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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论述法学教学中合作学习方式的应用,分析法学教学中合作学习方式应用的意义—— 为引入疑难案例提供了可能、让教学重心回归到能力的培养、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等,并从学生分组、任务布置、过程指导、成绩评定等方面探讨法学教学中合作学习方式的具体应用。
【关键词】合作学习方式 法学教学 应用策略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0)06C-0152-02
合作学习,就是教师以教学目标为导向,组织学生分成小组,将学习任务分配下去,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团结协作开展学习活动。合作学习方式能够加强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良好沟通与互动,对培育学生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能够提升他们的团结协作能力与水平,保证学习任务的顺利完成。在法学课堂教学中,教师应用合作学习方式非常有必要,它不仅为引入疑难案例提供了可能,而且让教学重心回归到能力的培养,还能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一、合作学习方式在法学教学中应用的意义
(一)为引入疑难案例提供了可能
在法学课程知识教学过程当中,法学经典案例的引入非常重要,这也常常是法学课程教学的难点。然而,很多法学经典案例往往又是疑难案例,疑难案例的教学在课堂上往往难以展开,这常常使得教师在授课时面临“用不用疑难案例”的两难。法学教学中应用合作学习方式,为引入疑难案例提供了可能。合作学习方式将小组当作关键,引入多样性的资源,小组中的成员能够扮演不一样的角色。面对疑难案例时,学生不断探讨与沟通,思维发生碰撞,遇到问题时,能够团结协作,共同处理与解决。同时,合作学习方式下,为了与小组成员探讨,对案例关联的知识内容,学生课外或主动查找,或向老师寻求帮助,打破课堂时间的限制。
(二)让教学重心回归到能力的培养
为了讲清楚、讲透彻法学课程知识,法学教学中往往会涉及诸多案例,尤其是疑难案例。然而,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法学教师的教学重心往往是理论知识、法律条文。采用合作学习方式,能够让法学教学重心回归到能力的培养上。针对法学课程知识尤其是法学案例,学生以小组的形式展开合作学习,仔细、全面地阅读材料内容,将案例关联的事实真相梳理出来,将非法律事实以及法律事实有效区分出来。在这一过程中,学生需要检索可能会使用的法律條文,根据案例事实真相,使用科学合理的法律技术或者是方法等解释条文并最终得出结论。由于各个小组的成员所扮演的角色可能不一样,因而所得到的结论也可能不一样。为此,各小组成员可展开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并且组织相应的模拟法庭,根据庭审有关程序进行辩论。对于很难达成共识的点,甚至可以使用项目组的方法展开全面探究,推动学生提升法律思维以及计算机运用水平,培养法学素养以及综合能力,深入、全面地掌握并应用法学课程知识。
(三)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传统的课程教学中,教师是课堂的主体,向学生分析和讲解知识内容。然而,法学课程知识内容十分烦琐,一味的教师讲、学生听的“灌输式”教学,将使课堂十分枯燥,学生失去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使用合作学习方式,学生可以自主投入学习活动当中,教师由过去面对单一学生转为面对各个学习小组。这样不仅能够能够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而且使教师从十分烦琐的知识内容分析与讲解中解脱出来,从课堂的主导者转变为课堂的引导者。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学习活动当中碰到的问题也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从而提升法学课程教学的成效。
二、合作学习方式在法学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一)学生分组
学生分组十分重要,小组成员数量太少,将难以对案例进行充分、全面的掌握;小组成员数量过多,则不容易组织,小组成员也难以就学习内容达成共识。为此,可依照实践中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况,将学生分为四人小组或者五人小组。在小组当中,首先应重视组长的选任。组长应具备领导能力与执行能力,能够挖掘小组成员的内在潜力,有效整合组员掌握的知识与技能,对组员间的分歧能够及时有效地加以化解。教师应在考察之后选任组长,而不应该让学生随意选择。在组员的分配上,教师应尊重组长的意见,指导组长来实际分配小组成员。具体来说,应尽量考察成员的能力情况,小组成员构成尽量实现互补,将能力或者说特长不同的学生分到一个组。这样,一方面,小组在讨论的时候能够有多样化的角度,另一方面,小组成员在成果展现与归纳等方面能够团结协作、互补共赢。值得注意的是,完成分组以后,应尽可能保证小组的稳定,以充分发挥每名小组成员的能力和特长。
(二)任务布置
教师布置课堂任务活动时应明确、具体,让学生清晰地了解所要完成的任务及其进度上的要求。具体说来,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任务布置环节应强调以下方面:一是教师应将法律事实内容及可能会涉及的法律条例梳理出来,明确主要的正义点;二是学生需要阅读有关著作,整理出和案件有关的要点;三是学生搜集以及查阅相类似的案件,在其中归纳出判决的理由,掌握具体的裁判规律;四是明确小组成员角色,将法庭意见书模拟写出来;五是加强小组成员间的沟通与互动,展开模拟法庭;六是学生对于合作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向教师求助;七是各小组展示小组学习成果,并和其他小组进行沟通与探讨;等等。
