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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20世纪90年代末,个别公安院校开始涉足经侦专业领域培养经侦人员,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当前各公安院校经侦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但随着经济犯罪形势的严峻和公安实战一线对具有实战运用能力经侦人才的迫切要求,还需优化当前经侦专业课程的设置,选取恰当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培养“懂经济、懂法律、懂侦查”的卓越经侦人才。
[关 键 词] 经侦专业课程;教学方法;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13-0070-0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随之而生的经济犯罪案件也愈演愈烈。我国公安部于20世纪90年代末成立了经济犯罪侦查局,各地公安机关也相继建立了经济犯罪侦查专门机构来有效防范与打击经济犯罪,当时个别公安院校也开始涉足经侦专业领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当前各公安院校经侦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但随着经济犯罪形势的严峻和公安实战一线对具有实战运用能力经侦人才的迫切要求,还需优化当前经侦专业课程的设置,选取恰当的教学方法,培养“懂经济、懂法律、懂侦查”的卓越经侦人才。
一、当前经侦专业课程设置现状
由于经济犯罪已逐步成为我国的主流犯罪形态,各公安院校对经侦人才的培养也越来越重视,而经侦教学是为经侦实践服务的,其特殊性就是对经济犯罪实体性认定与程序性取证的有机结合。而当前经侦专业课程的设置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多数公安院校通常设置经济犯罪侦查总论以及经济领域中具体犯罪案件的侦查课程,如金融犯罪案件侦查、商贸犯罪案件侦查、涉税犯罪案件侦查等;二是有些公安院校还会设置一些经济方面的课程,如经济基础与实务、司法会计等,还有法律的课程,如经济法、民商法、经济刑法等。这样设置的目的主要在于强调经侦专业课程的特殊性和培养学生经济犯罪的侦查技能,而这就忽略了和其他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如在谈到经济犯罪特点或趋势时,教材无一例外都是发案数量高、涉案金额大,其实这并没有真实地反映经济犯罪的趋势,既不利于学生掌握真实内容,也不利于教师教学、科研,因此经侦专业课程设置应加强和犯罪学、经济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联系,重视专业理论基础,并与公安实战紧密联系,确保学生能确实弄通弄懂相关理论知识和掌握最新的侦查技能。
二、主要教学方法与实施效果
当前,各公安院校对经侦专业课程的教学方法虽然正逐步由理论讲授向案例、实训教学等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方法转变,但由于教师水平、教学课时、班级安排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实施效果并不太理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学方法
目前,“满堂灌”和“填鸭式”的课堂讲授方法正逐步被其他教学方法所取代,但公安院校教师的课堂教学依然存在以教师为中心,重理论讲授而轻实践操作能力的教学现象。这虽然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概念、特征、难点认定等理论知识,但忽视了对公安实战一线的关注,容易造成理论和实践的脱节,难以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公安实战存在问题的能力,而且这种教学方法也缺少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影响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主动性。
(二)案例教学法
目前,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培养学生勤于思考、主动分析问题的能力,各公安院校在讲授经侦专业课程的过程中都会采用案例教学法。而当前采用的案例教学法,主要有案例讲解法、案例讨论法和案例模拟法三种形式。教师在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通常采用案例讲解和讨论的方法来对相关的理论进行举例说明,但通常选择的案例较陈旧,典型性和代表性不强,很难跟上经济犯罪侦查发展的最新动态,学生的参与程度和积极性不是很高。由于案例模拟法通常要以典型的经侦案例分析和情境模拟为手段,以学生为主体,在教师的引导下,在仿真的侦查情境中,学生通过自身演艺且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自主地解决经济犯罪侦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这种教学法对学生和教师的要求较高,因此目前在各公安院校的教学中较少被采用。
(三)实训与实习教学法
