精益管理,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会达到约5.6亿元,抵免企业所得税约800万元,未来经营期每年将减少折旧费用900万左右。
关键词:基建期;纳税;精益管理
当前,受国家“三去一降一补”政策及环保严格要求影响,煤炭供应形势比较严峻,煤价始终处于高位,火电企业变动成本占到发电成本的70%以上,变动成本控制较为困难,火电企业的经济效益大幅下滑,大部分火电企业面临着亏损的局面,如何对基建期纳税实施精益化管理,降低基建期工程投资造价,在未来经营期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意义重大。就如何在新形势下实现基建期纳税精益管理阐述如下:
一、基建期纳税精益管理的目的
针对发电企业的特点,提升效益就要提质增效、增收节支,降低成本是提升效益的永恒主体,也是必要措施,火电企业在基建期就要树立“基建即经营”的管理理念,做好基建纳税精益管理,就需要认真研究和运用好各项抵、免、退税等政策,完善企业纳税组织机构,做好职责分工,规范流程设计,对基建项目节点进行合理规划和控制,实现基建期税款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实现应抵尽抵、应免尽免、应退尽退,最终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
二、火电企业基建期纳税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建期纳税特点
因基建项目建设周期较长、投资高,签订合同较多,涉税经济业务比较繁杂,基建项目涉及购销、建安、技术服务、运输、租赁、融资、征地赔偿、保险等多类经济业务。涉及税种包括增值税、企業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等10多个税种,纳税环节较多。
(二)基建期纳税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大部分发电企业在基建期间,工程管理任务较重,人员投入相对较少,管理制度虽多,但不完善、不系统,部门职责分工不清晰,对相关税收政策掌握不系统,纳税筹划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制定较完善的税收纳税优化方案,并做好纳税过程的跟踪和控制,无法实现纳税精益化管理,导致有些税款无法应抵尽抵、应免尽免、应退尽退,工程造价居高,投产后运营成本较高,机组相对竞争力较差。在纳税精益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内控制度不完善
在基建项目建设期间,企业虽然制定了大量的内控制度,但由于经验不足,制度的系统性和执行性不强,各项制度比较独立,有些制度问会存在一些冲突,制度执行往往不能到位。同时,缺乏精细的纳税筹划制度及流程图、节点控制要素等。
2.税收政策不能及时全面宣贯
税收政策变化较快,且征税环节需要参与的部门较多,需要包括建设部、技经部、项目部、财务部、物资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等部室的共同参与,企业往往不能及时全面集中培训,相关人员不能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税收政策,直接影响了相关税收政策的享受和执行。尤其“营改增”后,工程类的税率有两档税率,分为一般纳税人11%税率和简易办法计税征收率为3%,工程管理人员在不了解政策的情况下,在选择施工单位时,就不能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施工单位。
3.职责分工不清,工作落实不到位
企业未建立税收优化制度,不能明确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职责,业务人员不能全面了解基建优化纳税的目的和流程,不能全程深入参与,一些该能享受的政策因业务人员的不配合、不参与,流程得不到优化,相关资料没有留存或取得,导致税收政策无法执行。如扩大“甲供材”范围会增加企业增值税抵扣额,实施“甲供材”会增加物资采购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的工作量,会出现工程建设人员、物资采购人员不配合或不主动实施“甲供材”抵税工作,导致“甲供材”转“乙供材”,就会损失增值税抵扣额。
4.缺乏适时的过程控制
基建期税收优化工作是长期、实时的工作,贯穿于基建项目建设的全过程,需要根据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如果只制定优化方案,不加强方案的过程控制和落实,再好的方案也是纸上谈兵。如果牵头部门缺位或工作推进不力,未能定期开展阶断I生成果的总结,分析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及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纳税优化不能实现闭环管理,方案就得不到有效落实。
5.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对税收优化未建立相应的奖惩机制或奖惩额度较低,光靠相关人员的无私奉献,难以激发相关人员工作积极性,实现纳税效益最大化。
三、如何实施基建期纳税精益管理
企业要结合基建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纳税筹划方案,通过建立健全内控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全面培训、优化内部流程、控制重要节点和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等措施,把纳税筹划方案落实到位,最终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具体工作措施如下:
(一)完善内控制度
为确保基建纳税精益管理实施,企业首先要建立健全执行有效的内控制度体系,加大调研力度,将企业的招投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物资保管等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电力系统的管理要求进行完善,要保持有交叉或重复的管理内容在各制度间的一致性和协调性,使制度具有可执行性、可操作性。同时必须制定基建期纳税规范方案,明确基建期缴纳税种、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各部门职责、税款缴纳关键控制节点、主要措施等。
