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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如何度过孤单又难捱的高中?看到这个问题,很多人脑海里就浮现了一个人的名字和一张又远又熟悉的脸。
三月的一个周末,独木舟来南昌开签售会,身边几个朋友早早计划好路线,带上那本从中学陪跑到大学的书,上面落满了稚嫩的笔迹和漫长泛黄的岁月。
朋友W从现场回来,在朋友圈发了一段话,“高中时候,‘独木舟葛婉怡’的微博当了好几次我的树洞。因为被要求每天在家写忏悔,那些我不能和现实中所有人说的真正想说的话,都对着电脑上那个小小的对话框窗口,泼了出去。最后,我没有见到独木舟,那本携带青春回忆的《深海里的星星》,因为是外带书而被书店禁止带入。在距离签售会开始前两小时,我离开了书店,告别了我的青春。”
他们在一段时间里,地位若似神明,在消极的时候,因为有他们,便觉得对未来对远方还有一些希望,咬咬牙继续往前走。
W的这种巨大的心理落差我也有过,那是在见完刘同之后。刚知道刘同要来学校开宣讲会的那晚,我兴奋到凌晨两点未入眠,动用了所有人际关系,只为一张内场票。深夜拧开台灯,借着那一点光亮,把内心集聚了那么久的话铺陈于纸上,厚厚的一沓,我把它塞进一个信封,一个朴素的只印有学校名称的信封里。
刘同来的那天,人很多。进场之前,我一直在和朋友说这些年执念的喜欢,在《职来职往》上认识了这样一个大男孩,后来无意中发现他也是双鱼座,为我们又多了一点点共同点而感到开心。每次负能量爆棚,我就去刷他的微博,连刷几条又觉得高考的独木桥变成了星光大道。要说多喜欢形容不出来,但如果没有他,或许和他相见又是在另一个城市另一个年岁。
从见到他的第一刻到最后一刻,失望的洞被一点点扯大,曾经是又远又熟悉,现在却是很近很陌生。签书的时候,很多小姑娘和我一样都写了信给他,五颜六色的信封很快就填满了一个盒子,更别说我那封素白无装饰的了。把信给工作人员的后一秒,我突然后悔了,多想伸手捞回来,不愿自己的青春被埋葬在别人之下。
一本签了名的书,一次握手,算是给闯过花季雨季的自己一个奖励。可代价却是,和那段时光告别,和他告别。在回去的路上,我任由眼泪流了一脸,像毫无征兆地失去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并且明确地知道再也挽留不回。
认识七堇年更早一些,我喜欢亲切地唤她小七。如果说喜欢刘同是因为他总是带给我正能量的话,那喜欢小七就是连同她的人以及她的一切都喜欢。
高三时,课本和习题已经把书包撑得很大,我每天依旧会再塞一本《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进去,实在装不下的时候,就用双臂抱在胸前。总之,一定要时时带着这本书,才有勇气面对新的一天,简直是奉作高中时代的《圣经》。
浮躁,是那时候最易出现的情绪,在别人摔笔摔书摔门时,我都会掏出《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在摘抄本上抄大片文字,等心情平复再和题海搏斗。她和她的书像一剂镇定剂,对时不时病情发作的我而言,是唯一解药。
上了大学,有几次机会可以去见她,有几次机会可以写信给她,我都刻意错过了。她早已不是一个作者那么简单,而是我关于青春所有回忆的寄托。
她只要安放在那里,我就会安心,无需见面,我也知道我深爱着,如同青春那样。
我一直觉得我很幸运,很早就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和喜欢的人也走过一段并肩的路,有三五好友无论远近互相牵挂。现在听着歌对着电脑打字的我,过上了自己在中学时期待的生活。无论前路如何艰难,在回望最难陪跑的花季雨季里,都感谢遇到了你们,以至于在孤单独处时,不至于觉得被全世界丢弃。
三月的一个周末,独木舟来南昌开签售会,身边几个朋友早早计划好路线,带上那本从中学陪跑到大学的书,上面落满了稚嫩的笔迹和漫长泛黄的岁月。
朋友W从现场回来,在朋友圈发了一段话,“高中时候,‘独木舟葛婉怡’的微博当了好几次我的树洞。因为被要求每天在家写忏悔,那些我不能和现实中所有人说的真正想说的话,都对着电脑上那个小小的对话框窗口,泼了出去。最后,我没有见到独木舟,那本携带青春回忆的《深海里的星星》,因为是外带书而被书店禁止带入。在距离签售会开始前两小时,我离开了书店,告别了我的青春。”
他们在一段时间里,地位若似神明,在消极的时候,因为有他们,便觉得对未来对远方还有一些希望,咬咬牙继续往前走。
W的这种巨大的心理落差我也有过,那是在见完刘同之后。刚知道刘同要来学校开宣讲会的那晚,我兴奋到凌晨两点未入眠,动用了所有人际关系,只为一张内场票。深夜拧开台灯,借着那一点光亮,把内心集聚了那么久的话铺陈于纸上,厚厚的一沓,我把它塞进一个信封,一个朴素的只印有学校名称的信封里。
刘同来的那天,人很多。进场之前,我一直在和朋友说这些年执念的喜欢,在《职来职往》上认识了这样一个大男孩,后来无意中发现他也是双鱼座,为我们又多了一点点共同点而感到开心。每次负能量爆棚,我就去刷他的微博,连刷几条又觉得高考的独木桥变成了星光大道。要说多喜欢形容不出来,但如果没有他,或许和他相见又是在另一个城市另一个年岁。
从见到他的第一刻到最后一刻,失望的洞被一点点扯大,曾经是又远又熟悉,现在却是很近很陌生。签书的时候,很多小姑娘和我一样都写了信给他,五颜六色的信封很快就填满了一个盒子,更别说我那封素白无装饰的了。把信给工作人员的后一秒,我突然后悔了,多想伸手捞回来,不愿自己的青春被埋葬在别人之下。
一本签了名的书,一次握手,算是给闯过花季雨季的自己一个奖励。可代价却是,和那段时光告别,和他告别。在回去的路上,我任由眼泪流了一脸,像毫无征兆地失去了一样很重要的东西,并且明确地知道再也挽留不回。
认识七堇年更早一些,我喜欢亲切地唤她小七。如果说喜欢刘同是因为他总是带给我正能量的话,那喜欢小七就是连同她的人以及她的一切都喜欢。
高三时,课本和习题已经把书包撑得很大,我每天依旧会再塞一本《被窝是青春的坟墓》进去,实在装不下的时候,就用双臂抱在胸前。总之,一定要时时带着这本书,才有勇气面对新的一天,简直是奉作高中时代的《圣经》。
浮躁,是那时候最易出现的情绪,在别人摔笔摔书摔门时,我都会掏出《被窝是青春的坟墓》,在摘抄本上抄大片文字,等心情平复再和题海搏斗。她和她的书像一剂镇定剂,对时不时病情发作的我而言,是唯一解药。
上了大学,有几次机会可以去见她,有几次机会可以写信给她,我都刻意错过了。她早已不是一个作者那么简单,而是我关于青春所有回忆的寄托。
她只要安放在那里,我就会安心,无需见面,我也知道我深爱着,如同青春那样。
我一直觉得我很幸运,很早就找到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和喜欢的人也走过一段并肩的路,有三五好友无论远近互相牵挂。现在听着歌对着电脑打字的我,过上了自己在中学时期待的生活。无论前路如何艰难,在回望最难陪跑的花季雨季里,都感谢遇到了你们,以至于在孤单独处时,不至于觉得被全世界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