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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街头,一对年轻艺人吸引了我。妻子叫郭学芬,年轻漂亮丈夫叫袁清明,没有下肢,坐在轮椅上。2000年8月19日这天,我终于有了机会采访他们。于是就有了下面这个动人的故事。
一
我出身在川东的开江县农村还在读初中时,就喜欢上了清明哥。我们在一个院子里住。这个院子叫郭家大院,所有的人都姓郭,只有清明哥是外姓。他的爸爸一早就去世了,他妈改嫁给郭大头。清明读完高中二年级,就没有再上学,而是到马春贵的煤窑里挖煤,从此就很少回家。我特别留恋他的歌声,连村长郭兴达也说,这个小伙子要当歌唱家哩。
清明比我大4岁,每次他从镇上的高中回来,我就会呆呆地看他,然后跟他说几句话,我猜清明也喜欢我。1992年暑假期间,我们院子里的姐妹们经常到弯坝里割猪草,一天,山坡上突然传来清亮的歌:“哎呀嗬妹妹也,你们割猪草哥砍柴哟,你在沟沟里,我这就来哟。”抬头望去,只见清明站在坡上,朝我们挥舞着柴刀。我心怦怦直跳。几个姐妹们叫起来:“是清明。芬妹子,你也来一个。”
我清了清嗓子,声音有点发抖地唱起来:“今年哟喂,妹才一十六,树枝尖尖发嫩柳郎是高高一树槐,隔壁的姐姐哟,才不怕羞哟嗬。”众姐妹轰地一声笑了,臊得我满脸滚烫。清明哥仍然亮着嗓子接上来:“太阳出来照北岩,金花银花我不爱,只爱贤妹好人才呀喂哟。”
我们割了猪草回家,见清明一个人坐在门口看书。大家都叽叽喳喳问他:“清明,下午喉咙伸出鸡爪爪了,当着妹妹又不开口了么﹖”清明大笑着又说又唱:“我怕啥子﹖嫁人要嫁清明哥,财宝滚滚用车拖。”惹得满院子都是笑声。我大叫一声:“清明哥你最坏了,欺负我。”我装着生气样,跑回了屋里。
1994年我读高中,清明哥已经到煤窑上班了。一天,我放学回来,妈妈说有事要跟我商量,就把我叫到灶屋里,我烧火,她煮饭。原来邻村富人马春贵的妻子去年死后,家里门坎都被媒人踏平了。他是我们弯坝村和桃花湾乡有名的富人,还到县上开过致富先进大会,跟区长照过相。这一次,爸爸托媒人,带了我的照片给马春贵看,这个马春贵一眼就相中了我。爸爸妈妈欢天喜地,连我那个成天坐在院坝里晒太阳、话都说不明白的爷爷也说好事,天大的好事。
我气急了,吼道:“就算马春贵有金山银山,我也不嫁。”我那时才17岁,马春贵已经37了,整整比我大20岁;再说,我心里早有了清明。他们虽然一个是挖煤的,一个是老板,但我就爱挖煤的清明。爸爸闯进来,抬手就扇了我一个耳光:“你反了﹖马春贵拔根汗毛,也够我们家一辈子花了。”我一气之下,就跑出去了。
二
半夜间,我摸黑去了七道梁,去了马春贵的煤窑。找到清明,把他叫出工棚,直截了当地问他:“清明哥,你愿不愿意要我﹖”清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迷惑地问:“学芬,啥子事,你半夜三更跑到这里来,也不怕野猫子把你吃了﹖”我急忙把家里的事给他说了。他沉吟了一阵,说:“学芬,这是好事啊。你想,你还有一个超生的妹妹,家里缺劳动力,耕地种田都没有人,你爸妈老了,靠谁养活﹖”
我着急了,大声说:“清明哥,你就是我的心尖子,我怎么可能嫁给马春贵﹖你不是男人!”清明笑着说,他是一个挖煤的,今后煤窑关了,就只有到外面去打工,到老了还是个种田的人,一辈子都是受穷的命。我紧紧抱住他,不住地说,我爱他,不管他是命贵命贱,这辈子都跟定他了,谁也不嫁。但是这天晚上,清明哥执意要把我送回家。他对我说,不能太固执,要多替父母想想。我一想到今后,再也不能跟清明哥在一起,心里非常难受。快到弯坝时,我走不动了,躺在草地上,那时天也快亮了。我说决不能让马春贵夺走我的贞洁,要给我就给清明哥。
那次是我主动的,我抱住清明哥的腿,不许他再走了。我发疯一样地啃他咬他,好像要把所有的不满都发泄出来。那时候,我又绝望又疯狂。当我们分手时,我要清明哥给我唱支歌。我整理好衣服,坐在草地上,听着他唱着歌远去:“隔河看见妹穿青啰,不知河水有多深啰,我的那个妹呀,哥也想你睡不着哟……”