(三)过程指导
小组学习活动中教师应加强过程指导,避免学习活动因失控而难以取得成效。在分组阶段,教师应引导小组长进行分工,尽量让所有组员都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应避免某些组员承担过多的任务,造成其他组员所承担的任务过少,甚至发生“打酱油”的情况。在模拟活动实际分工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长,例如,可以让组织水平比较高的学生担任法官,让语言表达水平比较高的学生担任律师等。在学习阶段,教师应重视各个小组的实际学习情况,了解与掌握各个小组的成绩以及面临的困难等。在学生遇到困难的时候,鼓励他们,提升他们的自信心以及成就感,并在方法以及思路等多个方面指导他们;在学生取得成绩的时候,应加以肯定以及表扬。若学生有创造性的观点,教师可对他们进行引导,让他们深入思考、系统总结与归纳,甚至将观点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展现出来。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可采取小组自评、小组他评和教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小组自评是小组成员之间互相评价,小组他评是小组之间互相评价,教师评定是教师对学生进行评价。教师可综合应用这三种评价方式,尽量保证评价的准确,避免出现失真,以确保最终每个小组、每名学生的成绩充分展现其实际的学习情况。同时,为防止出现“搭便车”的情况,教师应整合应用小组考核和个体考核,在实际评价中,要求学生提交相应成果的有关报告内容,并且在法学课堂中分组展示。
总之,法学课程理论性和实践性都非常强,要求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教师在法学课程教学中,应充分应用合作学习方式,引入疑难案例,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让教学重心回归到能力的培养,以保证教育成效,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参考文献】
[1]刘娅蓓.小组自主学习法在法学专业人才综合素质培养中的运用[J].高教论坛,2019(11).
[2]廖晓语.合作学习方式在法学专业研究性学习中的应用[J].学理论,2017(9).
[3]刘娅蓓.小组自主学习法在法学专业人才综合素质培养中的运用——广西师范大学法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系列成果之五[J].高教论坛,2018(11).
[4]刘燕.法学教学方法的问题与完善途径——以案例教学为例[J].中国大学教学,2018(7).
[5]刘建刚.合作学习在法学本科案例教学中的应用[J].西部素质教育,2019(23).
[6]陈伊玲.探究法学学习中合作学习法的应用研究[J].中国高新区,2017(21).
[7]徐永兵.浅谈法学教学方法的地位和作用[J].才智,2018(7).
【基金项目】2019年度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教改项目“‘合作学习’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探索”(2020YJJG07)
【作者简介】梁 旋(1985— ),江西南丰人,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法学。
【关键词】合作学习方式 法学教学 应用策略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20)06C-0152-02
合作学习,就是教师以教学目标为导向,组织学生分成小组,将学习任务分配下去,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团结协作开展学习活动。合作学习方式能够加强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良好沟通与互动,对培育学生搜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也能够提升他们的团结协作能力与水平,保证学习任务的顺利完成。在法学课堂教学中,教师应用合作学习方式非常有必要,它不仅为引入疑难案例提供了可能,而且让教学重心回归到能力的培养,还能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一、合作学习方式在法学教学中应用的意义
(一)为引入疑难案例提供了可能
在法学课程知识教学过程当中,法学经典案例的引入非常重要,这也常常是法学课程教学的难点。然而,很多法学经典案例往往又是疑难案例,疑难案例的教学在课堂上往往难以展开,这常常使得教师在授课时面临“用不用疑难案例”的两难。法学教学中应用合作学习方式,为引入疑难案例提供了可能。合作学习方式将小组当作关键,引入多样性的资源,小组中的成员能够扮演不一样的角色。面对疑难案例时,学生不断探讨与沟通,思维发生碰撞,遇到问题时,能够团结协作,共同处理与解决。同时,合作学习方式下,为了与小组成员探讨,对案例关联的知识内容,学生课外或主动查找,或向老师寻求帮助,打破课堂时间的限制。
(二)让教学重心回归到能力的培养
为了讲清楚、讲透彻法学课程知识,法学教学中往往会涉及诸多案例,尤其是疑难案例。然而,在传统的课堂教学中,法学教师的教学重心往往是理论知识、法律条文。采用合作学习方式,能够让法学教学重心回归到能力的培养上。针对法学课程知识尤其是法学案例,学生以小组的形式展开合作学习,仔细、全面地阅读材料内容,将案例关联的事实真相梳理出来,将非法律事实以及法律事实有效区分出来。在这一过程中,学生需要检索可能会使用的法律條文,根据案例事实真相,使用科学合理的法律技术或者是方法等解释条文并最终得出结论。由于各个小组的成员所扮演的角色可能不一样,因而所得到的结论也可能不一样。为此,各小组成员可展开进一步的研究与探讨,并且组织相应的模拟法庭,根据庭审有关程序进行辩论。对于很难达成共识的点,甚至可以使用项目组的方法展开全面探究,推动学生提升法律思维以及计算机运用水平,培养法学素养以及综合能力,深入、全面地掌握并应用法学课程知识。
