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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电力体制改革之后,基层供电企业原来拥有的政府管理职移交给政府有关部门,已经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按市场规律运作的盈利组织,完全由买方市场转变为卖方市场。改革既为基层供电企业进一步发展带来了机遇,也为企业的商业化企业化经营带来了挑战。在这种情况下,财务管理的职能和作用日益重要,财务风险及防范尤为凸显,本文仅此进行一些思考。
关键词:宁夏;供电企业;财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对宁夏基层供电企业财务风险的理性分析
宁夏基层供电企业均为宁夏电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全区共有24个县级供电企业,区内各县均为直供电模式。近年来,宁夏电力公司财务管控系统实现了全面上线运行,实行了财务集约化管理,各阶层单位企业按照公司的实施方案,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间节点,落实具体推进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目前县级公司财务管理的现状来看,仍然存在财务风险。根本性的因素是:供电企业在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承担着经济责任、社会责任、政治责任,要为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要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重点工作服务,要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服务,要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这种特殊性决定了供电企业财务管理职能的复杂性,形成了财务风险具有全局性、财务风险的成因具有普遍性的特点。
一是资金管理的风险。资金是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企业的生产、经营、进、销、调、存每一环节都离不开财务对资金的反映、监督和调控。而宁夏基层供电企业在农网改造后,供电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同步增加,资产负债率已成倍升高,营运资金存在逐年下降趋势,再加上财务预算管理、资金结算管理、监督考核和等方面相对滞后,形成了较大的财务风险。
二是电费管理的风险。电费管理是供电企业资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电是商品,用了电就要付款是天经地义的真理,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并不这么看,认为电力企业离开了地方政府的支持你就举步维艰,用电不交钱,更有胜者,有些地方政府自己不交电费还为欠費企业说情,造成一些企业能欠就欠,能拖就拖,在企业经营不善破产时,给电力企业造成巨大的坏账损失。供电企业内部也存在管理薄弱环节,部分收费人员把回收的电费长期拿在手中,甚至占为己有;有的基层单位把收回的电费挪着他用;有的基层单位为了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电费回收任务,借用其他资金或三产业资金垫交电费,甚至贷款交电费;有的基层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大量电费不能收回,偷电现象严重,导致线损高达50%以上,给供电企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三是固定资产管理的风险。经过多年的经营,供电企业的固定资产已成倍增加,线路长度不断得到延伸,变电站的设备日益现代化,配电台区也翻了一翻,资产分布广泛,摊子大,战线长,主业与多经资产产权不明析,存在多经占用主业资产和主业战用多经资产,这为固定资产管理增加了难度。随着电力企业的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开始逐年增大,盲目上项目、争投资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工程规模及成本控制不严,项目预算执行没有刚性,增大了财务风险。
四是企业内部财务关系不清,权责不明。县级公司本部与基层站队(所)之间、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主业与多经关联单位之间在职能界定与划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关系不清、权责不明、管理混乱等现象,直接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资产流失严重,尤以主业和多经的管理界面不清最为突出,主观上使得一些管理措施难以推行和落实。
五是内控制度不够健全。一些基层供电企业管理粗放,现代企业管理经验缺乏,内控制度不完善,管理漏洞层出不穷,给企业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有的单位对站所一级的财务管理延伸不够,基层单位自主权过大,站所财务犹如“世外桃源”,坐支挪用电费资金、擅自对外借款或担保、恶性透支费用等现象时有发生,加之一些县级公司对站所长离任审计流于形式、走过场,一些经营问题未能及早发现和暴露,日积月累,历史包袱沉重。
二、层供电企业防范财务风险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规范业务管理行为。要划清主业与多经在资产、机构、人员以及业务范围等方面的界线,改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乱局面。要规范主业与多经企业的业务关系,重点规范主业与多经企业的关联交易,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实现资源互通、优势互补、公平交易。在设备采购、委托承包工程、咨询服务等业务中,应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关联方交易,在促进多经企业的健康发展的同时,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
