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日,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公告》,明确自2015年1月1日起,江苏省以购进蚕茧(干茧、鲜茧)为原料生产销售生丝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以外购蚕茧生产生丝并连续生产其它产品的一般纳税人,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扣除标准为每吨生丝耗用干茧3.3吨,鲜茧折算干茧的比例为2.5吨:1吨,而目前浙江省实施的扣除标准为每吨生丝耗用干茧3.1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