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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采用统一标准有利于电信行业保持民族独立性的情况下, 中国政府还是同时发放三个3G牌照,这究竟是出何种考虑呢?本文试从博弈论的角度来探讨影响政府选择的因素。
关键词:3G标准;博弈论
2008年6月2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及中国网通H股公司均发公告,公布了电信重组细节,而此时,距离5月23日上述运营商由于电信重组停牌,刚刚过去6个半交易日。随着电信重组方案的确定:中国移动+铁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CDMA网)+中国电信=中国电信,中国联通(GSM网)+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从而中国电信运营商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在本次电信重组中,中国铁通被并人中国移动集团,变成了中国移动一家全资子公司。那么此前中国铁通无论是固定电话用户还是宽带用户都被转成中国移动的用户。2009年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宣布,批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增加基于TD—SCDMA技术制式的第三代移动通信(3G)业务经营许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增加基于CDMA2000技术制式的3G业务经营许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增加基于WCDMA技术制式的3G业务经营许可。发放的3张3G牌基本采用三个不同标准,TD-SCDMA(时分同步码分多址)为中国自主研发的3G标准,目前已被国际电信联盟接受,与WCDMA(宽带码多分址)和CDMA2000合称世界3G的三大主流标准。至此,中国电信行业对3G技术标准的采用模式尘埃落定。本文将借助一简单的静态博弈模型对政府选择三个技术标准同时并行的做法进行诠释,以期从经济因素的角度解读政府对电信行业的竞争引进和技术创新的考虑。
一、构建博弈理论模型
在此,仅选用一个双方单次博弈的模型作为分析工具,也就是一个最简形式的静态博弈模型。参与者a有两个可选择策略:引入竞争和不引入竞争;参与者b有两个可选择策略:积极表现和消极表现。二者的支付矩阵如下图:
其中,L代表引入竞争时,根据b的不同策略a和b所得到的不同收益;1代表的是不引入竞争时,根据b的不同策略a和b所得到的不同收益。他们分别等于特定情况下的的收入(R&r)减去成本(C&c)。这里,我们假设b的行为方式只是是否采取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或者社会公益活动等措施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而不是与规模效益有关的一些增加收益的手段。
对于b来说,当a采取引入竞争的策略时,b在竞争者的压力面前如果采取消极的方式来应对,必然会使自己的利益流向竞争者一方。而如果他采取积极策略,就将可以减轻竞争者给自己带来的冲击,因而有理由相信Lb’1b。也就是说在这个博弈里b没有最优策略。
对于a来说,当b采取积极策略时,a引入竞争可以从b的竞争者那里得到额外的收益。因而可得1b
二、案例分析
下面我们结合3G采用三个通行标准这一个案例来具体说明一下上述博弈模型。这个案例中,政府是参与者a它有权决定是否引入国外的WCDMA和CDMA2000(当然,这里我们抽象掉政治方面的因素,仅从经济学角度来考量);而依赖于国产技术TD-SCDMA的国内电信运营商是参与者b。
从参与者a,即政府的角度看,在选择自己的策略时需要考虑的收益是社会的收益,比如说技术进步、产业链升级以及人民福利水平等,而在这一个具体案例中政府引入竞争的成本包括付给国外的技术使用费用以及不同网络带来的重复建设所造成的资源浪费等。从长远考虑竞争总能比垄断带来更多的技术进步,并能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尤其在我国这个号称世界第一电信大国的国度里,巨大的市场吞吐能力足以抵消引入竞争的成本带给政府的顾虑。(据预计,今年中国大陆手机用户将达6亿人,手机销售将超过1.4亿部。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在中国首次展示3G手机标准后,外国手机生产商也将会掀起新一波的销售热潮。仅就今年而言,中国市场上支持TD-SCDM A标准的手机销售就将达到2000万至5000万部左右;到2012年,使用3G手机的中国用户可能将超过1亿人。)WCDMA和CDMA2000的采用还可以保持我国通信技术与西方国家的接轨,为以后的技术共享留有余地。同时,引入竞争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多种消费选择,增加社会效益。不论,国内企业是否采取积极的态度来改进和提升其本身的服务水平,其他两种外来标准的服务都将为国内的消费者带来增益。所以,从政府角度来讲引入竞争是其最优策略。