(二)建立组织机构,优化管控流程,明确职责分工
基建纳税精益管理是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努力,也需要有关的领导的协调,要实现基建期纳税精益管理必须成立基建纳税筹划组织机构,设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明确各自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工作方案及流程的决策、督导,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工作方案的具体制定与执行。企业的财务部门是纳税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纳税事务的组织、筹划、协调、申报、奖励与考核;工程建设部门负责专用设备及甲供材确定、签订技术协议书等;工程技经部门负责组织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合同谈判与签订;物资采购部门负责专用设备合同签订及装置性拆分材料的采购工作;生产设备技术部负责提供专用设备投用照片等。同时,要明确财务部门、工程建设部门、工程技经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纳税精管理专责人和岗位职责,根据职责分工全过程负责纳税规范方案的实施和调整。 (三)加强税收政策的学习和培训
针对基建期纳税特点,要实现纳税规范、精益,必须建立全员、定期的培训机制,对涉及的业务人员要全面开展培训,先期可以聘请专家讲解基建期涉及税种、税率、可享受的减免退税政策,列举案例,突出工作重点及控制点、注意事项等,并要随着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定期开展培训,让所有涉及人员都能够及时熟练掌握政策,把握要点,控制好时间节点,确保纳税规范、税收政策享受到位。
(四)加强过程控制,有效落实精益管理方案
1.加强原始资料的审核和收集。原始资料是税收政策执行和落实的最原始的依据,原始资料的合规性非常重要,所以必须加强原始资料的准备。如节能节水、环保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要求设备的名称、型号必须是目录规定范围内的,所以设备的开始选型,到合同的签订,发票的开具等原始資料都必须符合税法要求。
2.加强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签订。招投标阶段,相关部门要提高参与度,财务部门必须全面参与。基建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尽可能从缴纳17%税率增值税的供应商采购,不得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如选择,则需要价格降低到可以弥补税率的损失);“营改增”后,工程施工确定什么税率的工程承包商对企业的增值税额的抵扣影响较大,因此,在招标初期,同等条件下,一定要选取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工程承包商等措施。
3.发票的开具和传递。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增值税发票开具要项目全面、正确,并在规定的抵扣期限内取得才能抵扣,要求有关部门加强业务的沟通和协调,发票开具后,业务部门要对照招投标、合同等文件对应材料及设备清单名称、规格、型号、参数、数量、单价等核对发票内容是否准确。并及时传递到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再行审核、把关其合规性,在规定的时间内抵扣入账。
4.扩大“甲供材”的范围,增加增值税抵扣额。对安装概算内的装置性材料要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做到由甲方自行采购,并要取得17%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由施工方提供,对方最多只能开具11%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企业增值税抵扣额影响较大,以两台60万火电机组为例,一般装置性材料费用在5亿元左右,由甲方自行全部采购与施工方提供相比,企业自行采购将增加增值税抵扣额3000万元左右。
5.做好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备案。企业对购置的专用设备,要准备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报告书;设备名称、性能参数、应用领域、能效标准等具体说明或有关资料;购置专用设备合同或融资租赁合同、发票复印件;购置专用设备资金来源说明及相关材料;专用设备投入使用时间及证明资料等。在投产后1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才能享受企业所得税抵免。
(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提高纳税相关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其成就感,必须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过程管控强度,设定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的奖惩,及时总结,对阶段性目标完成较好的给予相关人员不同程度的奖励,对于阶段性目标未完成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实施相应的考核,只有加强过程管控,才能确保纳税管理整体目标的完成。
四、基建纳税精益管理的成果
通过实施基建项目纳税精益管理,实现税种全覆盖、环节无遗漏,最终将会取得较好的管理效益,达到降低投资额的目的。以两台60万机组基建项目为例,通过精益管理,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会达到约5.6亿元,抵免企业所得税约800万元,未来经营期每年将减少折旧费用900万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