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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经济增长的动力来自于投资、消费和出口“三驾马车”。过去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主要靠投资驱动和出口带动,但是投资和出口过旺而消费需求不足所产生的负面效应日益显现,所以,我国经济增长应坚持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促进经济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长期以来,我国居民消费需求一直低迷,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发展中国家,其中的重要原因是财税体制不合理。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必须完善现行的财税政策。
关键词:居民;消费需求;改革;财税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2010年经济总量已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二,我国已成为名符其实的经济大国。但是这种高增长的主要动力来自出口和投资,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够。我国居民消费率(居民消费支出占GDP之比)长期在35%~50之间徘徊,而其他发展中国家这一数据大多高于60%,发达国家高达80%,我国只有发达国家的一半。大量的事实和现象表明,我国这种主要靠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必须转型。出口导向型增长模式导致经济外向度过高,加剧经济风险;投资需求只是中间需求,只有消费需求才是最终需求,投资所产生的产能要靠最终消费需求来吸收和消化,我国由于投资和消费比例失衡而导致产能过剩已是不争的事实。投资、生产都是手段,只有消费才是最终目的。消费是否受到重视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提升消费率是改善民生重要手段。但我国的财财税体制不利于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只有对现行的财税制度进行一系列改革,出台科学的财税政策,才能确保居民消费需求稳步提升。
一、理论分析:财政政策与居民消费率
理論上讲,收入分配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来实现。初次分配主要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由于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劳动者的素质、市场的非完全性及劳动者占有要素的非均衡性等因素,不同的劳动者得到的报酬相差很大。根据凯恩斯的边际消费递减理论,收入差距越大,造成社会整体消费不足,因为低收入者消费倾向高而无消费能力,高收入者消费能力强而消费倾向低。再次分配主要由政府的财政政策来实现。即通过财政的“收入”和“支出”两条路径在社会各阶层中实现财富的再分配。
就财政“收入”来说,首先是应该收多少,即财政收入总量问题。财政收入的总量问题对居民消费率的影响有两方面。
一方面财政收入的总量越大,表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能力越强,如果再分配的时候能做到社会财富分配均等化,就能其对消费率提高的促进作用就越大。另一方面,财政收入过大,意味着居民即期收入减少,或者在分配的时候并没有实现财富在国民之间分配的“均等化”,则对全体居民的消费率有负面影响。如果政府能倾向性的向高收入者多收税,在财政支出的时候倾向性地向低收入者进行“财政补贴”,这种“均等化”的财富分配有利于提高全体居民的整体消费率。所以说,财政收入征收多少,如何“征收”以及怎样“支出”都会影响社会财富在不同居民之间的分配,进而影响居民消费率。
其次是如何收,即税收结构问题。从财政收入的结构来看,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税收收入分为间接税和直接税。一般而言,直接税以所得税和财产税税种为主体,间接税以商品税税种为主体。直接税是指预期税负不能转嫁的、纳税人与赋税人一致的税种,包括所得税、遗产税和财产税以及赠予税等,其纳税人本人就是负税人;间接税虽然由纳税人负责缴纳,但最终是由商品和劳务的购买者即消费者负担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直接税较符合现代税法税负公平和量能负担原则,对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具有特殊调节作用。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发挥税收自动稳定器等方面特点较为突出。
理论上讲,一国间接税占的比重越小或者说直接税占的比重越大,财政政策在居民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越直接,越能保证财富在居民收入中的“公平分配”,越有利于提高居民的整体消费率,反之亦是。