而从参与者b,即国内电信运营商的角度看,竞争的引入与否将对其收益产生重大影响。当不引入竞争时,国内市场只有一种技术标准他们基本上是处于垄断市场结构下,其收益当然要远高于有竞争的情况。另外,由于不存在竞争对手(这里指技术方面的竞争对手)的压力,他们就没有动力去进行技术创新。而只会把精力放在如何通过垄断地位来谋取超额利润上,或者说通过与拥有同一标准牌照的其他企业进行价格战上。这将最终阻碍技术创新、浪费资源且损害消费者利益。而当政府引入竞争时,此例中的WCDMA和CDMA2000这两种外来技术标准的采用,会迫使国内经营国产技术的运营商去采用积极的态度进行应对(比如,进行技术创新等来取得不能通过价格战来获得的优势)。否则,国内运营商将承受更大的损失。所以,在确知政府的最优策略是引入竞争后,国内运营商的策略选择将是积极行动起来进行应对。于是,政府和国内的电信运营商之间的博弈便取得了一个均衡解,那就是:政府采用三个技术标准,而运营商来加强自身的技术发展。
三、结尾和展望
中国自主研发的TD-SCDMA,其发展在3G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TD-SCDMA发展政策,包括TD-SCDMA技术研发和产业链完善纳入电子发展基金和集成电路专项资金支持范围,TD-SCDMA产品和应用纳入政府采购扶持范围,从事TD-SCD MA等移动通信软件开发的企业及相关软件产品可以享受《鼓励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政策优惠等
承担TD-SCDMA发展重任的中国移动负责人也表示,将以推动自主创新、发展TD-SCDMA为己任,全力以赴做好TD-SCDMA建设和运营工作,扩大网络覆盖,丰富业务种类,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3G服务。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负责人均表示,将严格执行相关监管政策,适时推出3G业务,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综合信息服务需求。3家企业均表示,将全力做好有关投资与建设工作,为拉动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关键词:3G标准;博弈论
2008年6月2日,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及中国网通H股公司均发公告,公布了电信重组细节,而此时,距离5月23日上述运营商由于电信重组停牌,刚刚过去6个半交易日。随着电信重组方案的确定:中国移动+铁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CDMA网)+中国电信=中国电信,中国联通(GSM网)+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从而中国电信运营商形成了三足鼎立之势。在本次电信重组中,中国铁通被并人中国移动集团,变成了中国移动一家全资子公司。那么此前中国铁通无论是固定电话用户还是宽带用户都被转成中国移动的用户。2009年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宣布,批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增加基于TD—SCDMA技术制式的第三代移动通信(3G)业务经营许可,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增加基于CDMA2000技术制式的3G业务经营许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公司增加基于WCDMA技术制式的3G业务经营许可。发放的3张3G牌基本采用三个不同标准,TD-SCDMA(时分同步码分多址)为中国自主研发的3G标准,目前已被国际电信联盟接受,与WCDMA(宽带码多分址)和CDMA2000合称世界3G的三大主流标准。至此,中国电信行业对3G技术标准的采用模式尘埃落定。本文将借助一简单的静态博弈模型对政府选择三个技术标准同时并行的做法进行诠释,以期从经济因素的角度解读政府对电信行业的竞争引进和技术创新的考虑。
一、构建博弈理论模型
在此,仅选用一个双方单次博弈的模型作为分析工具,也就是一个最简形式的静态博弈模型。参与者a有两个可选择策略:引入竞争和不引入竞争;参与者b有两个可选择策略:积极表现和消极表现。二者的支付矩阵如下图:
