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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多样性是指生物之间的多样化和变异性以及物种生境的生态复杂性。确切的说,生物多样性是所有生物种类、种内遗传变异和它们的生存环境的总称,包括所有不同种类的动物、植物、和微生物,以及它们所拥有的基因,它们与生存环境所组成的生态系统。广义上的生物多样性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景观多样性四个层次。狭义的生物多样性只包括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生物多样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为人类的衣食住行提供了必要的生活物质。然而,由于人口的快速增长和对生物多样性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导致了生物多样性的严重破坏。遍及全球的森林砍伐、草原退化、土地沙漠化和盐渍化、湿地干枯、海洋污染、物种消失、水土流失、基因丧失等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以引起社会的广泛重视。
关于生物多样性受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1、人口的快速增加
人口增加后,必须扩大耕地面积,满足吃饭的需求,这样就对自然生态系统及生存其中的生物物种产生了最直接的威胁。由于人口增长过快和对生物多样性资源的过渡开发利用,导致了生物多样性的严重破坏,加上大跃进等政策错误,使我国形成了大量的退化生态系统,导致一些物种灭亡。
2、生境的破碎化
就是生态系统在自然或人为干扰下偏离自然状态,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如森林破坏、草原破坏、土壤破坏、湿地破坏、全球气候变化等),使生物物种生境破碎化,导致生物失去家园,一些物种泯灭、消失。
3、环境污染
随着人类的发展,环境污染也加剧,如工业的废水、废气,农业生产中的农药、化肥等等。它们直接影响生态系统各个层次的结构、功能和动态,进而导致生态系统退化,一些物种民灭绝。
4、自然原因
一是物种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其一是物种的形成与灭绝是一种自然过程,化石记录表明,多数物种的限定寿命平均为100-1000万年。其二是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或变异性、适应性比较差,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难以适应,因此而面临灭绝的危险。如大熊猫,其濒危的原因除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以外,与其本身食性狭窄、生殖能力低等身体特征有关。二是环境突变(天灾),如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干旱等自然灾害。
5、制度问题
虽然我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样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主要表现在:虽然国家已把环境保护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纳入工作计划;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等)对此重视够,缺少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行动及专业人员。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物种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国已建立数目众多的保护区,但相对与国土总面积而言是不够的,而且部分保护区管理混乱、土地权属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虽已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多年,但毕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阶较低,调整面窄,处罚力度不够,故需要进行新的立法以保护自然保护区、物种及其生境。而在外来生物入侵问题上,虽有一些法规涉及,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但没有专门法规对此做相应调整,法律漏洞较大。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新的城镇、水坝、水库、矿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活动以及国际合作不充分也会对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要想保护生物的多样性,首先就要充分认识森林的现状、过去和将来,了解现实林分所处的演替阶段,因为演替阶段的不同,森林经营完全可以采取不同对策,如果林分呈顶极群落,林分的组成和外貌在短期内不会发生显著的改变;若林分是演替过程中的早期阶段,则林分不稳定,在经营者中要特别注意其演替趋向,自然演替趋向不符合经营要求时,应及时加以诱导或改造。森林经营中应防止逆行演替的发生,防止森林逆行演替的有效措施之一是"封山育林",实施这一措施为恢复和扩大森林资源起了极重要的作用。
其次就是要防止建设中的环境破坏,失去环境和资源支持是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的、合理的协调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间的关系,摸清人类对自然干扰的"底线",给经济开发规模规定必要的限度,实现人类对生态自我约束,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有效途径。
关于生物多样性受危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方面:
1、人口的快速增加
人口增加后,必须扩大耕地面积,满足吃饭的需求,这样就对自然生态系统及生存其中的生物物种产生了最直接的威胁。由于人口增长过快和对生物多样性资源的过渡开发利用,导致了生物多样性的严重破坏,加上大跃进等政策错误,使我国形成了大量的退化生态系统,导致一些物种灭亡。
2、生境的破碎化
就是生态系统在自然或人为干扰下偏离自然状态,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如森林破坏、草原破坏、土壤破坏、湿地破坏、全球气候变化等),使生物物种生境破碎化,导致生物失去家园,一些物种泯灭、消失。
3、环境污染
随着人类的发展,环境污染也加剧,如工业的废水、废气,农业生产中的农药、化肥等等。它们直接影响生态系统各个层次的结构、功能和动态,进而导致生态系统退化,一些物种民灭绝。
4、自然原因
一是物种本身的生物学特性。其一是物种的形成与灭绝是一种自然过程,化石记录表明,多数物种的限定寿命平均为100-1000万年。其二是物种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或变异性、适应性比较差,在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难以适应,因此而面临灭绝的危险。如大熊猫,其濒危的原因除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以外,与其本身食性狭窄、生殖能力低等身体特征有关。二是环境突变(天灾),如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干旱等自然灾害。
5、制度问题
虽然我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制度特别是法律制度的不健全,使生物多样性遭受了不必要的损失。主要表现在:虽然国家已把环境保护的成效纳入政绩考核之中,但有些地方政府并未把此真正纳入工作计划;对生物多样性有影响的重要部门(如农业、林业、渔业、科研机构等)对此重视够,缺少相关具体实施细则、行动及专业人员。自然保护区是保护物种及其生境的有效方法,我国已建立数目众多的保护区,但相对与国土总面积而言是不够的,而且部分保护区管理混乱、土地权属不清等也需要完善。在法律制度方面,虽已实施《自然保护区条例》多年,但毕竟在法律效力上位阶较低,调整面窄,处罚力度不够,故需要进行新的立法以保护自然保护区、物种及其生境。而在外来生物入侵问题上,虽有一些法规涉及,如《进出境动物检疫法》但没有专门法规对此做相应调整,法律漏洞较大。此外,由于经济发展;新的城镇、水坝、水库、矿区的开发、建设;旅游活动以及国际合作不充分也会对生物多样性构成威胁。
要想保护生物的多样性,首先就要充分认识森林的现状、过去和将来,了解现实林分所处的演替阶段,因为演替阶段的不同,森林经营完全可以采取不同对策,如果林分呈顶极群落,林分的组成和外貌在短期内不会发生显著的改变;若林分是演替过程中的早期阶段,则林分不稳定,在经营者中要特别注意其演替趋向,自然演替趋向不符合经营要求时,应及时加以诱导或改造。森林经营中应防止逆行演替的发生,防止森林逆行演替的有效措施之一是"封山育林",实施这一措施为恢复和扩大森林资源起了极重要的作用。
其次就是要防止建设中的环境破坏,失去环境和资源支持是无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科学的、合理的协调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间的关系,摸清人类对自然干扰的"底线",给经济开发规模规定必要的限度,实现人类对生态自我约束,是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