就财政“支出”来说,按其支出功能划分,可分为三类:即投资性支出、消费性支出和保障性支出。
第一类是政府投资性支出,如基础设施、部分重大基础工业项目、区域开发、生态保护以及高新技术开发等领域的支出;
第二类是为了维护公共管理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如国防、公共安全、政府公共机构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即政府消费性支出;
第三类是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或社会保险而进行的支出,如转移支付、支农支出、教育卫生支出、社会求助和就业支出等,这一支出具有补贴低收入人群或为公众提供社会保障的功能,事实上起到了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功能,称之为保障性支出。
理论上讲,在以上三类支出中保障性支出越多,保障制度越健全,即倾向于低收入者进行补贴的支出多,将越有助于实现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还可以减少消费者的支出预期,从而有助于提升提高居民整体消费率;而政府消费性支出的增加,导致商品价格上升,居民的有效需求下降,即政府消费对居民消费产生“挤出效应”;政府投资支出则有可能因为促进经济增长,从而增加居民就业率和居民收入,进而有助于提高居民消费率。
二、现实状况:我国现行的财税政策不利于提升居民消费需求
(一)财政收入规模:我国财政收入多居民收入少,不利于提升居民消费需求
生产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个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同样,消费是由消费力与消费关系(消费体制)两个要素构成的。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首先提出“消费力”一词,他理解的消费力就是购买力。凯恩斯分析消费是以收入为前提的,他认为消费是收入的增函数,就我国财政收入而言,我国财权高度集中,财政收入增长快。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GDP年均增长
10%左右,财政收入增长20%左右,居民收入增长只有7%左右。我国居民税负过重已是不争的事实,美国《福布斯》杂志
2007年发布的一份“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显示,中国税负仅次于法国、比利时,名列世界第三。这显示政府和居民收入增长幅度差异过大。我国实行分税制以来,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GDP,几乎是增速的两倍(如图一所示) (二)财政收入结构:我国以间接税为主,不利于提升居民消费需求
我国税收结构中,间接税占比非常高。1999年,我国间接税占比为91%,尽管后来逐年下降,2007年为71%,现在仍保持60%。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我国所得税比重偏小,2007年我国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27%,2010年为23.09%,2013为22.4%。但发达国家以直接税为主。以美国为例,其所得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例一直接近60%,其次为社会保障税,占财政收入的35%左右。美国的社会保障税也是调节收入分配的手段之一,通过对高收入人群收取较高的社会失业养老保险税以在社会各阶层中分配,而消费税和其他间接税总额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非常小,两者加起来比例不到10%。
(三)财政支出结构:我国政府消费和投资消费所占重大,不利于居民消费
中国财政支出比例最大的是消费性支出,所占比例高达60%以上;其次为投资性支出,接近30%,而保障性支出占比最小,一直低于10%。而美国主要以转移支付与保障性支出为主,历年占财政支出的62%左右,其次为消费性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例略低于30%,而投资性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例很小,不到10%。
由此可见,中国与美国财政收支结构的巨大差异,体现了两国财政功能的不同。美国的财政支出多注重财政政策的收入分配功能,这就是为何美国初次分配差异大,但居民的生活质量差异小,整体消费率高的原因。
三、政策选择:提升我国居民消费率的财税措施
(一)坚持“民富优先”的改革取向,调整收入分配政策
1、树立“民富优先”的治国理念
各级决策层要处理好国富与民富、民富与国强的关系。“国强民富”不但是一个国家应该追求的基本目标,而且“国强”和“民富”也是互为条件的——只有民富,国家才能持续发展,国家才能强大。
