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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无论规模还是速度,无论建筑物还是构筑物,无论是公共设施还是居民住宅,都在快速发展。这些成绩的取得,使人感到骄傲和自豪。同时,也为“楼歪、路塌、桥断”等建筑质量事故时有发生而困扰。这些问题的出现,与施工、监理等各方“集体腐败”的现象分不开。同时,以往的纪检监察一般都是在事后进行的,出现了问题,纪检监察人员介入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有些重大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由于不能及时发现,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很难挽回。因此,开展建设项目跟踪监察,由事后出现问题的查处,向事前、事中监控拓展,强化工程项目管理,积极探索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树立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建设工程项目,从提出项目建议书到竣工交付使用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环节比较多。本文针对工程项目现场施工阶段,采取“软硬兼施”的方法,开展全过程跟踪监察,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是建造质量合格产品的重点阶段,再好的建筑设计也是由人来具体落实的,我国不乏一流的建筑设计和建筑理念,但一些建筑实体的实际功效、耐久年限却并不尽如人意。建筑实体的质量水准既来自科学的设计,也来自精湛的施工。毕竟再好的建筑设计也是由一线工人具体落实的。因此,“人”是影响建筑质量的重要因素。
认真审查人员资质。对入驻施工现场的各方人员资质进行认真审查,通过书面答卷、资质证书查验等手段,评价施工人员资质是否符合项目施工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坚决清退。人员资质的审查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各类管理人员资质的审查。业主单位的项目总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项目总经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由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担任。监察人员检查“三总”的执业证书是否与现场人员相符,是否是投标承诺的专业人员。另一方面是检查监理人员、施工方的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技术工人的持证上岗情况、技术等级与工程类别是否匹配。
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工程施工各个阶段不定期地对施工各方管理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通过案例分析,对发现的腐败苗头进行警示,做到警钟长鸣。同时与项目施工相关管理人员签订“廉正协议”,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工作氛围。对于顶风违纪、出现问题的管理人员,要依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勒令离开施工现场、退出施工管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受到打击报复的,纪检监察部门应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护。
现场考核有关人员履职能力。资质、技术等级符合要求,但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不端正,总有捞点“好处”的想法,抑制了人的正能量的发挥。因此,施工现场对各类人员履行工作能力的考察,是对“人”的监督的重点。工程开工前“三总”配备符合投标承诺,可以说是“完美无缺”。工程开工后,又常常以各种名义将“三总”调离,用“设计代表”“总监代表”“总经理助理”等进行替换。因此,现场考核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发现不合适的人员,能够及时清退,能起到示范效应。
对业主的考核。一是审查业主单位领导是否存在干预工程施工、指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指定分包、向工程各方索贿、恶意影响工程施工等问题。二是审查业主代表的业务能力是否满足项目的需求,业主的授权与项目的管理范围是否匹配。三是审查业主代表在履行职责中的能力,是否存在营私舞弊、损公肥私、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客观公正、秉公办事,对业主的不合理干预敢于“硬碰硬”,善于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对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考核。工程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管的核心,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工程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各方利益诉求的重要节点,加大对他们的考核力度,敦促其认真履行职责。一是考察他们的知识结构、管理水平等是否符合项目施工要求。二是考察在材料采购、施工人员调配等有无私心,是否作到客观公正。三是考察在遇到各方对施工不正当干扰时,是否能够顶住压力、排除干扰,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四是考察他们的协作能力,施工任务的完成需要其现场指挥,而出现的问题又要其及时反映。营造认真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培育管理者的“工匠品质”,对他们的配合支持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对工程项目建设有益无害。
(责任编辑:胡正)
建设工程项目,从提出项目建议书到竣工交付使用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环节比较多。本文针对工程项目现场施工阶段,采取“软硬兼施”的方法,开展全过程跟踪监察,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是建造质量合格产品的重点阶段,再好的建筑设计也是由人来具体落实的,我国不乏一流的建筑设计和建筑理念,但一些建筑实体的实际功效、耐久年限却并不尽如人意。建筑实体的质量水准既来自科学的设计,也来自精湛的施工。毕竟再好的建筑设计也是由一线工人具体落实的。因此,“人”是影响建筑质量的重要因素。
认真审查人员资质。对入驻施工现场的各方人员资质进行认真审查,通过书面答卷、资质证书查验等手段,评价施工人员资质是否符合项目施工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坚决清退。人员资质的审查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各类管理人员资质的审查。业主单位的项目总负责人、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项目总经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由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担任。监察人员检查“三总”的执业证书是否与现场人员相符,是否是投标承诺的专业人员。另一方面是检查监理人员、施工方的技术负责人、各专业技术工人的持证上岗情况、技术等级与工程类别是否匹配。
认真开展廉政教育。工程施工各个阶段不定期地对施工各方管理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通过案例分析,对发现的腐败苗头进行警示,做到警钟长鸣。同时与项目施工相关管理人员签订“廉正协议”,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工作氛围。对于顶风违纪、出现问题的管理人员,要依据有关制度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勒令离开施工现场、退出施工管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受到打击报复的,纪检监察部门应给予充分的支持和保护。
现场考核有关人员履职能力。资质、技术等级符合要求,但工作责任心不强、态度不端正,总有捞点“好处”的想法,抑制了人的正能量的发挥。因此,施工现场对各类人员履行工作能力的考察,是对“人”的监督的重点。工程开工前“三总”配备符合投标承诺,可以说是“完美无缺”。工程开工后,又常常以各种名义将“三总”调离,用“设计代表”“总监代表”“总经理助理”等进行替换。因此,现场考核就显得十分重要了。发现不合适的人员,能够及时清退,能起到示范效应。
对业主的考核。一是审查业主单位领导是否存在干预工程施工、指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指定分包、向工程各方索贿、恶意影响工程施工等问题。二是审查业主代表的业务能力是否满足项目的需求,业主的授权与项目的管理范围是否匹配。三是审查业主代表在履行职责中的能力,是否存在营私舞弊、损公肥私、吃拿卡要等问题,是否客观公正、秉公办事,对业主的不合理干预敢于“硬碰硬”,善于维护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
对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的考核。工程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管的核心,项目经理是施工单位工程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是各方利益诉求的重要节点,加大对他们的考核力度,敦促其认真履行职责。一是考察他们的知识结构、管理水平等是否符合项目施工要求。二是考察在材料采购、施工人员调配等有无私心,是否作到客观公正。三是考察在遇到各方对施工不正当干扰时,是否能够顶住压力、排除干扰,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四是考察他们的协作能力,施工任务的完成需要其现场指挥,而出现的问题又要其及时反映。营造认真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培育管理者的“工匠品质”,对他们的配合支持到位、督促检查到位,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对工程项目建设有益无害。
(责任编辑: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