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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宪法实施至今已经30年,其间经过4次修改,有学者批评我国修宪过于频繁,动摇了宪法的稳定性,这种观点缺乏足够的理论支撑。我国社会发展有其特殊之处,宪法的发展需要发生频繁的变动。宪法的权威性依赖于宪法的适应性,需要宪法的不断修改来保持适应性,宪法修改的时间距离与宪法的权威性无关。宪法修改的时间限制在我国是没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