如果国家财政和国有资产过快膨胀,国富挤占民富,政府权力侵占国民福利,不但不利于经济增长,而且这是改革的倒退,是逆历史潮流的,必将激发社会矛盾,国家实力将日渐衰弱。理论研究和大量实践表明,承认人的自利性,既是是经济学存在的前提,也是解决人类社会问题的现实选择,所以,只有将民富放在首位,给予个人追求和创造财富的机会和激励,国家才能富强。民富优先也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只有民富优先、藏富于民,民众才有消费的能力和手段。消费经济学家王裕国教授认为,重视民富,居民的消费需求能得到较好的满足是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也是以人为本的题中应有之义,居民消费需求不足是最深层次的对民众权益的侵害,保民富才能保消费,保消费就是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
2、调整国家财政与居民收入分配比例
坚持“民富优先”的改革取向要进行财税体制改革,减轻民众的税负。从理论上分析,政府财政收入多,通过再分配这只“看得见的手”可缩小收入差距,例如北欧国家财政收入占比高,但居民整体消费率高的原因。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体制原因,我国现行体制下收入和财富流向政府和国有企业,用于投资,导致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用于消费,导致政府消费和行政成本过高。“減税负”的改革取向是提高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和财富拥有量,总的原则是按照十八大要求,贯彻“两个同步”,提高“两个比重”,落实“两个倍增”,即:“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力争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O一O年翻一番。切忌与民争利,真正还利于民,藏富于民。
(二)实施结构性减税
总的原则是改善税制结构,真正做到富人纳税而非人人纳税或者说穷人纳税。
我国目前税收结构的特点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流转税占大头,在劳动、资本、消费三大税基中,税收税基主要落在消费上面,同时从税收归宿的角度看,税负主要由广大中低收入者负担,因为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征收的间接税被生产者和销售者向下游转移,税负最终还是由消费者承担。所以减轻税负并不是一减了之,而是有选择性地减税,首当其冲的是要减中低收入者缴纳或负担的税收,还尽快改变过去那种对生产者保护过度,对消费者保护不足;对资本要素收入保护过度,对劳动要素收入保护不足的现象。而与此同时,为了保证税收总规模不下降和缩小贫富差距,国家还应当适当增加高收入者缴纳或负担的税收,加强对富裕人群税收的征收,彻底改变当前富裕人群偷税、漏税现象。所以,本人认为结构性减税主要是减老百姓衣食住行所需要的流转税(增值、营业税)以及纳税能力较弱的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还要提高个税的起征点;与此同时增加具在税负累进消费税和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应将减税的重点放在间接税。就消费税而言,主要是对奢侈品征消费税,要开征规范和遗产税、财产税和赠予税。
我国结构性减税首当其冲是要适当调减人民生活必须品的增值税税率。主要措施是营改增以及降低增值税税率,因为目前我国增值税的低档税率13%还是偏高的,而且其适用范围也过窄。所以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可以考虑将食品、药品、儿童服装等生活必须品的增值税税率从目前的17%降到5%~10%的范围。国家可以通过提高部分奢侈品或非生活必须品消费税税率的办法来弥补增值税的降税损失。
针对目前个税征收和收入调节状况,国家应尽快出台一些个性化的费用扣除办法,个税由过去的以个人为单位计征改为以家庭为单位计征,做到经济负担重的居民多扣除、负担轻的少扣除,这样就可以使一部分中低收入者减轻税负,从而提升其消费能力。
(三)改善财政支出结构
实践证明,社会保障健全的国家,居民储蓄率不高,消费率高。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不健全,老百姓不能放心消费使得居民预防性储蓄居高不下。据统计,我国多年是世界上储蓄最多的国家,居民储蓄率连续15年世界第一,储蓄转化为为投资助长了投资。所以,要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就必须改善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性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强化财政政策收入再分配功能,使之成为促进居民消费率提高的有效工具。目前主要从两方面努力:一是按照十八大要求实行社会保障“全覆盖”,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机制,尤其是针对穷人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提高标准,包括最低工资标准、救灾标准、助残标准、养老标准,例如现在农村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可以考虑七十岁以上的老人提高发放标准。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和社会保障预算,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可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参考文献:
