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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利润操纵行为广泛存在于我国上市公司内部财务活动中,新会计准则通过对存贷记账法、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债务重组方法的调整等方面控制了上市公司的利润操纵行为,但也留有一定隐患。文章结合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深入分析了新会计准则的若干规定,并探究了其对上市公司利润操纵行为的影响。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利润操纵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7-0102-02
一、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主要手段
1.第一种手段是长期资产处置非公允化。具体做法是:年末卖资产,通过以非公允价值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而突击操纵报表利润,已成为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虚增利润的首选手段。
2.非货币性交易货币化。按《非货币性交易》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通常不确认损益,即使确认损益也严格控制在补价范围之内。上市公司为避开上述规定,则将实质性的非货币性交易货币化处理。或是先以较低价值的资产与关联方较高价值的资产置换,换入的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较低账面价值入账,然后再以市价对外售出换入资产;或是想方设法将“补价”比例提高到交易额的25%以上,堂而皇之地将非货币性交易转化为货币性交易处理。
3.关联性交易非关联化。按财政部《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对于显失公允关联交易的收益应确认为资本公积入账,而不计入当期损益。上市公司为摆脱这一规范,将实质性的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处理:或在关联交易前,关联方通过出让相关股权或中止受让相关股权在名义上解除其关联关系;或通过“先输血,后重组”的方式,大股东在正式入主上市公司前,先以非公允价值与上市公司进行潜在的关联交易;或采用“体外循环法”,通过多重参股等间接控制的公司形成“过桥”公司,将一笔关联交易变成两笔或两笔以上的非关联交易等。
4.减值准备调节化。利用违规资产减值准备操纵盈亏,在我国作为操纵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手段还是最近两年的事情,但却有愈演愈烈之势。根据上市公司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备是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对未来有关风险所作出的会计估计。而一些上市公司预计资产损失和计提减值准备等,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倾向性,有的甚至将其视为操控盈亏的“蓄水池”。
5.会计差错更正追溯化。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准则,若发现前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应采用追溯调整法予以更正,即调整会计报表期初留存收益和有关项目。而非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然而,追溯调整法不影响当期损益的特点在当前已被一些上市公司发挥得淋漓尽致,成为调节利润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分配”工具。
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操纵利润形成了有效控制
1.存货发出计价取消后进先出法,避免了上市公司利用价格波动调节利润。根据《新会计准则存货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此规定中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选择对当期利润的影响,体现在存货的价格波动上,当存货价格处于上涨时期,采用后进先出法,将减少当期利润;若采用先进先出法,则增加当期利润。若存货价格处于下降时期,则正好相反,即采用后进先出法会增加利润;采用先进先出法则减少利润。这一核算办法的变动,将使上市公司利用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利润水平的惯用手段不能再被使用,使所有上市公司的当期存货消耗费用,反映的都是实际的历史成本,而没有人为调节因素,便于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和比较,提高了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
2.新准则使得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冲回受限。根据《新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后,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在上市公司以往的会计处理中,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操纵利润,是比较常用的手段,具体手法有两种:其一,在上市公司效益好、利润高的年度大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调低利润,达到少交所得税的目的;其二,在上市公司效益差、亏损的年度冲回资产减值准备,人为地使上市公司实现盈利,从而粉饰业绩,避免退市风险。以前上述两种手段都是合法的。如某上市公司,2002年度转回坏账准备0.5亿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12亿元。从而该公司实现了由2001年亏损15亿元到2002年盈利1亿元的神话,其中充分利用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手段是主要的原因之一。新会计准则颁布后,上市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因此上市公司将无法像以前那样利用减值准备作为人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只能根据资产减值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从而压缩了利润操纵空间,增加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同一控制下的上市公司合并取消公允价值,按账面价值处理。根据《新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合并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合并区分为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上市公司合并两类,而同一控制下的上市公司合并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放弃使用公允价值,以避免利润操纵。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的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上市公司合并,合并对价形式上是按双方确认的公允价值确认。尽管公允价值是要经过中介机构评估确认,但是人为操纵因素过多地干扰了公允价值的实现。因此,相当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合并重组一夜之间实现扭亏为盈。新会计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合并对价按资产账面价值进行会计处理,是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市场经济发育的实际出发,谨慎地使用公允价值,规范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上市公司利润的可信度。