二是完善和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宁夏电力公司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管理的弱区和盲区,完善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使利益相关的经济业务从管理层面,到执行层面严格分离,实现企业经济活动的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三是强化资产负债管理。要严把资金关,实行现金流量预算。要加大资金安全监控,利用网上银行等资金监控平台,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实时控制,并及时反馈和处理资金异动信息,防范资金风险。在实行资金集约化管理的前提下,建立全面预算和滚动预算,按照不同的资金性质,及时准确地编制现金流量预算,实现资金的“人为”控制向“预算”控制转变,降低资金的使用风险。
四是加大对应收电费的管理。要借助营销信息系统提供的实时信息,及时进行账龄和结构分析,跟踪欠费大户信息。要注重过程管理,优化内部资金上交程序,防止出现主观的资金滞留。对已核销的呆死账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积极进行后续清理和追索,尽可能地收回资金或残值,将损失及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要加大债权债务的清收和处理力度,建立债权债务定期核对制度,确保往来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对挂账时间长、金额大的往来账要及时进行函证催收,防止新的不良债权形成。
五是实行集中核算管理模式。将站所(队)、农电办、多经等所有责任主体的日常财务工作上移到县公司财务科,由财务科统一调度,对其进行代理记账,同时进行会计监督和控制,使财务管理由分散型、粗放型向密集型、集约型转化,发挥整体管理职能,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要规范站所财务管理流程,对站所报账员的职责、发票管理、备用金管理等工作流程进行统一规范,促进站所财务管理工作程序化运行。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银行账户和备用金管理,禁止站所一级私自开设经费户头,防范经营风险。
六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要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理论和执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培训,激励职工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为企业领导提供优良的财务信息资料。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与金融、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综合培训。在对财务人员进行教育的同时,要把好财务部门用人关,把具有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引进到财务部门来,为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财务管理环境。
作者简介:王永梅(1976-),女,宁夏中宁人,1999年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本科,会计师,现任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中卫供电公司财务主管,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关键词:宁夏;供电企业;财务风险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对宁夏基层供电企业财务风险的理性分析
宁夏基层供电企业均为宁夏电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全区共有24个县级供电企业,区内各县均为直供电模式。近年来,宁夏电力公司财务管控系统实现了全面上线运行,实行了财务集约化管理,各阶层单位企业按照公司的实施方案,分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间节点,落实具体推进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从目前县级公司财务管理的现状来看,仍然存在财务风险。根本性的因素是:供电企业在努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承担着经济责任、社会责任、政治责任,要为自治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要为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重点工作服务,要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服务,要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这种特殊性决定了供电企业财务管理职能的复杂性,形成了财务风险具有全局性、财务风险的成因具有普遍性的特点。
一是资金管理的风险。资金是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核心,企业的生产、经营、进、销、调、存每一环节都离不开财务对资金的反映、监督和调控。而宁夏基层供电企业在农网改造后,供电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同步增加,资产负债率已成倍升高,营运资金存在逐年下降趋势,再加上财务预算管理、资金结算管理、监督考核和等方面相对滞后,形成了较大的财务风险。
