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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律有依据、实践效果好、操作易复制的地方人大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就要盯牢不放、一抓到底,追求覆盖面、提高实效性,推动形成“创新—发展—再创新”的良性循环,并通过顶层设计将其制度化、法律化,最终以制度创新为工作创新保驾护航。
一、缘起:地方人大工作贵在创新、难在创新
地方人大创新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它实质性地改善了人大工作绩效,也为推进人大制度的变迁提供了知识储备和经验来源。也正因此,地方人大创新一直是观察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维度之一。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新要求。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不仅成为地方各级人大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也越来越成为我国政治制度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以“人大创新”为主题词在“中国知网”进行检索,2013年以来发表的相关文献就达988篇[1]。
当“地方人大工作贵在创新”渐成共识的同时,另一个客观存在的普遍看法是,“地方人大工作难在创新”。从实际情况看,在全国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获得业界首肯、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人大创新工作并不太多。梳理地方人大工作“创新难”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一是制度所限,“先天不足”说。许多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工作依法律、讲规范、重程序,不能有半点马虎,人大工作创新会被认为背离了“制度大道”。二是能力欠缺,“心有余而力不足”说。一个比较典型的理由是,基层人大就那么一些人,“势单力薄”,常规性的工作都疲于应付,即便想创新也远没有时间和精力。三是政绩冲动,“昙花一现”说。人大一届任期五年,周期性强,“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一些地方人大起初创新工作搞得“风生水起”,但往往因为主要领导的调整等因素,导致人走茶凉“一阵风”,创新工作偃旗息鼓。此外,还有一些同志或多或少存在着人大工作是“二线工作”的思想,认为到人大工作是“船到码头车到站”,放松了自我要求、降低了工作标准、消解了工作热忱,创新自然无从谈起。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2]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栗战书委员长指出,“要认真总结提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3]毫無疑问,在发展中完善的人大制度和在探索中前进的人大工作,离不开地方人大实践创新。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交流,有利于推动各级人大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样本分析:浙江人大创新实践的集中展示
浙江是创业创新的乐土,地方人大的行权实践同样异彩纷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的部署要求,激励各级人大积极探索实践,交流创新经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设立“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并开展首次评选。评选工作启动以来,浙江11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大创新实践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认真梳理、精心提炼。一些设区的市人大,还先期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评比筛选,择优上报项目,营造了鼓励创新、宣传创新、总结创新、推动创新的浓厚氛围。
经项目征集、专家评审、会议评定、发文表彰等环节,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评选工作于2018年8月落下帷幕。此次评选共征集到参评项目37件,最终有24件项目入围。其中,特别奖4项,优秀奖10项,入围奖10项(具体名单见表1),基本呈现了近年来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良好风貌,是浙江地方人大创新实践的一次集中展示[4]。
纵观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评选,体现出以下几个方面显著特征。
一是在申报项目的设定上,体现多样性。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人大工作创新的前提,必须限定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这也正是前文所指“先天不足”说之根源。但是,从制度文本的设定,到具体落实的过程,需要经过许多关键环节,其中包括文本知识的普及、相关理念的认同、实践路径的探索,以及行为习惯的养成等等。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虽然目的都是“过河”,但“过河”的方式和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各显神通。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对“各级人大工作创新举措、活动和载体进行征集、评选和通报表扬”。换句话说,申报创新奖的项目,既可以是某一项举措、做法,还可以是一种活动载体,“种类”多元。从具体评选结果来看,在24件入围项目中,既有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参与式预算”、东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约见”、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人民听证”等这些具体做法,也有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法制委联合申报的设立“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五星级”代表联络站建设等这些创新载体,体现了参评项目的多样性特点。
