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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统领教学内容和教学实践的特殊性决定了该课程教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功能,是要引导学生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思维方法,再外化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思政课教师的人格素养是发挥其功能的根本保证。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功能 教师的人格素养 和谐社会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自身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思政课教学作为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特殊的功能,而思政课教师的人格素养是发挥其功能的根本保证。
1、高校思政课自身的特殊性
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自身的特殊矛盾,这种特殊矛盾构成一事物区别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不了解事物矛盾的特殊性,就不能发现和认识事物变化发展的特殊原因和特殊规律。思政课与其它学科的课程相比,有它自身的特殊性质,它不是仅仅从知识层面上回答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更重要的是用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统领教学内容和教学实践,通过解答人与世界关系的本质和怎样做人的问题,把知识的获得、能力的培养和德行的培养统一起来,使人的理性智慧、价值智慧、实践智慧随着时代的变化并适应社会变化的需要而发展变化[1]。因为任何民族、任何国家、任何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有一定的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强力支撑。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生活中居于统治和引导地位,它能够有效地保障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制度的稳定和发展,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和社会的进退治乱。所以,任何社会的统治阶级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定与发展,都必然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其它各种渠道大力倡导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并保证其功能的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最基本的层面:一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这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灵魂;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三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是推动时代发展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四是反映社会主义道德基本要求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由社会主义社会崇尚倡导的思想理论、理想信念、道德准则、精神风尚等因素构成的社会价值认同体,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激励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维系全民族团结奋斗的精神纽带。
注重高校思政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统领教学内容和教学实践,是我国思政课建设的一个基本特色。建国初期,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明确指出了思政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把设立思政课作为体现与旧社会根本区别的标志。从此以后,我国不同时期国家的相关文件一直把开设思政课作为社会主义大学的特点和优点。1995年10月24日,国家教委印发的《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对青年学生系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思想品德教育,是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之一。高校‘两课’教学为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功能和重要作用。”2005年2月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对思政课的性质进行了新的定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作用,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当代大学生,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是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这个文件把高校思政课的性质放在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的高度进行了定位。2005年3月9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从2006年秋季开始在全国各高校普遍实施的思政课新课程方案的基本内容,体现着我国思政课的性质和特征。
2、思政课教学的特殊功能
思政课本身的性质和特征只有通过具体教学过程功能的发挥才能体现出来。在教学功能上,思政课教学与其它课程的教学相比,其它课程的教学主要是知识教育,追求的是知识的扩张,评价标准是学了多少;思政课教学则主要是一种价值观教育,追求的不是知识的扩张而是态度与信念的转换,它的评价标准不是学了多少,而是信了多少。尤其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思政课教学作为一种培养人心灵的活动,以和谐理念为核心,以规训人的灵魂为目的,发挥着其它课程教学不可替代的特殊功能。
高校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人才培养基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高校思政课教学是对大学生直接地、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通过教学过程中的“两个环节”实现“两次转化”发挥特殊功能。即通过课堂讲授和社会实践“两个环节”,引导学生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转化为认同”,再由“认同转化为内化”,实现 “两次转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学生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思维方法,再外化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首先,思政课教学通过课堂讲授环节,向大学生系统讲清楚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内容和科学性;讲清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及意义;讲清楚中国历史和人民是怎样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实质以及道德、法律要求。即通过各门思政课的课堂讲授,从不同角度讲清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整体内容、科学内涵、精神实质、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理论性很强的科学体系,它作为科学理论知识,不会自发地进入学生头脑,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更不会自发形成。而人类社会的和谐,必须有共同的价值目标和行为规范,并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去维护和遵守。一个国家的目标、信仰、价值观等都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使社会成员“认知”进而“认同”,才能为和谐社会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特别是在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现期相互交织的阶段,形形色色的社会思潮和社会现象冲击着大学校园,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等问题。学生没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也就不可能转化为“认同”,更不可能“内化”为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思维方法,再“外化”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为“德育的接受和内化过程,需要三个方面的支撑:一是经验事实的比照性支撑;二是情感信息的导向性支撑;三是理论思想的逻辑性支撑。”[2]当代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接受和内化过程”所需要的这三个方面支撑的实现,正是思政课通过课堂讲授环节来完成的。
