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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上世纪末各地土地储备中心组建之始就明确提出,储备中心要有自有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插手经营土地,由储备中心独立选址、报征、缴费,拿回土地审批手续后,由储备中心交土地交易中心实行招拍挂.但是,从实践来看,目前一些县级土地储备中心还没有充分发挥其“一根管子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作用,由此导致以招拍挂供应土地的过程中出现一些不该出现的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