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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领域异军突起,可谓我国新兴经济中炙手可热的行业。互联网众筹作为一种独特的融资方式,更是发展的风生水起。然而繁华的背后却不免让人对与之相伴随的刑事风险产生深深的担忧。就我国现行刑法规定而言,无论是互联网众筹的投资方、筹资方还是众筹平台本身在业务活动中皆面临着较高的刑事风险。然而从有利于互联网众筹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在立法上应保持刑法的谦抑性,在司法上要限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的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