二是在专家评委的聘定上,突出权威性。当前,从事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研究的队伍,主要有两支:一支是人大系统外,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中从事政治学、宪法学研究的学者;一支是人大系统内,从事人大工作的研究者。一般来说,前者更熟悉相关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后者突出的优势在于,所要研究的具体选题和实际资料可以很方便地从自己的日常积累中信手拈来[5]。这也意味着,纯理论研究者可能会更侧重于“就理论理”,而实务工作者会更多侧重于“就事论理”“就理论事”。为做到实践和理论二者的有机结合,避免评选过程中因评委身份构成原因而造成的偏颇,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聘请的评委中,既有资深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人员,如国内知名大学政治学教授,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相关学者;也有从地方人大常委会领导岗位退下来、具有多年人大工作经历并取得过明显实绩的曾经的人大工作“操盘者”,从而确保了评选的专业性、权威性,既能注重理论价值,又能顾及实践经验。 三是在评价标准的确定上,力求科学性。从全国范围看,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评选几乎没有先例可循。为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在参考和吸收中国政府创新奖等评选经验基础上,在评价方法上采取的是分项测评的方式,各个子项分别赋值(总分为100分)。即,在评选办法中明确,对每一个参评项目,评委分别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扣人大自身职能、体现创新实践、有较广参与度、可复制推广等5个子项进行打分,累加后得出总分值。这样的设定,确保最终入围的项目,不仅能牢牢把握正确政治发展方向,又能紧紧聚焦人大主责主业,不偏离“制度大道”,不脱离人大自身职权,同时还具有操作可行性,从而为评选结果的推广转化和现实应用奠定了扎实基础。从评选结果看,也只有在5个方面都有不俗表现的项目,才能顺利入围。
四是在评选成果的应用上,彰显指导性。评选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加深对人大制度的更好理解,有效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开展。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入围项目,在专家评委打分的基础上,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并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名义发文表彰。其中,属于监督类范畴的有12项,常委会自身建设类范畴的有6项,代表工作类范畴的有5项,重大事项决定类范畴的有2项,人事任免类范畴的有1项[6]。在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读书会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为获奖单位颁发奖牌。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浙江人大》杂志推出“与时俱进奖”特刊,“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连续数天持续推送相关文章。这一系列动作,既有效扩大了“与时俱进奖”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又系统总结、交流了各地人大创新经验,指导和推动了浙江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人大制度的功能和优势也得到了有效发挥。如,获得特别奖的项目“宁海县人大常委会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如今已在浙江全省全面铺开。截至目前,浙江省11 个设区市、89 个县(市、区)、907 个乡镇均在人代会上实施代表票决制,共提交候选项目8815 个,实际票决通过项目7024 个,累计投资额达3449 亿元。有媒体评论认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正成为新时代人大创新的“浙江风景”[7]。
三、现实启示: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四个维度
从浙江各地人大的反响看,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评选达到了交流先进、激励创新的目的,取得了预期效果。一些地方人大同志评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设立“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并开展评选,这项工作本身就是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一次生动写照。如果上文的描述,廓清了评选活动的基本流程和主要做法,那么对24件获奖项目具体个案的解剖和分析,则体现了四个方面的鲜明特质。这些特质,某种程度上是对地方人大工作“創新难”如何破题之问的具体回答,也可视作今后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可行路径。
一是充分激发制度活力,核心在做实宪法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
历史和现实都已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8]。人大制度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灵魂。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重中之重是要用足、用好人大制度空间,核心是去激活、做实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这是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源头活水”。地方人大的实践也清楚表明,基层人大只有把创新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的有效行使上,才最可靠、最管用,也最持久。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一些地方人大创造出许多游离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新形式”,因为缺乏制度的“硬支撑”而由盛而衰,温岭“参与式预算”、宁海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走过十多个年头依然生机焕发,两相对比,生动地证明了这一点。