[1] 朱青.对我国结构性减税问题的思考[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2年,(11)
[2] 田国强,夏纪军,陈旭东.富民才能强国的经济学内在逻辑[J].学术月刊,2013(11)
[3] 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 .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8日
[4] 杨文芳,方齐云.财政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与居民消费率[J] . 当代财经,2010年(2)
关键词:居民;消费需求;改革;财税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我国经济保持了高速增长,2010年经济总量已超过日本,位居世界第二,我国已成为名符其实的经济大国。但是这种高增长的主要动力来自出口和投资,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不够。我国居民消费率(居民消费支出占GDP之比)长期在35%~50之间徘徊,而其他发展中国家这一数据大多高于60%,发达国家高达80%,我国只有发达国家的一半。大量的事实和现象表明,我国这种主要靠出口和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必须转型。出口导向型增长模式导致经济外向度过高,加剧经济风险;投资需求只是中间需求,只有消费需求才是最终需求,投资所产生的产能要靠最终消费需求来吸收和消化,我国由于投资和消费比例失衡而导致产能过剩已是不争的事实。投资、生产都是手段,只有消费才是最终目的。消费是否受到重视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提升消费率是改善民生重要手段。但我国的财财税体制不利于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只有对现行的财税制度进行一系列改革,出台科学的财税政策,才能确保居民消费需求稳步提升。
一、理论分析:财政政策与居民消费率
理論上讲,收入分配通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来实现。初次分配主要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由于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劳动者的素质、市场的非完全性及劳动者占有要素的非均衡性等因素,不同的劳动者得到的报酬相差很大。根据凯恩斯的边际消费递减理论,收入差距越大,造成社会整体消费不足,因为低收入者消费倾向高而无消费能力,高收入者消费能力强而消费倾向低。再次分配主要由政府的财政政策来实现。即通过财政的“收入”和“支出”两条路径在社会各阶层中实现财富的再分配。
就财政“收入”来说,首先是应该收多少,即财政收入总量问题。财政收入的总量问题对居民消费率的影响有两方面。
一方面财政收入的总量越大,表示政府调节收入分配的能力越强,如果再分配的时候能做到社会财富分配均等化,就能其对消费率提高的促进作用就越大。另一方面,财政收入过大,意味着居民即期收入减少,或者在分配的时候并没有实现财富在国民之间分配的“均等化”,则对全体居民的消费率有负面影响。如果政府能倾向性的向高收入者多收税,在财政支出的时候倾向性地向低收入者进行“财政补贴”,这种“均等化”的财富分配有利于提高全体居民的整体消费率。所以说,财政收入征收多少,如何“征收”以及怎样“支出”都会影响社会财富在不同居民之间的分配,进而影响居民消费率。
其次是如何收,即税收结构问题。从财政收入的结构来看,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税收收入分为间接税和直接税。一般而言,直接税以所得税和财产税税种为主体,间接税以商品税税种为主体。直接税是指预期税负不能转嫁的、纳税人与赋税人一致的税种,包括所得税、遗产税和财产税以及赠予税等,其纳税人本人就是负税人;间接税虽然由纳税人负责缴纳,但最终是由商品和劳务的购买者即消费者负担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直接税较符合现代税法税负公平和量能负担原则,对于社会财富的再分配具有特殊调节作用。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在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发挥税收自动稳定器等方面特点较为突出。
理论上讲,一国间接税占的比重越小或者说直接税占的比重越大,财政政策在居民收入分配中的“调节”作用越直接,越能保证财富在居民收入中的“公平分配”,越有利于提高居民的整体消费率,反之亦是。
就财政“支出”来说,按其支出功能划分,可分为三类:即投资性支出、消费性支出和保障性支出。
第一类是政府投资性支出,如基础设施、部分重大基础工业项目、区域开发、生态保护以及高新技术开发等领域的支出;
第二类是为了维护公共管理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如国防、公共安全、政府公共机构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即政府消费性支出;
