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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坚持个人权利的普遍性,认为每个个体都平等地享有天赋的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相比起封建等级制度,这种普遍权利原则无疑是一大进步,它赋予了每个个体的生存以平等的价值和尊严。尽管如此,自由主义的这一原则却隐含着一些致命的弱点:在承认个体权利的同时,否定了集体权利;在宣扬人人享有平等权利的承诺中,却忽视了每个个体或集体的差异性和独特性;在给予每个个体平等自由的同时,却忽视了个体实质正义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