4.扩大合并报表范围,避免上市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剔除不良子公司以粉饰业绩的行为。根据新《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第二章第十条规定: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与之前的规定相比,新会计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转为侧重实体理论,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持续经营,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准则的变革,遵循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阻断了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分离若干子公司、缩小持股比例、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业务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粉饰集团整体业绩的手段,减少了母公司通过与某些特殊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可能,提高了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可靠性。
三、新会计准则也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留下一些隐患
1.部分资产减值准备未作冲回的限制性规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冲回虽然受到限制,但并未完全堵住上市公司通过提取和冲回资产减值来调节公司利润的全部通道,因为新准则并未明确针对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项目的减值准备能否冲回的问题。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跌价准备”、“无形资产跌价准备”,从今年开始计提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但原计提的八项减值准备项目中,应收账款、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和委托贷款的减值准备项目未作冲回的限制性规定,上市公司仍有可能利用这些减值准备项目操纵利润。
2.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范围,为上市公司利用借款费用调节利润留有空间。新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生产,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而原准则之允许构建固定资产的专项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所以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进一步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根据新准则,上市公司可能在一般借款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打主意。例如,上市公司如欲提升业绩,需要扩大利息资本化范围,则可以采用一定的手段使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计入资产的要求;另一方面,将已完工的固定资产长期作为在建工程核算,这样既延长了利息支出计入资产的时间,又减少了折旧的计提,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3.无形资产开发费用的资本化增加了科技及创新类上市公司的利润调节空间。新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划分为是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对于研究阶段的支出,仍采用原准则的处理方法;而对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则要进行资本化。无形资产开发费用的资本化,无疑会增加科技及创新类上市公司的利润调节空间。虽然新准则对研发的这两个阶段做出了明确的定义,但实际操作中,由于无形资产研发业务复杂,风险大,将难以明确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也就难以划分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再者,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再限于直线法,年限也不固定,因而上市公司也可通过调节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或推销方法来调节利润,满足融资的要求或达到其他目的。
参考文献
[1]何浪.执行新会计准则面临的问题及措施[J].会计之友,2007,(4).
[2]王宾宾.浅谈新会计准则的影响[J].中国农业会计,2007,(4).
[3]财政部.上市公司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利润操纵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2374(2009)07-0102-02
一、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的主要手段
1.第一种手段是长期资产处置非公允化。具体做法是:年末卖资产,通过以非公允价值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产生的非经常性损益而突击操纵报表利润,已成为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虚增利润的首选手段。
2.非货币性交易货币化。按《非货币性交易》准则,非货币性交易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通常不确认损益,即使确认损益也严格控制在补价范围之内。上市公司为避开上述规定,则将实质性的非货币性交易货币化处理。或是先以较低价值的资产与关联方较高价值的资产置换,换入的资产以换出资产的较低账面价值入账,然后再以市价对外售出换入资产;或是想方设法将“补价”比例提高到交易额的25%以上,堂而皇之地将非货币性交易转化为货币性交易处理。
3.关联性交易非关联化。按财政部《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对于显失公允关联交易的收益应确认为资本公积入账,而不计入当期损益。上市公司为摆脱这一规范,将实质性的关联交易非关联化处理:或在关联交易前,关联方通过出让相关股权或中止受让相关股权在名义上解除其关联关系;或通过“先输血,后重组”的方式,大股东在正式入主上市公司前,先以非公允价值与上市公司进行潜在的关联交易;或采用“体外循环法”,通过多重参股等间接控制的公司形成“过桥”公司,将一笔关联交易变成两笔或两笔以上的非关联交易等。
4.减值准备调节化。利用违规资产减值准备操纵盈亏,在我国作为操纵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手段还是最近两年的事情,但却有愈演愈烈之势。根据上市公司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备是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对未来有关风险所作出的会计估计。而一些上市公司预计资产损失和计提减值准备等,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和倾向性,有的甚至将其视为操控盈亏的“蓄水池”。
5.会计差错更正追溯化。按《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准则,若发现前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应采用追溯调整法予以更正,即调整会计报表期初留存收益和有关项目。而非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然而,追溯调整法不影响当期损益的特点在当前已被一些上市公司发挥得淋漓尽致,成为调节利润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分配”工具。
二、新会计准则对上市公司操纵利润形成了有效控制
1.存货发出计价取消后进先出法,避免了上市公司利用价格波动调节利润。根据《新会计准则存货准则》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此规定中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存货发出计价方法的选择对当期利润的影响,体现在存货的价格波动上,当存货价格处于上涨时期,采用后进先出法,将减少当期利润;若采用先进先出法,则增加当期利润。若存货价格处于下降时期,则正好相反,即采用后进先出法会增加利润;采用先进先出法则减少利润。这一核算办法的变动,将使上市公司利用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利润水平的惯用手段不能再被使用,使所有上市公司的当期存货消耗费用,反映的都是实际的历史成本,而没有人为调节因素,便于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和比较,提高了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
