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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证据的取得是审计工作的核心,它贯穿审计工作的始终。从一定意义上来说,整个审计工作就是有目的、有计划地收集审计证据、鉴定审计证据并作出判断的过程。审计证据是审计机构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其获取和整理分析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审计质量的好坏。审计证据的运用直接影响着审计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因此加强审计证据的质量是实现审计目标的重要途径。审计人员必须从审计证据入手,加强审计证据的质量控制,最终在审计实践过程中,达到正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审计证据,从而客观的作出审计结论。
审计证据的含义
审计证据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收集获取的用以说明审计事项真相,为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提供支持的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必须以审计证据为基础,离开审计证据而得出的任何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都是不切实际的、不能令人信赖的。同时,审计证据也是控制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工具,它贯穿审计的全过程。因此,只有保证审计证据质量,才能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从审计证据的概念中可以看出,审计证据是审计意见形成的重要基础,审计证据的最终目的是形成审计意见。整个审计程序可以看成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收集审计证据、鉴定审计证据并作初判断的过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业务量急剧增加,大量金融工具的出现,审计报告越来越受到需求者的关注。同时,大量的审计诉讼不断出现,审计责任越来越重大,这使得审训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审计风险越来越大。为了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审计人员必须找到正确收集审计证据的途径。
审计证据的收集
财务审计是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审计结论取决于审计证据的数量和质量,在财务审计中通常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检查记录。检查记录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形式存在的财务记录进行审查,包括审查单位财务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和原始发票等内部会计记录,审查单位以外的账、表等外部财务信息。在审查内部会计记录时,要注意审查顺序,从报表、账簿追查至原始发票,可以发现被审计单位虚增资产、负债的行为;从原始发票追查至报表、账簿,可以发现被审计单位少记收入、私设账外账的行为。审计人员单纯地检查单位内部会计记录不能提供十分可靠的审计证据,时常需要与检查外部财务信息结合起来,通过外部财务信息来印证单位内部会计记录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如果某项从单位外部获取的证据与从单位内部获取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则审计人员所获取的该项证据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得出的审计结论就更恰当。
盘点现金和实物资产。现金和实物资产是被审计单位财务中最敏感的部位,很多侵占、贪污、挪用等现象都发生于此。盘点不仅作为审计人员获取证据的一种方式,更是被审计单位预防腐败的有效方法。所谓盘点现金和实物资产就是指对现金和实物资产进行检查,看资产是否存在,是否账实相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审计人员对现金盘点要突击进行,一般选择在上午上班前或下午下班时进行,盘点前要将保险柜贴好封条,防止财务人员“事先准备”;对实物资产的盘点,要停止资产的流动,并按顺序进行编号,同时还要检查资产的所有权,以防被审计单位“拆东补西”,盘点过程中要做好盘点记录,盘点出的资产溢余或短缺情况,要及时追查原因和去向,对白条抵库现象要具体分析,重点追查大额白条抵库的资金流向,关注其合理性和合法性。
询问法。财务审计中的询问通常是审计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有关信息的方法,相对于正规的谈话询问,无论是在时间、地点还是形式上都要灵活很多,这种询问便于审计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财务审计工作提供方向和线索。审计人员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事先制订询问计划,编制询问计划表,询问中不必事事记录,但当获取的有关信息极为重要且事后又难以补证时,审计人员应将有关询问做成书面记录,并要求被询问人签名确认,作为形成审计结论的参考依据。
查看文件。在财务审计中,审计人员通常需要收集各种文件资料,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件以及财政、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文件。这些文件资料是审计人员作出审计结论的重要参考依据,有些甚至是直接依据。在收集文件时一般要取得原件,如果是传真或复印件,要注意识别文件的可靠度,必要时要与发文单位的原件相(下转47页)(上接45页)互核对,要特别注意文件记录中某些条款的可变动性。在查看文件时要与检查记录相结合,从而得出审计结论。
分析法。分析法指审计人员对不同的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比较,从而得出有用信息的方法,包括比较分析、比率分析和趋势分析三种。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对一个单位不同时期的财务数据进行纵向对比,发现其是否存在异常和波动,并分析这些异常和波动是否合理,进一步揭示其存在的问题;也可以通过计算某项费用支出比率,并将其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比率进行比较,看其是否合理,从而判断是否存在问题。特别是对行政事业性收入大幅度变动的情况要格外关注,这极有可能是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
合理利用其他部门的工作结论。根据职责分工,县以上财政部门每年都要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检查,审计部门每年都要按计划对有关单位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审计人员要合理利用其他检查部门的工作,首先,要与有关检查部门的人员进行沟通,取得检查工作底稿,从已有的检查记录中筛选对自己有用的信息,对需要追查的情况要进一步审计;其次,对已有的检查结论,审计人员要全面分析,综合利用,对未处理到位的违纪违法问题,审计人员应通过下达审计建议书或审计决定书处理到位,决不能搞“全部认可”。
加强审计证据运用的几点建议
注重证据的相关性,确保审计证据的证明力。
要求审计人员用职业判断、专业知识进行筛选,剔除那些与审计最终结果无关或关联程度不大的证明材料,而保留与审计结果相关程度较高的审计证据,使相关性真正成为衡量审计取证效果的基本要求。
保证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一是利用确凿有效的外部证据;二是从内部控制测试中获取;三是尽量使用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四是以文字、纸质、电子证据为主,其他证据为辅。
