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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景山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北京市教育督导室的指导下,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紧紧围绕“全面深度转型、高端绿色发展”发展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着力完善督导工作机制,加强日常随访督导,强化教育执法自评,创新开展督政工作,有效促进了区域教育事业的发展。
加强基础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
制定《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教育执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实施方案》,建立“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年度工作会议”“教育督导问责”等制度,修改完善《石景山区教育执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分解》。通过建立政府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落实问责制度,强化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协调发展各类教育,完善教育布局和结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
在工作中实行责任督学制度,将38个相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按照“人财公益保障、安全执法、街道社区、教科文卫体”分为4组,由一名兼职督学作为责任督学,加强日常沟通与协调,依据《目标责任分解》指导相关部门履行教育法律法规的职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加强日常随访督导,依法履行教育职责
依据《石景山区教育执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分解》(以下简称《目标责任分解》),组织督学队伍走进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开展随访督导,通过工作汇报、查阅档案、个别访谈、集体座谈等形式检查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情况。2015年以来,先后走进了区发改委、规划分局、编办等13个部门。相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按照《目标责任分解》,收集整理档案资料,认真开展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充分履行依法治教职责,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地位。
一是教育发展优先规划。发展改革委员会积极推进以教育领域为重点的社会民生事业繁荣发展,从规划引领、项目支撑、政府采购、教育收费等多个方面主动发力,认真落实教育执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职责。打造教育事业发展宏图、努力构建“四个学区横向交接、八个集团纵向引领”的教育集群化空间格局等问题成为石景山区督导室与发展改革委员会深入交流的重点内容。规划分局在随访督导期间向督导人员展示了石景山区的整体规划,编制完成“十三五”时期城市规划建设过程,确保“教育优先”,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2—2020年)》中进一步优化、完善石景山区的教育资源布局,突出教育发展在区域整体规划中的重要地位。
二是教师编制、待遇优先保障。区编办依法根据需要为教育督导室配备专兼职督学队伍。在严格控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教育发展改革配备师资,为石景山区教育新地图的成功绘制提供人员保障。人力社保局高度重视教育执法工作,将“走进委办局随访督导”当作一次自我评价、自我检验的重要过程。根据相应职责为教育系统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组织实施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开展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保障落实教职工工资和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强化自评,提高自觉执法意识
依据《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教育执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督导评价实施方案》要求,石景山区督导室组织开展了2015年相关单位年度教育执法工作自评考核,并与区委组织部共同开展了对相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考核工作。38个相关委办局及街道办事处、81位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全部提交了单位自查报告和个人履职鉴定总结。
在自评中,绝大多数单位落实了区自查要求和《目标责任分解》内容,自查报告重点突出、内容充实,有目标责任达成度的表述、有经验的总结、有问题的分析和改进措施。领导干部个人履职鉴定都是紧紧扣住教育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执行情况来完成的。全覆盖、无死角的检查促进了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在石景山区的贯彻落实,为石景山区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社会保障。
加强基础建设,建立健全教育督导制度
制定《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教育执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价实施方案》,建立“相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年度工作会议”“教育督导问责”等制度,修改完善《石景山区教育执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分解》。通过建立政府相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机制,落实问责制度,强化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协调发展各类教育,完善教育布局和结构,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能力和水平。
在工作中实行责任督学制度,将38个相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按照“人财公益保障、安全执法、街道社区、教科文卫体”分为4组,由一名兼职督学作为责任督学,加强日常沟通与协调,依据《目标责任分解》指导相关部门履行教育法律法规的职责,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加强日常随访督导,依法履行教育职责
依据《石景山区教育执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分解》(以下简称《目标责任分解》),组织督学队伍走进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开展随访督导,通过工作汇报、查阅档案、个别访谈、集体座谈等形式检查教育法律法规落实情况。2015年以来,先后走进了区发改委、规划分局、编办等13个部门。相关委办局、街道办事处按照《目标责任分解》,收集整理档案资料,认真开展自评工作,撰写自评报告,充分履行依法治教职责,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地位。
一是教育发展优先规划。发展改革委员会积极推进以教育领域为重点的社会民生事业繁荣发展,从规划引领、项目支撑、政府采购、教育收费等多个方面主动发力,认真落实教育执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职责。打造教育事业发展宏图、努力构建“四个学区横向交接、八个集团纵向引领”的教育集群化空间格局等问题成为石景山区督导室与发展改革委员会深入交流的重点内容。规划分局在随访督导期间向督导人员展示了石景山区的整体规划,编制完成“十三五”时期城市规划建设过程,确保“教育优先”,在《北京市石景山区基础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2—2020年)》中进一步优化、完善石景山区的教育资源布局,突出教育发展在区域整体规划中的重要地位。
二是教师编制、待遇优先保障。区编办依法根据需要为教育督导室配备专兼职督学队伍。在严格控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为教育发展改革配备师资,为石景山区教育新地图的成功绘制提供人员保障。人力社保局高度重视教育执法工作,将“走进委办局随访督导”当作一次自我评价、自我检验的重要过程。根据相应职责为教育系统合理配置人力资源;组织实施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和继续教育,开展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保障落实教职工工资和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强化自评,提高自觉执法意识
依据《石景山区人民政府教育执法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教育督导评价实施方案》要求,石景山区督导室组织开展了2015年相关单位年度教育执法工作自评考核,并与区委组织部共同开展了对相关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考核工作。38个相关委办局及街道办事处、81位领导干部按照要求全部提交了单位自查报告和个人履职鉴定总结。
在自评中,绝大多数单位落实了区自查要求和《目标责任分解》内容,自查报告重点突出、内容充实,有目标责任达成度的表述、有经验的总结、有问题的分析和改进措施。领导干部个人履职鉴定都是紧紧扣住教育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执行情况来完成的。全覆盖、无死角的检查促进了相关教育法律法规在石景山区的贯彻落实,为石景山区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