实训教学法可以分为课堂实训和综合模拟实训两种,当前各公安院校的课堂实训教学通常与案例教学法结合起来使用,由于师资力量、教学课时的限制、教学班级的安排等因素的影响,该方法对学生能力培养的效果并不理想。综合模拟实训教学通常安排在学生毕业前的那个学期,在完成所有理论课程学习以后,利用两周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经侦专业综合模拟实训。即利用事先设计的典型经侦案件,要求学生模拟受案、初查、立案、侦查取证直至侦查终结整个办案过程。该种教学方法要求学生在实训以前应进行较为充分的准备,并对学生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工,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发挥每个学生的特长。另外,大多数公安院校的学生通常在毕业前一年被安排到公安实战部门进行半年实习,但由于当时所学课程只有一些基础理论课程,而专业课程还没有学习,且学生实习单位也并不对口,通常是派出所、治安、刑侦等部门,虽然可以巩固学到的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如治安、法律等,但很难让学生真正了解经侦业务流程以及相应的办案技巧。
三、完善措施
鉴于公安院校是培养公安人才的摇篮,因此为了培养出具有实战、创新、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卓越经侦人才就有必要对当前经侦专业课程的设置、教学方法以及师资队伍等进行优化和完善,具体包括:
(一)面向实战、优化课程设置
经侦教学作为公安教育的一部分,也必须以公安实际工作为出发点和归宿,主动面向实战,瞄准公安需求来优化经侦专业课程设置。鉴于经济犯罪是伴随经济活动的产生、发展而产生与发展变化的,其本质是非法的经济活动,因此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我国的经济犯罪也不断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规律,这就势必要求经侦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也要及时更新。而专业课程设置也应改变过去以学科体系为主线的專业课程体系,将法律、经济、侦查三部分课程有机整合,形成结构合理的课程群,强化法律知识在培养经侦人才知识结构中的基础性地位,树立经济业务流程知识的必要性背景知识地位以及侦查知识和技能培养的重要性地位,并以社会实践中多发频发的典型案例为蓝本开发贴近实战的实验实训课程,另外,还应建立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使经侦教学内容具有前沿性和创新性。 (二)引进先进教学手段、完善案例教学法
目前,经侦专业课程的教学大多采用了案例教学法,但教师在讲解案例时选取的案例不够新颖,与理论知识的契合度不高,启发式、讨论式的教学方法应用得较少,无法真正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和主动性。应充分利用教师在警务实践活动中所收集的各种案例建立教学案例库,每一年都进行实时更新。还可以利用公安实战中的新、奇、特的典型案例,让具体承办案件的民警登上讲台现身说法,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案例教学法的效果,引导学生进行思考,从而提高学生分析判断和公安实战应用的能力。另外,为了提高学生对经济业务流程知识的认识与掌握,还应引进情景模拟教学法实现案例教学中的案例模拟,如在合同诈骗案件中由教师设计合同诈骗的场景,并安排学生进行扮演,使学生更为直观、真实地了解合同纠纷与合同詐骗的区别以及在复杂多变的经济业务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人如何采取各种犯罪手段获得非法利益,从而使学生思考获得犯罪证据的各种侦查方法,培养具有创新和实战能力的卓越经侦人才。
(三)转变教学理念,提高教师水平
鉴于经侦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既包括理论知识又有实战的技巧,而经侦人才的培养目标也强调实战应用能力的养成,因此这就要求教师转变教学理念,由重知识向重能力和素质转移,也就是应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而教师只是一个引导者和辅助者的角色。要做好这个角色,除了具有必备的理论知识以外,还必须具有实际办案经验并善于从实践经验中总结、研究理论知识。当前应依托各公安高等院校架构的校局合作平台,使经侦专业教师参与公安实践成为常态化,利用挂职锻炼、日常调研、参与公安实战部门的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参与实践办案或对该领域某一具体问题或某一起典型案件进行专题调研等,积累大量鲜活的教学案例与科研素材,实现教学科研工作与侦查实践的无缝对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与实际工作能力。另外,还应组织跨学科的学术研讨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使教师能够有畅通的渠道及时了解经侦学科和相邻学科的前沿研究成果和动态,丰富教师的理论水平。
总之,只有紧跟公安实战的需求,优化经侦专业课程设置,转变教师理念,提高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并引进先进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才能确实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战应用能力,使其成为一名卓越的经侦人才。
参考文献:
[1]刘蔚文.经侦专业课程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探索[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J].2012(6):180-182.
[2]邵贞.案例教学在经侦教学中的应用[J].教育与职业,2014(32):152-154.
[3]郑洪广.经济犯罪侦查教学的反思与重构[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3):109-112.