其次,思政课教学通过社会实践环节,把在课堂讲授环节完成的引导学生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转化为认同”的基础上,“内化”为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思维方法,再“外化”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特征实践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又为实践服务,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思政课通过社会实践环节,组织引导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了解国情、了解民情、了解党情,实际感悟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发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出现的变化和取得的巨大成就,真正懂得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真谛,真正懂得在充满希望和挑战的21世纪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重要性。同时,正确看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和社会矛盾。结合课堂讲授内容,使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所学过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正确分析社会实际现象,印证、理解和消化在课堂教学中学习的内容,使学到的理论转变成学生自己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而变成他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并且把这种坚定的信念变成建设国家的物质力量。
3、教师的人格素养是发挥思政课教学特殊功能的根本保证
教学过程是在教师的组织引导下运行的,教师的素养直接影响着学生学习兴趣和愿望的生成,决定着教学功能的发挥。思政课教师的人格素养是指教师通过言谈举止、行为活动所体现出来的理论水平、知识结构、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人格魅力等所有人格因素的总和,是教师的内在精神和外在行为的和谐统一通过言行表现出来的优良品质。
思政课教师的人格素养是发挥思政课教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特殊功能的关键和根本保证。正如邓小平指出的:“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3]思政课教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功能是引导学生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转化为认同”,再由“认同转化为内化”,内化为学生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思维方法,再外化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整个过程的实现,既离不开思政课教师的“言教”,更离不开“身教”。“言教”过程就是向学生展现科学理论魅力的过程,体现在思政课教师对自己所讲授内容的深专细研,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体系纯熟的掌握和深刻的理解,取决于教师的理论水平、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等人格因素。可以设想,如果学生把思政课教师看作“真理的代言人”,从“信其师”到“信其道”,因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体系产生一种科学崇敬感,那么,自然就会自觉地去认同、学习和专研,并将自己的理想建立在此科学认识的基础之上。“身教”过程就是思政课教师依靠理论水平、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等人格因素表现出来优良的道德修养、高尚的人格魅力,作为形象直观的“教材”,作为活生生的“案例”来显示真理,成为 “真理的化身”,使真理不证自明。从一定意义上讲,“身教”是对“言教”最生动最逼真最权威的解释,是一种无声的命令,“身教”比“言教”更有说服力。所以,思政课教师既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更要培养自身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修养,增强自身的人格魅力,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带头实践自己所倡导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以自己优良的人格素养产生感召力、亲和力来保证思政课教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特殊功能的发挥。
参考文献:
[1]叶山土.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哲学思考[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4).
[2]张澍军,等.德育的内化机制[J].社会科学战线,2003(2).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 功能 教师的人格素养 和谐社会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自身的特殊性质决定了思政课教学作为对大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特殊的功能,而思政课教师的人格素养是发挥其功能的根本保证。
1、高校思政课自身的特殊性
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自身的特殊矛盾,这种特殊矛盾构成一事物区别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不了解事物矛盾的特殊性,就不能发现和认识事物变化发展的特殊原因和特殊规律。思政课与其它学科的课程相比,有它自身的特殊性质,它不是仅仅从知识层面上回答人与世界的关系问题,更重要的是用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统领教学内容和教学实践,通过解答人与世界关系的本质和怎样做人的问题,把知识的获得、能力的培养和德行的培养统一起来,使人的理性智慧、价值智慧、实践智慧随着时代的变化并适应社会变化的需要而发展变化[1]。因为任何民族、任何国家、任何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有一定的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强力支撑。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在社会生活中居于统治和引导地位,它能够有效地保障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制度的稳定和发展,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和社会的进退治乱。所以,任何社会的统治阶级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定与发展,都必然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教学和其它各种渠道大力倡导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并保证其功能的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包括四个最基本的层面:一是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这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灵魂;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这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三是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这是推动时代发展进步的强大精神动力;四是反映社会主义道德基本要求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由社会主义社会崇尚倡导的思想理论、理想信念、道德准则、精神风尚等因素构成的社会价值认同体,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和生命之魂,是激励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维系全民族团结奋斗的精神纽带。
注重高校思政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统领教学内容和教学实践,是我国思政课建设的一个基本特色。建国初期,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明确指出了思政课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方向,把设立思政课作为体现与旧社会根本区别的标志。从此以后,我国不同时期国家的相关文件一直把开设思政课作为社会主义大学的特点和优点。1995年10月24日,国家教委印发的《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对青年学生系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思想品德教育,是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之一。高校‘两课’教学为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功能和重要作用。”2005年2月7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对思政课的性质进行了新的定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作用,用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当代大学生,是党的教育方针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是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这个文件把高校思政课的性质放在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保证的高度进行了定位。2005年3月9日,《〈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从2006年秋季开始在全国各高校普遍实施的思政课新课程方案的基本内容,体现着我国思政课的性质和特征。
