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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采购是我省高校常用的采购方式。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乘用车、客车等项目的采购,在一定限额内,须通过定点采购的方式进行。因此,在“放管服”视域下,如何降低定点采购的廉政风险是当前采购工作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尝试提出采用“1+3”或者“3+3”的竞价模式、采用线下询价+线上议价的综合模式等定点采购方式。
一、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
按照《广东省省级2019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实施方案》(粤财采购〔2018〕7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乘用车、客车、电梯、办公家具、装修工程、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视频会议系统等项目,在一定限额内,均须通过定点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如下图所示:
二、定点采购廉政风险建设的必要性
(一)采购过程中存在廉政风险漏洞。采购有议价和竞价两种方式。一种是议价的方式。议价只需选择一家供应商。采购单位根据系统提供的服务区域显示等信息,或根据供应商名称进行查询等方式选择供应商。另外一种方式是竞价。采购单位为了提高采购效率,避免流标,可以指定供应商(不少于3家)在竞价系统进行竞价。
在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中,根据2020年5月平台的实时数据,电梯的供应商一共有327家,其中服务区域为佛山市的有151家;办公家具的供应商有5057家,其中服务区域为佛山市的有1731家;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的供应商有6025家,其中服务区域为佛山市的就有1138家;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的供应商有3720家,其中服务区域为佛山市的就有792家……在众多供应商中,为什么只选择这一家供应商议价?为什么只指定这三家供应商进行竞价?是否存在采购单位与供应商之间的“里应外合”,形成“共赢”的利益链?(备注:因我校地址在佛山市,所以查询数据主要参考佛山市的供应商数量)
(二)高校内控不够规范。《关于完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194号)明确高校采购主体责任的同时,也要求高校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加强采购的内控管理。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提出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问题。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那么,采购单位是否明确了采购管理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采购单位是否设置了采购管理相关岗位,如: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职务的岗位设置?
三、降低定点采购廉政风险的几点建议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省直预算单位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7]15号)文件的要求,议价方式: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可以通过定点采购供应商库直接选择1家定点供应商,就采购需求、价格等进行议价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采取定点采购竞价方式实施采购活动。竞价方式:采购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应通过定点采购供应商库选择不少于3家定点供应商,系统随机抽取同等数量定点供应商一并参与竞价,按照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而《关于做好2019年省直预算单位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8]161号)则取消了这一采购方式限额的规定,不再以预算100万元的采购项目作为区分议价和竞价的分界线。也就意味着,只要是限额以内(400万元以内,参照2020年的限额执行标准),采购单位都可以自主选择议价或者竞价。在“放管服”视域下,采购单位的自主权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降低采购中的廉政风险,这是当前采购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采用“1+3”或者“3+3”的竞价模式。先随机选3-5家供应商库的供应商进行线下的调研、询价。参与人员有系部、工会代表、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使用部门可以从中选择1家或3家供应商。采购部门再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项目申请材料和供应商信息,在定点采购系统进行“1+3”或者“3+3”的竞价模式。
(二)采用线下询价+线上议价的综合模式。先召开线下的询价会议,在供应商库随机选3-5家的供应商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选出一家综合评价较高(价格、货物质量、售后服务等)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的询价。询价会议的成员有使用部门、工会、采购部门、审计部门等部门各派出1-2名代表组成询价小组。在询价小组会议上,供应商可进行三次报价。第三次报价为最终报价。询价小组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高度,对供应商的报价以及货物性能、售后服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随机竞价模式。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项目申请材料,在定点采购系统,随机选择6-8家进行竞价。这个随机是由定点采购系统自动随机的。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筛选出6-8家供应商,供应商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系统截止时间之前,选择报价或者不报价。但是这可能会存在一个问题:随机选的供应商可能会选择不报价,可能会出现流标的情况。因此,考虑到采购效率,这种随机竞价模式,一般在经费预算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进行。
(四)“放管服”视域下的自主限额。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省直预算单位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8]16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2号)的要求,预算4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工程项目,符合定点采购的,采购单位均可自主决定是否采用议价或竞价。因此,在“放管服”视域下,采购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限额以下再进行限额。比如,高校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紧急程度等进行分类,工程类项目预算100万以上须竞价,其他物品、服务等项目预算20万以上须竞价,等等。