可喜的是,这样的认识被越来越多地方人大所认同和接受。激活人大制度框架内严厉的刚性监督方式和手段,成为浙江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一大突出亮点。以质询为例,早在2010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就提出,要“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但迟至2015年才出现相关案例[9]。在这样的背景下,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辖区内污水处理厂不达标排放问题,通过提出质询案的方式让人大制度“发力”,不仅有效地呵护了绿水青山,更为人大质询权的常态化行使提供了一种具体方案。针对当地政府国有资产闲置、政府“家底”不清的情况,云和县人大常委会唤醒“特定问题调查”这一“休眠”权力,重塑了人大“国之重器”的权威。其实,一项制度无论其设计得多好、多科学,如果落不了地,那也只能是“纸上文明”。而制度的规定,往往是高度概括的,不可能做到细致入微、面面俱到。因而在推动人大法定职权由法律文本到实践落地的过程中,各地人大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探索尽可能的实现路径。
二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根本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强调:“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应当明确,地方人大工作创新不是为了“赶时髦”,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而是要通过工作创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落到实处,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切实办好。这是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出发点。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宁海县力洋镇老客运站改扩建过程中出现的“钉子户”问题;东阳市人大常委会试水“代表约见”制度,有效解决了当地旧城改造拆除、古建筑保护开发利用等一大批民生难题;为有效解决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重答复轻解决”现象,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人大工委从议案建议的收集、撰写、提交、办理、督促、答复、评价等环节入手,总结提炼出“前期五个注重、入口三级拦截、中间七法推促、出口五个把关、结果三个应用”的“53753”模式;绍兴市上虞区人大,为了督促“一府两院”把人大已经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到实处,用“问题清单”形式强化跟踪监督,确保整改事项的“落地率”。梳理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入选项目,多数正是为解决现实难题、维护民生民利而破茧羽化、茁壮成长的。这些萌生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微创新”,演进出地方人大工作的“大进步”。 三是精准把握时代脉搏,重点是顺应信息化发展的历史潮流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永葆生机和活力的奥秘之一,就在于其深深植根于时代发展,并能够从不断变化、发展着的实践中汲取有益养分,修葺和完善自己,实现自我更新、自我完善、自我超越。当前,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作为一种重要的技术手段,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事实上,信息技术与人大工作“联姻”由来已久。从最初面向公众、以单向信息发布为主的地方人大门户网站,到架设起代表履职“网络直通车”,再到各地人大积极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纷纷创建地方人大政务微信账号,人大信息化建设的脚步从未停歇。在杭州,当地人大设计开发了治水APP,“互联网+人大监督”的模式创新,带来的是人大代表监督治水工作更深入、更便捷、更具成效。在温州苍南,通过WO(微信在线)监督互动平台,实现了代表履职全天候、监督工作实时化、代表联系选民“零距离”。可以说,信息化为人大工作赢得了更为宽广的空间,也成为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一个有效突破口。
要始终为立足人大的法定职权找切入点,当务之急是把信息化手段引入和应用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中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打破政府部门“信息孤岛”,锻造大数据“监督利器”。网络技术领域的“梅特卡夫定律”表明,网络平台的价值跟其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要放大网上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的功效,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增强人大工作透明度,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提供制度化渠道,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当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实现了“互联网+”的技术“嵌入”后,传统的人大履职方式和新技术该如何平衡,技术创新又是否可以弥补制度本身的不足等类似议题,值得思考[10]。
四是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关键在凸显“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差异策略
有论者在谈及地方政府创新时指出,“政府创新是指政府第一次采纳某一新的项目或政策,而无论这一项目或政策是否是旧的,或者是否曾经被其他政府采纳过。”[11]套用这个概念,地方人大创新就是地方人大采纳一个对其自身来说是新的项目或举措。地方人大创新工作的生成,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受到外部要素的影响,也有地方人大自身“成本收益”的考虑。从外部要素论,各地人大资源禀赋不同,可供调动和凭借的资源也不尽相关,关键是要做到因地制宜,发挥“长板效应”。这是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立足点。