(三)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传统的课程教学中,教师是课堂的主体,向学生分析和讲解知识内容。然而,法学课程知识内容十分烦琐,一味的教师讲、学生听的“灌输式”教学,将使课堂十分枯燥,学生失去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使用合作学习方式,学生可以自主投入学习活动当中,教师由过去面对单一学生转为面对各个学习小组。这样不仅能够能够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而且使教师从十分烦琐的知识内容分析与讲解中解脱出来,从课堂的主导者转变为课堂的引导者。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学习活动当中碰到的问题也能够得到及时解决,从而提升法学课程教学的成效。
二、合作学习方式在法学教学中的具体应用
(一)学生分组
学生分组十分重要,小组成员数量太少,将难以对案例进行充分、全面的掌握;小组成员数量过多,则不容易组织,小组成员也难以就学习内容达成共识。为此,可依照实践中法院审理案件的情况,将学生分为四人小组或者五人小组。在小组当中,首先应重视组长的选任。组长应具备领导能力与执行能力,能够挖掘小组成员的内在潜力,有效整合组员掌握的知识与技能,对组员间的分歧能够及时有效地加以化解。教师应在考察之后选任组长,而不应该让学生随意选择。在组员的分配上,教师应尊重组长的意见,指导组长来实际分配小组成员。具体来说,应尽量考察成员的能力情况,小组成员构成尽量实现互补,将能力或者说特长不同的学生分到一个组。这样,一方面,小组在讨论的时候能够有多样化的角度,另一方面,小组成员在成果展现与归纳等方面能够团结协作、互补共赢。值得注意的是,完成分组以后,应尽可能保证小组的稳定,以充分发挥每名小组成员的能力和特长。
(二)任务布置
教师布置课堂任务活动时应明确、具体,让学生清晰地了解所要完成的任务及其进度上的要求。具体说来,小组合作学习过程中,任务布置环节应强调以下方面:一是教师应将法律事实内容及可能会涉及的法律条例梳理出来,明确主要的正义点;二是学生需要阅读有关著作,整理出和案件有关的要点;三是学生搜集以及查阅相类似的案件,在其中归纳出判决的理由,掌握具体的裁判规律;四是明确小组成员角色,将法庭意见书模拟写出来;五是加强小组成员间的沟通与互动,展开模拟法庭;六是学生对于合作学习中出现的问题,向教师求助;七是各小组展示小组学习成果,并和其他小组进行沟通与探讨;等等。
(三)过程指导
小组学习活动中教师应加强过程指导,避免学习活动因失控而难以取得成效。在分组阶段,教师应引导小组长进行分工,尽量让所有组员都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应避免某些组员承担过多的任务,造成其他组员所承担的任务过少,甚至发生“打酱油”的情况。在模拟活动实际分工时,应充分考虑学生的特长,例如,可以让组织水平比较高的学生担任法官,让语言表达水平比较高的学生担任律师等。在学习阶段,教师应重视各个小组的实际学习情况,了解与掌握各个小组的成绩以及面临的困难等。在学生遇到困难的时候,鼓励他们,提升他们的自信心以及成就感,并在方法以及思路等多个方面指导他们;在学生取得成绩的时候,应加以肯定以及表扬。若学生有创造性的观点,教师可对他们进行引导,让他们深入思考、系统总结与归纳,甚至将观点以学术论文的形式展现出来。
(四)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可采取小组自评、小组他评和教师评定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小组自评是小组成员之间互相评价,小组他评是小组之间互相评价,教师评定是教师对学生进行评价。教师可综合应用这三种评价方式,尽量保证评价的准确,避免出现失真,以确保最终每个小组、每名学生的成绩充分展现其实际的学习情况。同时,为防止出现“搭便车”的情况,教师应整合应用小组考核和个体考核,在实际评价中,要求学生提交相应成果的有关报告内容,并且在法学课堂中分组展示。
总之,法学课程理论性和实践性都非常强,要求培养学生逻辑思维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教师在法学课程教学中,应充分应用合作学习方式,引入疑难案例,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让教学重心回归到能力的培养,以保证教育成效,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参考文献】
[1]刘娅蓓.小组自主学习法在法学专业人才综合素质培养中的运用[J].高教论坛,2019(11).
[2]廖晓语.合作学习方式在法学专业研究性学习中的应用[J].学理论,2017(9).
[3]刘娅蓓.小组自主学习法在法学专业人才综合素质培养中的运用——广西师范大学法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系列成果之五[J].高教论坛,2018(11).
[4]刘燕.法学教学方法的问题与完善途径——以案例教学为例[J].中国大学教学,2018(7).
[5]刘建刚.合作学习在法学本科案例教学中的应用[J].西部素质教育,2019(23).
[6]陈伊玲.探究法学学习中合作学习法的应用研究[J].中国高新区,2017(21).
[7]徐永兵.浅谈法学教学方法的地位和作用[J].才智,2018(7).
【基金项目】2019年度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教改项目“‘合作学习’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探索”(2020YJJG07)
【作者简介】梁 旋(1985— ),江西南丰人,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国际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