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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补偿与管理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作的三大环节.补偿是指按补偿比例结报医药费.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直接关系到合作医疗的运作质量.因为,补偿标准过高将使基金透支,过低则基金过度结余,都不利于基金的安全与效果最大化.补偿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合作医疗基金的分割份额.本文结合赣榆县试点实际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