因为“五四宪法”,杭州在中国宪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获得了弥足珍贵的历史财富。这样的资源,显然是稀缺和唯一的。在杭州毛泽东主席当年起草宪法的地方,经中央批准设立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力合作,挖掘历史资料,用足档案资源,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打造成浙江乃至全国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展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窗口,成效显著,斩获了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特别奖。当然,对于一般的地方人大而言,要把更多的精力用在“人有我优”上。2014年以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把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作为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重要抓手,搭建起代表與人民群众有序联系的平台载体。截至2018年9月,浙江已设立4030个代表联络站,覆盖全省所有乡镇街道[12]。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就是针对普遍开展的联络站建设工作,别出心裁地推出“五星级”建设标准,通过量化考评,实现软硬件一起抓,推动代表联络站转型升级,将其打造成人大代表的学习之家、履职之所、活动之地、凝心之寓,使代表联络站工作走在了浙江全省的前列。事实告诉我们,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照抄照搬不行,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只有扎根本地土壤、有效整合本地资源,才最可持续。
四、结论和展望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越来越期盼人大立法有用、管用、好用,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期盼监督工作直面问题、动真碰硬,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社会关切;期盼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期盼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所有这些,既赋予了地方人大工作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也对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方面,要持之以恒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地方人大创新是人大制度优势发挥的主要渠道,是人大制度与时俱进的主要动力。各地人大要立足实际、创新载体、优化平台、拓宽渠道,为推进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提供素材、实践和经验。上级人大要以宽容的姿态,积极鼓励地方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对一些还不成熟的经验、做法,既不轻易否定,也不要随意下结论,使之经受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与筛选。另一方面,要理直气壮推广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德国哲学家康德说:“只要这条路是对的,任何东西都不应该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对于法律有依据、实践效果好、操作易复制的地方人大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就要盯牢不放、一抓到底,追求覆盖面、提高实效性,推动形成“创新—发展—再创新”的良性循环,并通过顶层设计将其制度化、法律化,最终以制度创新为工作创新保驾护航。
注释:
[1]截至2018年11月15日,笔者以“人大创新”为主题词在“中国知网”检索到2039条结果,其中,2000年以后发表的约2010篇,占总数的98.6%。在2000年后发表的2010篇文章中,2013年以后发表的约为988篇,占49.1%。虽然这其中,号召式、宣示性的工作材料和作为标题出现的新闻报道不占少数,但关于“人大创新”的研究文章也称得上是蔚为壮观了。
[2][8]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文献选编(四)》,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769~1770、1764页。
[3]栗战书:《加强理论武装 增强“四个意识” 推动新时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的讲话》,载《中国人大》2018年第19期。
[4]相关内容可参见《浙江人大》2018年第8期、第9期。下文所举案例,不再标注出处。
[5]浦兴祖:《逐步用足人大民主的“制度空间”》,载《人大研究》2018年第5期。
[6]为方便统计,1个项目涉及两类范畴的,在计算时分别各计1次。
[7]2017年6月、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先后两次组织中央媒体采访团赴浙江省采访“票决制”工作。相关经验做法可详见《中国人大》2018年第20期。
[9]陈波:《“人大质询”何以落地——基于两个质询案的分析》,载《人大研究》2016年第1期。
[10]郎友兴、吕鸿强:《政治制度的技术嵌入:“互联网+”人大制度——基于浙江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的实践创新》,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11]郁建兴、黄飚:《当代中国政府创新的新进展》,载《政治学研究》2017年第5期。
[12]王比学:《建好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浙江调研综述》,载《人民日报》2018年9月26日第17版。
(作者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浙江人大》杂志社副编审)
一、缘起:地方人大工作贵在创新、难在创新
地方人大创新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内容,它实质性地改善了人大工作绩效,也为推进人大制度的变迁提供了知识储备和经验来源。也正因此,地方人大创新一直是观察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维度之一。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新要求。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不仅成为地方各级人大开展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也越来越成为我国政治制度研究的一个热门话题。以“人大创新”为主题词在“中国知网”进行检索,2013年以来发表的相关文献就达988篇[1]。
