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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规范省级单位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专家论证程序。根据《通知》,专家论证工作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在组织专家论证时,采购单位应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复印件、《拟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申请理由等材料。专家组根据材料,就《清单》中的产品进行逐项论证,并分别出具论证意见和论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