第三类是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或社会保险而进行的支出,如转移支付、支农支出、教育卫生支出、社会求助和就业支出等,这一支出具有补贴低收入人群或为公众提供社会保障的功能,事实上起到了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功能,称之为保障性支出。
理论上讲,在以上三类支出中保障性支出越多,保障制度越健全,即倾向于低收入者进行补贴的支出多,将越有助于实现社会财富分配的公平,还可以减少消费者的支出预期,从而有助于提升提高居民整体消费率;而政府消费性支出的增加,导致商品价格上升,居民的有效需求下降,即政府消费对居民消费产生“挤出效应”;政府投资支出则有可能因为促进经济增长,从而增加居民就业率和居民收入,进而有助于提高居民消费率。
二、现实状况:我国现行的财税政策不利于提升居民消费需求
(一)财政收入规模:我国财政收入多居民收入少,不利于提升居民消费需求
生产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两个要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同样,消费是由消费力与消费关系(消费体制)两个要素构成的。经济学鼻祖亚当·斯密首先提出“消费力”一词,他理解的消费力就是购买力。凯恩斯分析消费是以收入为前提的,他认为消费是收入的增函数,就我国财政收入而言,我国财权高度集中,财政收入增长快。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GDP年均增长
10%左右,财政收入增长20%左右,居民收入增长只有7%左右。我国居民税负过重已是不争的事实,美国《福布斯》杂志
2007年发布的一份“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显示,中国税负仅次于法国、比利时,名列世界第三。这显示政府和居民收入增长幅度差异过大。我国实行分税制以来,财政收入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GDP,几乎是增速的两倍(如图一所示) (二)财政收入结构:我国以间接税为主,不利于提升居民消费需求
我国税收结构中,间接税占比非常高。1999年,我国间接税占比为91%,尽管后来逐年下降,2007年为71%,现在仍保持60%。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我国所得税比重偏小,2007年我国所得税占财政收入的27%,2010年为23.09%,2013为22.4%。但发达国家以直接税为主。以美国为例,其所得税在财政收入中的比例一直接近60%,其次为社会保障税,占财政收入的35%左右。美国的社会保障税也是调节收入分配的手段之一,通过对高收入人群收取较高的社会失业养老保险税以在社会各阶层中分配,而消费税和其他间接税总额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非常小,两者加起来比例不到10%。
(三)财政支出结构:我国政府消费和投资消费所占重大,不利于居民消费
中国财政支出比例最大的是消费性支出,所占比例高达60%以上;其次为投资性支出,接近30%,而保障性支出占比最小,一直低于10%。而美国主要以转移支付与保障性支出为主,历年占财政支出的62%左右,其次为消费性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例略低于30%,而投资性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例很小,不到10%。
由此可见,中国与美国财政收支结构的巨大差异,体现了两国财政功能的不同。美国的财政支出多注重财政政策的收入分配功能,这就是为何美国初次分配差异大,但居民的生活质量差异小,整体消费率高的原因。
三、政策选择:提升我国居民消费率的财税措施
(一)坚持“民富优先”的改革取向,调整收入分配政策
1、树立“民富优先”的治国理念
各级决策层要处理好国富与民富、民富与国强的关系。“国强民富”不但是一个国家应该追求的基本目标,而且“国强”和“民富”也是互为条件的——只有民富,国家才能持续发展,国家才能强大。
如果国家财政和国有资产过快膨胀,国富挤占民富,政府权力侵占国民福利,不但不利于经济增长,而且这是改革的倒退,是逆历史潮流的,必将激发社会矛盾,国家实力将日渐衰弱。理论研究和大量实践表明,承认人的自利性,既是是经济学存在的前提,也是解决人类社会问题的现实选择,所以,只有将民富放在首位,给予个人追求和创造财富的机会和激励,国家才能富强。民富优先也是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只有民富优先、藏富于民,民众才有消费的能力和手段。消费经济学家王裕国教授认为,重视民富,居民的消费需求能得到较好的满足是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也是以人为本的题中应有之义,居民消费需求不足是最深层次的对民众权益的侵害,保民富才能保消费,保消费就是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
2、调整国家财政与居民收入分配比例
