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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琵琶记》是我国南戏之冠、传奇之祖.因其直接以剧中道具琵琶为名,且琵琶作为“灵魂道具”在剧中出现频率甚低,未能贯穿全剧,故有“仅标其名,不见拈弄其实”之嫌,为后世方家学者所诟病.剧中琵琶的艺术表现力和道具功能的发挥确有诸多缺憾,但琵琶本身就文学性与艺术性兼具,它在此剧的某些方面也实际有着相应的效用,具有一定的文学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