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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政府对本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2014年底前,市、县两级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落实岗位人员及工作职责,乡(镇)落实专(兼)职监管员并确保在岗履职。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重点村组设立兼职协管员或信息员,开展宣传、巡查、检测和产地准出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