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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人民银行总行监察室,根据中央监察委员会第三次全国监察工作会议和银行第二次全国监察工作会议的决议精神,总结了一九五四年上半年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工作,并提出总行内部今後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分工意见,以便进一步发挥监察机构的监督与检查的职能,并把处理人民来信、来访的工作提高一步。这个总结业经总行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