坐在草地上,我呜呜大哭。这一天,是1996年9月27日。天亮了,我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家里告诉父母,我同意跟马春贵结婚,说完我背起书包要上学。爸爸说:“还上个啥子学?你今后就是太太了。”这天,爸爸妈妈带我到县城去买衣服,买妆奁。看见那些红红绿绿的东西,我就忍不住落泪。妈说:“小户人家盼嫁郎,有个好郎君,就是前世修来的,傻女子,你莫自做主张啊。”买好东西,妈才说,这些钱,都是马春贵送的,马春贵说,不能让我们家花一分钱。这时,我才知道,娶亲的日子都选好了,农历九月初六就来接亲。没想到,我们雇车回家,清明已经回来了,还帮我们把东西从牛车上卸下来。我坐在房里,清明哥搬东西进来时,悄悄对我说:“天黑了,我在弯坝等你。”
晚上,我去了,雾很大,已经遮住了天,草地上都是露水,我们身上都被打湿了。他说他忍不住了,这事跟抽烟一样,抽上了就会上瘾。他说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喜欢别人了。
我很想说,那我们跑吧,到南方去打工,能养活自己的。可我没说,我知道,今天买东西,已经花了近2000块钱,如果我们一走,马春贵必然会找我爸妈算账的,他们怎能赔得起啊
三
出嫁那天,我才第一次看见马春贵。其时他比清明长得还英俊一些,穿得也体面,看起来还不出30岁。这天,他喝得大醉,进洞房后,他都不省人事。第二天天快亮时,他竟像一头野兽一样撕咬着我,完事后,把我掀在一边,要看下面见红了没有。我的脸一下子发烧了。出嫁前,妈给我讲了很多出嫁后的事,我心里本来非常害怕,吓得浑身发抖。腿唬唤虐盐阴呦麓玻吕矗萏呶业男夭浚骸捌菩献踊ǎ惩蚩榍谷宦蛄四阏庵黄菩?旄献咏淮呛湍母龉啡盏母愕模俊彼穹⒎枇艘谎哑ご页隼矗宰盼乙徽蠖敬颉N曳吲乜醋潘骸奥泶汗螅腋静幌敫憬峄椋还苣阌卸嗌偾D愕那医窈蠡鼓恪H绻阍俅蛭遥揖蜕戏ㄔ焊婺恪!?
马春贵狂怒地说:“我不能要个破鞋做婆娘好,好,你马上写个字据,3年内还我3万块钱。”我穿上衣服,忍痛写好字据。
天高皇帝远,再说,马春贵又是当地最有钱的人,所以,我们结婚,根本没有办理合法手续,要离开马家,自然也就不必办理什么手续了。第二天,我就回到弯坝村。父亲打了我一顿。我气愤地说,3万块钱你已经把我给卖了,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事由不得你管了。钱,我会还给马春贵的。我只在家里住几天,伤一好,我就走。
这事却传得非常快,两天后满村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了,昔日的好姐妹都对我敬而远之,长辈们见我就摇头,一些跟我们家里关系不好的邻居说我是烂货。我没错,我是人,不是一件买来卖去的衣服,追求爱情怎么错了﹖没等伤好,我就离开了家,到七道梁去找清明。他已经听说了,正要回家和我商量今后的事。他说,现在煤窑里上班还比较稳定,每月能拿到600块钱工资,家里还有人要靠他养,所以,就让我先到外面去打工,我们一同存钱还债。他给我准备好了1000多块钱路费,还写了好几个在外面打工的朋友的地址。
清明把我送到县城,一路上,我们兴高采烈,心里总觉得日子有了盼头。清明唱道:“山道道长满桅子花,妹行千里郎牵挂,不是哥哥那个狠心肠,只因哥哥出息差哟。”我牵着他的手,也唱起来:“隔河看见那个他哟,杀个鸡仔烧冬瓜,偷出爹爹半壶酒,等着我的小冤家哟。”我唱完,清明紧紧把我抱住,流着眼泪说:“学芬,如果我有出息的话,决不会让你一个人去受罪……”我一把捂住他的嘴。
我在县城搭上去达县的车,在那里乘火车去了广州。没几天,我就找到了李子玉,他是清明的初中同学,家在桃湾乡,父亲是供销社干部。李子玉很能干,已经打了5年工,现在是东莞一家玩具厂的生产主管。
四