[关 键 词] 经侦专业课程;教学方法;完善措施
[中图分类号] G642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6)13-0070-0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随之而生的经济犯罪案件也愈演愈烈。我国公安部于20世纪90年代末成立了经济犯罪侦查局,各地公安机关也相继建立了经济犯罪侦查专门机构来有效防范与打击经济犯罪,当时个别公安院校也开始涉足经侦专业领域。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当前各公安院校经侦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方法有了一些新的变化,但随着经济犯罪形势的严峻和公安实战一线对具有实战运用能力经侦人才的迫切要求,还需优化当前经侦专业课程的设置,选取恰当的教学方法,培养“懂经济、懂法律、懂侦查”的卓越经侦人才。
一、当前经侦专业课程设置现状
由于经济犯罪已逐步成为我国的主流犯罪形态,各公安院校对经侦人才的培养也越来越重视,而经侦教学是为经侦实践服务的,其特殊性就是对经济犯罪实体性认定与程序性取证的有机结合。而当前经侦专业课程的设置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多数公安院校通常设置经济犯罪侦查总论以及经济领域中具体犯罪案件的侦查课程,如金融犯罪案件侦查、商贸犯罪案件侦查、涉税犯罪案件侦查等;二是有些公安院校还会设置一些经济方面的课程,如经济基础与实务、司法会计等,还有法律的课程,如经济法、民商法、经济刑法等。这样设置的目的主要在于强调经侦专业课程的特殊性和培养学生经济犯罪的侦查技能,而这就忽略了和其他学科之间的内在联系,如在谈到经济犯罪特点或趋势时,教材无一例外都是发案数量高、涉案金额大,其实这并没有真实地反映经济犯罪的趋势,既不利于学生掌握真实内容,也不利于教师教学、科研,因此经侦专业课程设置应加强和犯罪学、经济学、法学等相关学科的联系,重视专业理论基础,并与公安实战紧密联系,确保学生能确实弄通弄懂相关理论知识和掌握最新的侦查技能。
二、主要教学方法与实施效果
当前,各公安院校对经侦专业课程的教学方法虽然正逐步由理论讲授向案例、实训教学等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方法转变,但由于教师水平、教学课时、班级安排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导致其实施效果并不太理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重理论轻实践的传统教学方法
目前,“满堂灌”和“填鸭式”的课堂讲授方法正逐步被其他教学方法所取代,但公安院校教师的课堂教学依然存在以教师为中心,重理论讲授而轻实践操作能力的教学现象。这虽然有利于学生学习和掌握相关的概念、特征、难点认定等理论知识,但忽视了对公安实战一线的关注,容易造成理论和实践的脱节,难以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公安实战存在问题的能力,而且这种教学方法也缺少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影响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主动性。
(二)案例教学法
目前,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培养学生勤于思考、主动分析问题的能力,各公安院校在讲授经侦专业课程的过程中都会采用案例教学法。而当前采用的案例教学法,主要有案例讲解法、案例讨论法和案例模拟法三种形式。教师在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通常采用案例讲解和讨论的方法来对相关的理论进行举例说明,但通常选择的案例较陈旧,典型性和代表性不强,很难跟上经济犯罪侦查发展的最新动态,学生的参与程度和积极性不是很高。由于案例模拟法通常要以典型的经侦案例分析和情境模拟为手段,以学生为主体,在教师的引导下,在仿真的侦查情境中,学生通过自身演艺且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对案例进行分析和讨论,自主地解决经济犯罪侦查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这种教学法对学生和教师的要求较高,因此目前在各公安院校的教学中较少被采用。
(三)实训与实习教学法
实训教学法可以分为课堂实训和综合模拟实训两种,当前各公安院校的课堂实训教学通常与案例教学法结合起来使用,由于师资力量、教学课时的限制、教学班级的安排等因素的影响,该方法对学生能力培养的效果并不理想。综合模拟实训教学通常安排在学生毕业前的那个学期,在完成所有理论课程学习以后,利用两周的时间对学生进行经侦专业综合模拟实训。即利用事先设计的典型经侦案件,要求学生模拟受案、初查、立案、侦查取证直至侦查终结整个办案过程。该种教学方法要求学生在实训以前应进行较为充分的准备,并对学生进行合理的组织和分工,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发挥每个学生的特长。另外,大多数公安院校的学生通常在毕业前一年被安排到公安实战部门进行半年实习,但由于当时所学课程只有一些基础理论课程,而专业课程还没有学习,且学生实习单位也并不对口,通常是派出所、治安、刑侦等部门,虽然可以巩固学到的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如治安、法律等,但很难让学生真正了解经侦业务流程以及相应的办案技巧。