多渠道搜集审计证据,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多种取证手段进行审计取证,重视实物依据、视听证据等资料的采集、利用和保存,有效拓宽审计证据渠道,保证审计证据充分、必要。
随着审计事业的进一步深化,审计证据的运用也需要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审计人员要对审计证据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审计取证工作的需要,制定出相关的审计取证范围、审计证据内容和收集审计证据的方法,以規范审计人员的审计取证行为,减少审计人员在审计证据运用中的审计风险,从而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确保审计质量。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审计证据的含义
审计证据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收集获取的用以说明审计事项真相,为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提供支持的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必须以审计证据为基础,离开审计证据而得出的任何审计意见和审计结论都是不切实际的、不能令人信赖的。同时,审计证据也是控制审计工作质量的重要工具,它贯穿审计的全过程。因此,只有保证审计证据质量,才能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从审计证据的概念中可以看出,审计证据是审计意见形成的重要基础,审计证据的最终目的是形成审计意见。整个审计程序可以看成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收集审计证据、鉴定审计证据并作初判断的过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业务量急剧增加,大量金融工具的出现,审计报告越来越受到需求者的关注。同时,大量的审计诉讼不断出现,审计责任越来越重大,这使得审训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审计风险越来越大。为了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报告的质量,审计人员必须找到正确收集审计证据的途径。
审计证据的收集
财务审计是审计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审计结论取决于审计证据的数量和质量,在财务审计中通常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检查记录。检查记录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形式存在的财务记录进行审查,包括审查单位财务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和原始发票等内部会计记录,审查单位以外的账、表等外部财务信息。在审查内部会计记录时,要注意审查顺序,从报表、账簿追查至原始发票,可以发现被审计单位虚增资产、负债的行为;从原始发票追查至报表、账簿,可以发现被审计单位少记收入、私设账外账的行为。审计人员单纯地检查单位内部会计记录不能提供十分可靠的审计证据,时常需要与检查外部财务信息结合起来,通过外部财务信息来印证单位内部会计记录的可靠性和真实性。如果某项从单位外部获取的证据与从单位内部获取的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则审计人员所获取的该项证据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得出的审计结论就更恰当。
盘点现金和实物资产。现金和实物资产是被审计单位财务中最敏感的部位,很多侵占、贪污、挪用等现象都发生于此。盘点不仅作为审计人员获取证据的一种方式,更是被审计单位预防腐败的有效方法。所谓盘点现金和实物资产就是指对现金和实物资产进行检查,看资产是否存在,是否账实相符,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审计人员对现金盘点要突击进行,一般选择在上午上班前或下午下班时进行,盘点前要将保险柜贴好封条,防止财务人员“事先准备”;对实物资产的盘点,要停止资产的流动,并按顺序进行编号,同时还要检查资产的所有权,以防被审计单位“拆东补西”,盘点过程中要做好盘点记录,盘点出的资产溢余或短缺情况,要及时追查原因和去向,对白条抵库现象要具体分析,重点追查大额白条抵库的资金流向,关注其合理性和合法性。
询问法。财务审计中的询问通常是审计人员以口头或书面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有关信息的方法,相对于正规的谈话询问,无论是在时间、地点还是形式上都要灵活很多,这种询问便于审计人员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财务审计工作提供方向和线索。审计人员应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事先制订询问计划,编制询问计划表,询问中不必事事记录,但当获取的有关信息极为重要且事后又难以补证时,审计人员应将有关询问做成书面记录,并要求被询问人签名确认,作为形成审计结论的参考依据。
查看文件。在财务审计中,审计人员通常需要收集各种文件资料,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件以及财政、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文件。这些文件资料是审计人员作出审计结论的重要参考依据,有些甚至是直接依据。在收集文件时一般要取得原件,如果是传真或复印件,要注意识别文件的可靠度,必要时要与发文单位的原件相(下转47页)(上接45页)互核对,要特别注意文件记录中某些条款的可变动性。在查看文件时要与检查记录相结合,从而得出审计结论。
分析法。分析法指审计人员对不同的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比较,从而得出有用信息的方法,包括比较分析、比率分析和趋势分析三种。审计人员可以通过对一个单位不同时期的财务数据进行纵向对比,发现其是否存在异常和波动,并分析这些异常和波动是否合理,进一步揭示其存在的问题;也可以通过计算某项费用支出比率,并将其与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的比率进行比较,看其是否合理,从而判断是否存在问题。特别是对行政事业性收入大幅度变动的情况要格外关注,这极有可能是转移收入,私设“小金库”。
合理利用其他部门的工作结论。根据职责分工,县以上财政部门每年都要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检查,审计部门每年都要按计划对有关单位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审计人员要合理利用其他检查部门的工作,首先,要与有关检查部门的人员进行沟通,取得检查工作底稿,从已有的检查记录中筛选对自己有用的信息,对需要追查的情况要进一步审计;其次,对已有的检查结论,审计人员要全面分析,综合利用,对未处理到位的违纪违法问题,审计人员应通过下达审计建议书或审计决定书处理到位,决不能搞“全部认可”。
加强审计证据运用的几点建议
注重证据的相关性,确保审计证据的证明力。
要求审计人员用职业判断、专业知识进行筛选,剔除那些与审计最终结果无关或关联程度不大的证明材料,而保留与审计结果相关程度较高的审计证据,使相关性真正成为衡量审计取证效果的基本要求。
保证审计证据的可靠性
一是利用确凿有效的外部证据;二是从内部控制测试中获取;三是尽量使用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四是以文字、纸质、电子证据为主,其他证据为辅。
多渠道搜集审计证据,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多种取证手段进行审计取证,重视实物依据、视听证据等资料的采集、利用和保存,有效拓宽审计证据渠道,保证审计证据充分、必要。
随着审计事业的进一步深化,审计证据的运用也需要不断的完善和改进。审计人员要对审计证据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审计取证工作的需要,制定出相关的审计取证范围、审计证据内容和收集审计证据的方法,以規范审计人员的审计取证行为,减少审计人员在审计证据运用中的审计风险,从而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确保审计质量。
(作者单位:四川省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