我们四川穷,在南方打工的人太多了,随时随地都可以遇见。李子玉帮我买了一个假身份证,把我介绍到一家鞋厂去上班,他说,鞋厂的工资要高一些。我们车间是专门上鞋底的,工作很重,又臭得死人,成天在机器旁,一坐就是4个小时,吃完饭,也没休息,接着又干。全天要工作10个小时,下了班累得简直连腰都伸不直。不久,在鞋厂工作的老乡陈瑞良不知托了什么关系,把我弄进了生产部当文员。我高中虽没有毕业,但在学校成绩也不错,这项工作比较合适。其实,这一带经济虽发达,但人的素质并不高。鞋厂是私营企业,各部门的主管都是老板的亲戚,生产部主管是老板的舅子,长得一副歪瓜裂枣的样子,又矮又黑,一副广东干排骨,都三十几岁了,还没有娶老婆,成天盯着女工看。我们宿舍的女工提醒我:“要当心沙仔,那不是个好东西,就想占女人的便宜。”
一天,只有我一个人在办公室学习电脑打字,突然,背后一双手把我紧紧抱住。我反抗着,扭头一看,正是沙仔。他恶狠狠地说:“在东莞,我跺跺脚,东莞的地盘都会发抖,我看中的女人没人敢反抗我的。”我知道这一点,但是我没有害怕,伸手打了他一耳光。他捂着脸不大相信地看着我:“臭三八,就看你长得靓,才调你来生产部,你当你是周慧敏吗﹖”
我这才知道,陈瑞良为了讨好沙仔,才让我到生产部的。我辞工了。李子玉听到后,把陈瑞良打了一顿。李子玉听我说过还债的事,他说:“我看你还不如到酒店里去打工,工资要高一些,还可以挣点小费。我认识一个朋友,重庆人,以前我帮过他的忙。”
这样,我又进了酒店当服务员。这里虽然也辛苦,但是每月能挣上近千块钱,我想不用3年,就可以还清债。春节前,李子玉问我回不回家去,我说,刚来又回去,太浪费钱。我请他带信给清明,让清明也过来,我们一起,相互有个照应,同时也能多挣一些钱。
然而,春节后,李子玉带来的是一个不幸的消息,七道梁的煤窑垮了,砸死了两个人,清明双腿被砸断了。马春贵知道了清明跟我的关系,就不送清明治疗,结果被一个江湖医生治坏了腿,从膝盖以下截肢。马春贵还说,只要看见清明一次,就收拾一次,说这是偷人家婆娘的报应。听到这件事,我当时就昏倒了。
五
回到弯坝村,清明劝我今后不要再找他,他是一个残废人,活着都是多余的。听他妈说,清明已经自杀过两次,怕给父母增加负担。我抱着清明的头大哭,叫他不许有这种念头,不管他成了什么人,我们都要在一起。他的腿已经无法挽回了,我说:“不管我累死累活都要养你一辈子。”于是,我又南下。这一次,我在广州天河区的天龙夜总会当坐台小姐。我一定要靠自己,把马春贵的钱还干净,趁年轻时挣一笔钱,再回到家乡开一个小店,这样就可以养一家人了。
夜总会实在是一个肮脏的地方,我没有卖身,但是出卖着尊严。陪客人唱歌,学会了跳舞,听那些家伙讲下流的笑话,有泪都往肚子里吞。说实话我那时真想像别人一样下海,心想反正都是挣钱,干个两年就可以发财。可我一想到清明,最终没有走这条路,我想留一个清白的身子回到清明身边。
一年多时间,我把马春贵的钱还清了。1998年4月,清明说,现在他不想死了,一定要好好活下去,这样才对得起我的爱。他有个同学从成都回来,看见他的样子,便劝他出去卖唱,能养活自己。
我高兴地说,我们先到成都,再添置家当。清明的几个同学都来帮忙,把我们送到了成都,租了房子,买了轮椅,又到旧电器商场买了音响和一堆碟子。1998年6月12日这天夜里,我们第一次骑着车拉着音箱,在青羊小区唱歌。我们唱的不是山歌,都是流行歌曲。清明一开始还不好意思,可是一旦正式唱起来,他就自信多了。他的歌声一下就把人吸引住了。第一天,就给我们带来了惊喜,收入170多元。这两年中,我们遇到过很多麻烦,城建管理人员要干涉,一些地痞要捣乱敲诈,所以,我们尽量赶会。成都附近,每年都有许多物资交流会,这个时候,我们就会赶去参加,奔波在小县乡镇,钱虽然也挣得不多,但这是一份干净的收入,对得起良心。这世界上,还有什么比良心和爱情更可贵的东西呢?我们是清清白白的人,做的也是清清白白的事。我们很乐观,也许还能够唱五六年吧,到不能再唱的时候,我们就去开个小店,把儿子养大,教好,今后让他考上大学,这一辈子就能安心了。就像刘欢唱的:心若在梦就在,天地之间还有真爱。
(《东方女性》2000年第12期范志超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