三、完善措施
鉴于公安院校是培养公安人才的摇篮,因此为了培养出具有实战、创新、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卓越经侦人才就有必要对当前经侦专业课程的设置、教学方法以及师资队伍等进行优化和完善,具体包括:
(一)面向实战、优化课程设置
经侦教学作为公安教育的一部分,也必须以公安实际工作为出发点和归宿,主动面向实战,瞄准公安需求来优化经侦专业课程设置。鉴于经济犯罪是伴随经济活动的产生、发展而产生与发展变化的,其本质是非法的经济活动,因此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我国的经济犯罪也不断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规律,这就势必要求经侦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也要及时更新。而专业课程设置也应改变过去以学科体系为主线的專业课程体系,将法律、经济、侦查三部分课程有机整合,形成结构合理的课程群,强化法律知识在培养经侦人才知识结构中的基础性地位,树立经济业务流程知识的必要性背景知识地位以及侦查知识和技能培养的重要性地位,并以社会实践中多发频发的典型案例为蓝本开发贴近实战的实验实训课程,另外,还应建立与其他学科之间的联系,使经侦教学内容具有前沿性和创新性。 (二)引进先进教学手段、完善案例教学法
目前,经侦专业课程的教学大多采用了案例教学法,但教师在讲解案例时选取的案例不够新颖,与理论知识的契合度不高,启发式、讨论式的教学方法应用得较少,无法真正调动学生学习的热情和主动性。应充分利用教师在警务实践活动中所收集的各种案例建立教学案例库,每一年都进行实时更新。还可以利用公安实战中的新、奇、特的典型案例,让具体承办案件的民警登上讲台现身说法,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案例教学法的效果,引导学生进行思考,从而提高学生分析判断和公安实战应用的能力。另外,为了提高学生对经济业务流程知识的认识与掌握,还应引进情景模拟教学法实现案例教学中的案例模拟,如在合同诈骗案件中由教师设计合同诈骗的场景,并安排学生进行扮演,使学生更为直观、真实地了解合同纠纷与合同詐骗的区别以及在复杂多变的经济业务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人如何采取各种犯罪手段获得非法利益,从而使学生思考获得犯罪证据的各种侦查方法,培养具有创新和实战能力的卓越经侦人才。
(三)转变教学理念,提高教师水平
鉴于经侦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既包括理论知识又有实战的技巧,而经侦人才的培养目标也强调实战应用能力的养成,因此这就要求教师转变教学理念,由重知识向重能力和素质转移,也就是应在教学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而教师只是一个引导者和辅助者的角色。要做好这个角色,除了具有必备的理论知识以外,还必须具有实际办案经验并善于从实践经验中总结、研究理论知识。当前应依托各公安高等院校架构的校局合作平台,使经侦专业教师参与公安实践成为常态化,利用挂职锻炼、日常调研、参与公安实战部门的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参与实践办案或对该领域某一具体问题或某一起典型案件进行专题调研等,积累大量鲜活的教学案例与科研素材,实现教学科研工作与侦查实践的无缝对接,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与实际工作能力。另外,还应组织跨学科的学术研讨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使教师能够有畅通的渠道及时了解经侦学科和相邻学科的前沿研究成果和动态,丰富教师的理论水平。
总之,只有紧跟公安实战的需求,优化经侦专业课程设置,转变教师理念,提高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并引进先进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和主动性,才能确实培养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战应用能力,使其成为一名卓越的经侦人才。
参考文献:
[1]刘蔚文.经侦专业课程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探索[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J].2012(6):180-182.
[2]邵贞.案例教学在经侦教学中的应用[J].教育与职业,2014(32):152-154.
[3]郑洪广.经济犯罪侦查教学的反思与重构[J].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4(3):109-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