2.新准则使得上市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冲回受限。根据《新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准则》规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后,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在上市公司以往的会计处理中,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操纵利润,是比较常用的手段,具体手法有两种:其一,在上市公司效益好、利润高的年度大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以调低利润,达到少交所得税的目的;其二,在上市公司效益差、亏损的年度冲回资产减值准备,人为地使上市公司实现盈利,从而粉饰业绩,避免退市风险。以前上述两种手段都是合法的。如某上市公司,2002年度转回坏账准备0.5亿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2.12亿元。从而该公司实现了由2001年亏损15亿元到2002年盈利1亿元的神话,其中充分利用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手段是主要的原因之一。新会计准则颁布后,上市公司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因此上市公司将无法像以前那样利用减值准备作为人为调节利润的工具。只能根据资产减值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从而压缩了利润操纵空间,增加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3.同一控制下的上市公司合并取消公允价值,按账面价值处理。根据《新会计准则上市公司合并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合并区分为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上市公司合并两类,而同一控制下的上市公司合并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放弃使用公允价值,以避免利润操纵。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的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上市公司合并,合并对价形式上是按双方确认的公允价值确认。尽管公允价值是要经过中介机构评估确认,但是人为操纵因素过多地干扰了公允价值的实现。因此,相当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合并重组一夜之间实现扭亏为盈。新会计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合并对价按资产账面价值进行会计处理,是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市场经济发育的实际出发,谨慎地使用公允价值,规范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上市公司利润的可信度。
4.扩大合并报表范围,避免上市公司编制合并报表时,剔除不良子公司以粉饰业绩的行为。根据新《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准则》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第二章第十条规定:母公司应当将其全部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与之前的规定相比,新会计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转为侧重实体理论,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持续经营,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准则的变革,遵循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阻断了一些上市公司利用分离若干子公司、缩小持股比例、将经营状况不好的业务从合并范围中剔除从而粉饰集团整体业绩的手段,减少了母公司通过与某些特殊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可能,提高了上市公司合并报表的可靠性。
三、新会计准则也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留下一些隐患
1.部分资产减值准备未作冲回的限制性规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冲回虽然受到限制,但并未完全堵住上市公司通过提取和冲回资产减值来调节公司利润的全部通道,因为新准则并未明确针对存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等项目的减值准备能否冲回的问题。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跌价准备”、“无形资产跌价准备”,从今年开始计提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但原计提的八项减值准备项目中,应收账款、长期投资、短期投资和委托贷款的减值准备项目未作冲回的限制性规定,上市公司仍有可能利用这些减值准备项目操纵利润。
2.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的资本化范围,为上市公司利用借款费用调节利润留有空间。新会计准则借款费用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构建或生产,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而原准则之允许构建固定资产的专项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所以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进一步扩大了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根据新准则,上市公司可能在一般借款利息支出和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打主意。例如,上市公司如欲提升业绩,需要扩大利息资本化范围,则可以采用一定的手段使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计入资产的要求;另一方面,将已完工的固定资产长期作为在建工程核算,这样既延长了利息支出计入资产的时间,又减少了折旧的计提,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3.无形资产开发费用的资本化增加了科技及创新类上市公司的利润调节空间。新会计准则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上市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划分为是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对于研究阶段的支出,仍采用原准则的处理方法;而对于开发阶段的支出则要进行资本化。无形资产开发费用的资本化,无疑会增加科技及创新类上市公司的利润调节空间。虽然新准则对研发的这两个阶段做出了明确的定义,但实际操作中,由于无形资产研发业务复杂,风险大,将难以明确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也就难以划分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的分界点,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再者,新准则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再限于直线法,年限也不固定,因而上市公司也可通过调节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或推销方法来调节利润,满足融资的要求或达到其他目的。
参考文献
[1]何浪.执行新会计准则面临的问题及措施[J].会计之友,2007,(4).
[2]王宾宾.浅谈新会计准则的影响[J].中国农业会计,2007,(4).
[3]财政部.上市公司会计准则[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