其中,L代表引入竞争时,根据b的不同策略a和b所得到的不同收益;1代表的是不引入竞争时,根据b的不同策略a和b所得到的不同收益。他们分别等于特定情况下的的收入(R&r)减去成本(C&c)。这里,我们假设b的行为方式只是是否采取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或者社会公益活动等措施来增强自身的竞争力,而不是与规模效益有关的一些增加收益的手段。
对于b来说,当a采取引入竞争的策略时,b在竞争者的压力面前如果采取消极的方式来应对,必然会使自己的利益流向竞争者一方。而如果他采取积极策略,就将可以减轻竞争者给自己带来的冲击,因而有理由相信Lb’
对于a来说,当b采取积极策略时,a引入竞争可以从b的竞争者那里得到额外的收益。因而可得1b
二、案例分析
下面我们结合3G采用三个通行标准这一个案例来具体说明一下上述博弈模型。这个案例中,政府是参与者a它有权决定是否引入国外的WCDMA和CDMA2000(当然,这里我们抽象掉政治方面的因素,仅从经济学角度来考量);而依赖于国产技术TD-SCDMA的国内电信运营商是参与者b。
从参与者a,即政府的角度看,在选择自己的策略时需要考虑的收益是社会的收益,比如说技术进步、产业链升级以及人民福利水平等,而在这一个具体案例中政府引入竞争的成本包括付给国外的技术使用费用以及不同网络带来的重复建设所造成的资源浪费等。从长远考虑竞争总能比垄断带来更多的技术进步,并能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尤其在我国这个号称世界第一电信大国的国度里,巨大的市场吞吐能力足以抵消引入竞争的成本带给政府的顾虑。(据预计,今年中国大陆手机用户将达6亿人,手机销售将超过1.4亿部。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中国是一个巨大的市场。在中国首次展示3G手机标准后,外国手机生产商也将会掀起新一波的销售热潮。仅就今年而言,中国市场上支持TD-SCDM A标准的手机销售就将达到2000万至5000万部左右;到2012年,使用3G手机的中国用户可能将超过1亿人。)WCDMA和CDMA2000的采用还可以保持我国通信技术与西方国家的接轨,为以后的技术共享留有余地。同时,引入竞争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多种消费选择,增加社会效益。不论,国内企业是否采取积极的态度来改进和提升其本身的服务水平,其他两种外来标准的服务都将为国内的消费者带来增益。所以,从政府角度来讲引入竞争是其最优策略。
而从参与者b,即国内电信运营商的角度看,竞争的引入与否将对其收益产生重大影响。当不引入竞争时,国内市场只有一种技术标准他们基本上是处于垄断市场结构下,其收益当然要远高于有竞争的情况。另外,由于不存在竞争对手(这里指技术方面的竞争对手)的压力,他们就没有动力去进行技术创新。而只会把精力放在如何通过垄断地位来谋取超额利润上,或者说通过与拥有同一标准牌照的其他企业进行价格战上。这将最终阻碍技术创新、浪费资源且损害消费者利益。而当政府引入竞争时,此例中的WCDMA和CDMA2000这两种外来技术标准的采用,会迫使国内经营国产技术的运营商去采用积极的态度进行应对(比如,进行技术创新等来取得不能通过价格战来获得的优势)。否则,国内运营商将承受更大的损失。所以,在确知政府的最优策略是引入竞争后,国内运营商的策略选择将是积极行动起来进行应对。于是,政府和国内的电信运营商之间的博弈便取得了一个均衡解,那就是:政府采用三个技术标准,而运营商来加强自身的技术发展。
三、结尾和展望
中国自主研发的TD-SCDMA,其发展在3G发展中具有重要的地位。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科技部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TD-SCDMA发展政策,包括TD-SCDMA技术研发和产业链完善纳入电子发展基金和集成电路专项资金支持范围,TD-SCDMA产品和应用纳入政府采购扶持范围,从事TD-SCD MA等移动通信软件开发的企业及相关软件产品可以享受《鼓励软件产品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政策优惠等
承担TD-SCDMA发展重任的中国移动负责人也表示,将以推动自主创新、发展TD-SCDMA为己任,全力以赴做好TD-SCDMA建设和运营工作,扩大网络覆盖,丰富业务种类,为广大用户提供优质高效的3G服务。中国电信、中国联通负责人均表示,将严格执行相关监管政策,适时推出3G业务,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多样化综合信息服务需求。3家企业均表示,将全力做好有关投资与建设工作,为拉动国内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