(五)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高校应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设置招投标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为加强高校的内控,高校在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的时候,可以对投标科人員的岗位设置进行如下设置: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职务的岗位设置。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降低采购的廉政风险。(作者单位: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一、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
按照《广东省省级2019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实施方案》(粤财采购〔2018〕7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2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乘用车、客车、电梯、办公家具、装修工程、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视频会议系统等项目,在一定限额内,均须通过定点采购的方式进行采购。如下图所示:
二、定点采购廉政风险建设的必要性
(一)采购过程中存在廉政风险漏洞。采购有议价和竞价两种方式。一种是议价的方式。议价只需选择一家供应商。采购单位根据系统提供的服务区域显示等信息,或根据供应商名称进行查询等方式选择供应商。另外一种方式是竞价。采购单位为了提高采购效率,避免流标,可以指定供应商(不少于3家)在竞价系统进行竞价。
在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中,根据2020年5月平台的实时数据,电梯的供应商一共有327家,其中服务区域为佛山市的有151家;办公家具的供应商有5057家,其中服务区域为佛山市的有1731家;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的供应商有6025家,其中服务区域为佛山市的就有1138家;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的供应商有3720家,其中服务区域为佛山市的就有792家……在众多供应商中,为什么只选择这一家供应商议价?为什么只指定这三家供应商进行竞价?是否存在采购单位与供应商之间的“里应外合”,形成“共赢”的利益链?(备注:因我校地址在佛山市,所以查询数据主要参考佛山市的供应商数量)
(二)高校内控不够规范。《关于完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194号)明确高校采购主体责任的同时,也要求高校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加强采购的内控管理。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提出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问题。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那么,采购单位是否明确了采购管理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采购单位是否设置了采购管理相关岗位,如: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职务的岗位设置?
三、降低定点采购廉政风险的几点建议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省直预算单位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7]15号)文件的要求,议价方式: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可以通过定点采购供应商库直接选择1家定点供应商,就采购需求、价格等进行议价并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也可以采取定点采购竞价方式实施采购活动。竞价方式:采购项目预算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采购人应通过定点采购供应商库选择不少于3家定点供应商,系统随机抽取同等数量定点供应商一并参与竞价,按照满足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而《关于做好2019年省直预算单位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8]161号)则取消了这一采购方式限额的规定,不再以预算100万元的采购项目作为区分议价和竞价的分界线。也就意味着,只要是限额以内(400万元以内,参照2020年的限额执行标准),采购单位都可以自主选择议价或者竞价。在“放管服”视域下,采购单位的自主权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如何降低采购中的廉政风险,这是当前采购工作的重要课题。
(一)采用“1+3”或者“3+3”的竞价模式。先随机选3-5家供应商库的供应商进行线下的调研、询价。参与人员有系部、工会代表、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使用部门可以从中选择1家或3家供应商。采购部门再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项目申请材料和供应商信息,在定点采购系统进行“1+3”或者“3+3”的竞价模式。
(二)采用线下询价+线上议价的综合模式。先召开线下的询价会议,在供应商库随机选3-5家的供应商进行调研。根据调研结果,选出一家综合评价较高(价格、货物质量、售后服务等)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的询价。询价会议的成员有使用部门、工会、采购部门、审计部门等部门各派出1-2名代表组成询价小组。在询价小组会议上,供应商可进行三次报价。第三次报价为最终报价。询价小组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高度,对供应商的报价以及货物性能、售后服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随机竞价模式。根据使用部门提供的项目申请材料,在定点采购系统,随机选择6-8家进行竞价。这个随机是由定点采购系统自动随机的。在报价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筛选出6-8家供应商,供应商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系统截止时间之前,选择报价或者不报价。但是这可能会存在一个问题:随机选的供应商可能会选择不报价,可能会出现流标的情况。因此,考虑到采购效率,这种随机竞价模式,一般在经费预算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进行。
(四)“放管服”视域下的自主限额。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省直预算单位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18]16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2号)的要求,预算400万以下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工程项目,符合定点采购的,采购单位均可自主决定是否采用议价或竞价。因此,在“放管服”视域下,采购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限额以下再进行限额。比如,高校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性质、紧急程度等进行分类,工程类项目预算100万以上须竞价,其他物品、服务等项目预算20万以上须竞价,等等。
(五)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高校应严格按照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要求设置招投标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为加强高校的内控,高校在制定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的时候,可以对投标科人員的岗位设置进行如下设置: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职务的岗位设置。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降低采购的廉政风险。(作者单位:广东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