二是电费管理的风险。电费管理是供电企业资金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电是商品,用了电就要付款是天经地义的真理,但是有些地方政府并不这么看,认为电力企业离开了地方政府的支持你就举步维艰,用电不交钱,更有胜者,有些地方政府自己不交电费还为欠費企业说情,造成一些企业能欠就欠,能拖就拖,在企业经营不善破产时,给电力企业造成巨大的坏账损失。供电企业内部也存在管理薄弱环节,部分收费人员把回收的电费长期拿在手中,甚至占为己有;有的基层单位把收回的电费挪着他用;有的基层单位为了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电费回收任务,借用其他资金或三产业资金垫交电费,甚至贷款交电费;有的基层单位管理不到位,造成大量电费不能收回,偷电现象严重,导致线损高达50%以上,给供电企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三是固定资产管理的风险。经过多年的经营,供电企业的固定资产已成倍增加,线路长度不断得到延伸,变电站的设备日益现代化,配电台区也翻了一翻,资产分布广泛,摊子大,战线长,主业与多经资产产权不明析,存在多经占用主业资产和主业战用多经资产,这为固定资产管理增加了难度。随着电力企业的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开始逐年增大,盲目上项目、争投资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工程规模及成本控制不严,项目预算执行没有刚性,增大了财务风险。
四是企业内部财务关系不清,权责不明。县级公司本部与基层站队(所)之间、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主业与多经关联单位之间在职能界定与划分、资金管理和使用以及利益分配等方面,存在关系不清、权责不明、管理混乱等现象,直接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资产流失严重,尤以主业和多经的管理界面不清最为突出,主观上使得一些管理措施难以推行和落实。
五是内控制度不够健全。一些基层供电企业管理粗放,现代企业管理经验缺乏,内控制度不完善,管理漏洞层出不穷,给企业经营带来一定的风险。有的单位对站所一级的财务管理延伸不够,基层单位自主权过大,站所财务犹如“世外桃源”,坐支挪用电费资金、擅自对外借款或担保、恶性透支费用等现象时有发生,加之一些县级公司对站所长离任审计流于形式、走过场,一些经营问题未能及早发现和暴露,日积月累,历史包袱沉重。
二、层供电企业防范财务风险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规范业务管理行为。要划清主业与多经在资产、机构、人员以及业务范围等方面的界线,改变“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乱局面。要规范主业与多经企业的业务关系,重点规范主业与多经企业的关联交易,建立良性互动机制,实现资源互通、优势互补、公平交易。在设备采购、委托承包工程、咨询服务等业务中,应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关联方交易,在促进多经企业的健康发展的同时,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
二是完善和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宁夏电力公司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针对本单位管理的弱区和盲区,完善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及程序,使利益相关的经济业务从管理层面,到执行层面严格分离,实现企业经济活动的全方位、全过程控制。
三是强化资产负债管理。要严把资金关,实行现金流量预算。要加大资金安全监控,利用网上银行等资金监控平台,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实时控制,并及时反馈和处理资金异动信息,防范资金风险。在实行资金集约化管理的前提下,建立全面预算和滚动预算,按照不同的资金性质,及时准确地编制现金流量预算,实现资金的“人为”控制向“预算”控制转变,降低资金的使用风险。
四是加大对应收电费的管理。要借助营销信息系统提供的实时信息,及时进行账龄和结构分析,跟踪欠费大户信息。要注重过程管理,优化内部资金上交程序,防止出现主观的资金滞留。对已核销的呆死账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积极进行后续清理和追索,尽可能地收回资金或残值,将损失及风险降低到最小程度。要加大债权债务的清收和处理力度,建立债权债务定期核对制度,确保往来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对挂账时间长、金额大的往来账要及时进行函证催收,防止新的不良债权形成。
五是实行集中核算管理模式。将站所(队)、农电办、多经等所有责任主体的日常财务工作上移到县公司财务科,由财务科统一调度,对其进行代理记账,同时进行会计监督和控制,使财务管理由分散型、粗放型向密集型、集约型转化,发挥整体管理职能,增强企业的抗风险能力。要规范站所财务管理流程,对站所报账员的职责、发票管理、备用金管理等工作流程进行统一规范,促进站所财务管理工作程序化运行。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银行账户和备用金管理,禁止站所一级私自开设经费户头,防范经营风险。
六是提高财务人员业务素质。要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理论和执业道德教育,加强业务培训,激励职工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业务素质,为企业领导提供优良的财务信息资料。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与金融、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综合培训。在对财务人员进行教育的同时,要把好财务部门用人关,把具有高素质的财务管理人员引进到财务部门来,为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财务管理环境。
作者简介:王永梅(1976-),女,宁夏中宁人,1999年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本科,会计师,现任国网宁夏电力公司中卫供电公司财务主管,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