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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明代洪武初年的一项重要的立法,其与形成的律令关系是研究中国古代律令体系非常重要的样本.从法律形式与适用方式上来讲,与有很多不同之处.随着明代立法的完善,“令”的地位有所下降,但其效力依然存在,这种效力部分来自于其立法精神与其他法律形式的一致性,部分来自于统治者遵循“祖制”的传统.而明代中叶以来,“例”的修订与“会典”的编纂对传统的律令体系形成了巨大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