2、思政课教学的特殊功能
思政课本身的性质和特征只有通过具体教学过程功能的发挥才能体现出来。在教学功能上,思政课教学与其它课程的教学相比,其它课程的教学主要是知识教育,追求的是知识的扩张,评价标准是学了多少;思政课教学则主要是一种价值观教育,追求的不是知识的扩张而是态度与信念的转换,它的评价标准不是学了多少,而是信了多少。尤其是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思政课教学作为一种培养人心灵的活动,以和谐理念为核心,以规训人的灵魂为目的,发挥着其它课程教学不可替代的特殊功能。
高校是和谐社会建设的人才培养基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高校思政课教学是对大学生直接地、系统地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通过教学过程中的“两个环节”实现“两次转化”发挥特殊功能。即通过课堂讲授和社会实践“两个环节”,引导学生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转化为认同”,再由“认同转化为内化”,实现 “两次转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为学生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思维方法,再外化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首先,思政课教学通过课堂讲授环节,向大学生系统讲清楚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内容和科学性;讲清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及意义;讲清楚中国历史和人民是怎样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实质以及道德、法律要求。即通过各门思政课的课堂讲授,从不同角度讲清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整体内容、科学内涵、精神实质、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理论性很强的科学体系,它作为科学理论知识,不会自发地进入学生头脑,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更不会自发形成。而人类社会的和谐,必须有共同的价值目标和行为规范,并要求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去维护和遵守。一个国家的目标、信仰、价值观等都要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教学使社会成员“认知”进而“认同”,才能为和谐社会提供一个稳定的环境。特别是在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现期相互交织的阶段,形形色色的社会思潮和社会现象冲击着大学校园,一些大学生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信仰迷茫、理想信念模糊、价值取向扭曲、诚信意识淡薄、社会责任感缺乏等问题。学生没有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也就不可能转化为“认同”,更不可能“内化”为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思维方法,再“外化”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因为“德育的接受和内化过程,需要三个方面的支撑:一是经验事实的比照性支撑;二是情感信息的导向性支撑;三是理论思想的逻辑性支撑。”[2]当代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接受和内化过程”所需要的这三个方面支撑的实现,正是思政课通过课堂讲授环节来完成的。
其次,思政课教学通过社会实践环节,把在课堂讲授环节完成的引导学生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转化为认同”的基础上,“内化”为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思维方法,再“外化”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是由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本质特征实践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又为实践服务,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思政课通过社会实践环节,组织引导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了解国情、了解民情、了解党情,实际感悟新中国建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发以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出现的变化和取得的巨大成就,真正懂得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真谛,真正懂得在充满希望和挑战的21世纪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和怎样建设党的重要性。同时,正确看待改革中的利益调整和社会矛盾。结合课堂讲授内容,使主观与客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运用所学过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正确分析社会实际现象,印证、理解和消化在课堂教学中学习的内容,使学到的理论转变成学生自己观察问题、分析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而变成他们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并且把这种坚定的信念变成建设国家的物质力量。
3、教师的人格素养是发挥思政课教学特殊功能的根本保证
教学过程是在教师的组织引导下运行的,教师的素养直接影响着学生学习兴趣和愿望的生成,决定着教学功能的发挥。思政课教师的人格素养是指教师通过言谈举止、行为活动所体现出来的理论水平、知识结构、业务素质和道德修养、人格魅力等所有人格因素的总和,是教师的内在精神和外在行为的和谐统一通过言行表现出来的优良品质。
思政课教师的人格素养是发挥思政课教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特殊功能的关键和根本保证。正如邓小平指出的:“一个学校能不能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人才,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关键在教师。”[3]思政课教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特殊功能是引导学生从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转化为认同”,再由“认同转化为内化”,内化为学生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思维方法,再外化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整个过程的实现,既离不开思政课教师的“言教”,更离不开“身教”。“言教”过程就是向学生展现科学理论魅力的过程,体现在思政课教师对自己所讲授内容的深专细研,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体系纯熟的掌握和深刻的理解,取决于教师的理论水平、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等人格因素。可以设想,如果学生把思政课教师看作“真理的代言人”,从“信其师”到“信其道”,因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论体系产生一种科学崇敬感,那么,自然就会自觉地去认同、学习和专研,并将自己的理想建立在此科学认识的基础之上。“身教”过程就是思政课教师依靠理论水平、知识结构和业务素质等人格因素表现出来优良的道德修养、高尚的人格魅力,作为形象直观的“教材”,作为活生生的“案例”来显示真理,成为 “真理的化身”,使真理不证自明。从一定意义上讲,“身教”是对“言教”最生动最逼真最权威的解释,是一种无声的命令,“身教”比“言教”更有说服力。所以,思政课教师既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更要培养自身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修养,增强自身的人格魅力,以身作则,言行一致,带头实践自己所倡导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以自己优良的人格素养产生感召力、亲和力来保证思政课教学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特殊功能的发挥。
参考文献:
[1]叶山土.关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哲学思考[J].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4).
[2]张澍军,等.德育的内化机制[J].社会科学战线,2003(2).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