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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人类群居以来,社会性质就此产生。为了维持人类的正常生活秩序,产生了法律,人类对于法律的产生也是又爱又恨,法律的拟定很大程度上维持了社会的正常运转,但是对于不同的价值观又会产生对立和冲突。因此,历史上产生了不少经典的法典。不论是古代、近代还是近现代。对价值准则的判断、批判主义或者逻辑理论的应用,都是法律工作者的研究的主要对象。现如今如何高效的维护法律与社会的平衡关系也成了社会主义转型时期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特色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保障,有力的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