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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躯残全,作为一个外在自我的身份印记已被破坏。那些受黥面、断足与宫刑的残全者,其肉体上标示的更是一种罪与罚。而自残者,行为上更为激烈,至于如此摧残自己活于世,其生命抉择的内在本质更教人思索。所谓的肉体,在他们看来,不过是为了实现人生目的的暂代品,当任务完成了,这个躯体甚至可以丢弃。《史记》中最集中体现这个精神的莫过于《刺客列传》的豫让、聂政及司马迁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