坚持“民富优先”的改革取向要进行财税体制改革,减轻民众的税负。从理论上分析,政府财政收入多,通过再分配这只“看得见的手”可缩小收入差距,例如北欧国家财政收入占比高,但居民整体消费率高的原因。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体制原因,我国现行体制下收入和财富流向政府和国有企业,用于投资,导致产能过剩,资源浪费;用于消费,导致政府消费和行政成本过高。“減税负”的改革取向是提高城乡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和财富拥有量,总的原则是按照十八大要求,贯彻“两个同步”,提高“两个比重”,落实“两个倍增”,即:“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力争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二O一O年翻一番。切忌与民争利,真正还利于民,藏富于民。
(二)实施结构性减税
总的原则是改善税制结构,真正做到富人纳税而非人人纳税或者说穷人纳税。
我国目前税收结构的特点是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流转税占大头,在劳动、资本、消费三大税基中,税收税基主要落在消费上面,同时从税收归宿的角度看,税负主要由广大中低收入者负担,因为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征收的间接税被生产者和销售者向下游转移,税负最终还是由消费者承担。所以减轻税负并不是一减了之,而是有选择性地减税,首当其冲的是要减中低收入者缴纳或负担的税收,还尽快改变过去那种对生产者保护过度,对消费者保护不足;对资本要素收入保护过度,对劳动要素收入保护不足的现象。而与此同时,为了保证税收总规模不下降和缩小贫富差距,国家还应当适当增加高收入者缴纳或负担的税收,加强对富裕人群税收的征收,彻底改变当前富裕人群偷税、漏税现象。所以,本人认为结构性减税主要是减老百姓衣食住行所需要的流转税(增值、营业税)以及纳税能力较弱的职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还要提高个税的起征点;与此同时增加具在税负累进消费税和高收入者的个人所得税,应将减税的重点放在间接税。就消费税而言,主要是对奢侈品征消费税,要开征规范和遗产税、财产税和赠予税。
我国结构性减税首当其冲是要适当调减人民生活必须品的增值税税率。主要措施是营改增以及降低增值税税率,因为目前我国增值税的低档税率13%还是偏高的,而且其适用范围也过窄。所以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可以考虑将食品、药品、儿童服装等生活必须品的增值税税率从目前的17%降到5%~10%的范围。国家可以通过提高部分奢侈品或非生活必须品消费税税率的办法来弥补增值税的降税损失。
针对目前个税征收和收入调节状况,国家应尽快出台一些个性化的费用扣除办法,个税由过去的以个人为单位计征改为以家庭为单位计征,做到经济负担重的居民多扣除、负担轻的少扣除,这样就可以使一部分中低收入者减轻税负,从而提升其消费能力。
(三)改善财政支出结构
实践证明,社会保障健全的国家,居民储蓄率不高,消费率高。由于我国社会保障不健全,老百姓不能放心消费使得居民预防性储蓄居高不下。据统计,我国多年是世界上储蓄最多的国家,居民储蓄率连续15年世界第一,储蓄转化为为投资助长了投资。所以,要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就必须改善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性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强化财政政策收入再分配功能,使之成为促进居民消费率提高的有效工具。目前主要从两方面努力:一是按照十八大要求实行社会保障“全覆盖”,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社会保障机制,尤其是针对穷人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提高标准,包括最低工资标准、救灾标准、助残标准、养老标准,例如现在农村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发放生活补贴,可以考虑七十岁以上的老人提高发放标准。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增长机制和社会保障预算,重点增加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集渠道,可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参考文献:
[1] 朱青.对我国结构性减税问题的思考[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12年,(11)
[2] 田国强,夏纪军,陈旭东.富民才能强国的经济学内在逻辑[J].学术月刊,2013(11)
[3] 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 .人民出版社,2012年11月8日
[4] 杨文芳,方齐云.财政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与居民消费率[J] . 当代财经,2010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