当“地方人大工作贵在创新”渐成共识的同时,另一个客观存在的普遍看法是,“地方人大工作难在创新”。从实际情况看,在全国范围内,产生较大影响、获得业界首肯、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人大创新工作并不太多。梳理地方人大工作“创新难”成因,主要有以下几种代表性观点:一是制度所限,“先天不足”说。许多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工作依法律、讲规范、重程序,不能有半点马虎,人大工作创新会被认为背离了“制度大道”。二是能力欠缺,“心有余而力不足”说。一个比较典型的理由是,基层人大就那么一些人,“势单力薄”,常规性的工作都疲于应付,即便想创新也远没有时间和精力。三是政绩冲动,“昙花一现”说。人大一届任期五年,周期性强,“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一些地方人大起初创新工作搞得“风生水起”,但往往因为主要领导的调整等因素,导致人走茶凉“一阵风”,创新工作偃旗息鼓。此外,还有一些同志或多或少存在着人大工作是“二线工作”的思想,认为到人大工作是“船到码头车到站”,放松了自我要求、降低了工作标准、消解了工作热忱,创新自然无从谈起。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2]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栗战书委员长指出,“要认真总结提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对人大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3]毫無疑问,在发展中完善的人大制度和在探索中前进的人大工作,离不开地方人大实践创新。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交流,有利于推动各级人大统一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不断提升人大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样本分析:浙江人大创新实践的集中展示
浙江是创业创新的乐土,地方人大的行权实践同样异彩纷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的部署要求,激励各级人大积极探索实践,交流创新经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设立“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并开展首次评选。评选工作启动以来,浙江11个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大创新实践尤其是十八大以来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认真梳理、精心提炼。一些设区的市人大,还先期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评比筛选,择优上报项目,营造了鼓励创新、宣传创新、总结创新、推动创新的浓厚氛围。
经项目征集、专家评审、会议评定、发文表彰等环节,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评选工作于2018年8月落下帷幕。此次评选共征集到参评项目37件,最终有24件项目入围。其中,特别奖4项,优秀奖10项,入围奖10项(具体名单见表1),基本呈现了近年来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良好风貌,是浙江地方人大创新实践的一次集中展示[4]。
纵观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评选,体现出以下几个方面显著特征。
一是在申报项目的设定上,体现多样性。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人大工作创新的前提,必须限定在现有的制度框架内。这也正是前文所指“先天不足”说之根源。但是,从制度文本的设定,到具体落实的过程,需要经过许多关键环节,其中包括文本知识的普及、相关理念的认同、实践路径的探索,以及行为习惯的养成等等。打一个不恰当的比喻,虽然目的都是“过河”,但“过河”的方式和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各显神通。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对“各级人大工作创新举措、活动和载体进行征集、评选和通报表扬”。换句话说,申报创新奖的项目,既可以是某一项举措、做法,还可以是一种活动载体,“种类”多元。从具体评选结果来看,在24件入围项目中,既有温岭市人大常委会“参与式预算”、东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约见”、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人民听证”等这些具体做法,也有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法制委联合申报的设立“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五星级”代表联络站建设等这些创新载体,体现了参评项目的多样性特点。
二是在专家评委的聘定上,突出权威性。当前,从事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研究的队伍,主要有两支:一支是人大系统外,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中从事政治学、宪法学研究的学者;一支是人大系统内,从事人大工作的研究者。一般来说,前者更熟悉相关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后者突出的优势在于,所要研究的具体选题和实际资料可以很方便地从自己的日常积累中信手拈来[5]。这也意味着,纯理论研究者可能会更侧重于“就理论理”,而实务工作者会更多侧重于“就事论理”“就理论事”。为做到实践和理论二者的有机结合,避免评选过程中因评委身份构成原因而造成的偏颇,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聘请的评委中,既有资深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人员,如国内知名大学政治学教授,中国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相关学者;也有从地方人大常委会领导岗位退下来、具有多年人大工作经历并取得过明显实绩的曾经的人大工作“操盘者”,从而确保了评选的专业性、权威性,既能注重理论价值,又能顾及实践经验。 三是在评价标准的确定上,力求科学性。从全国范围看,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评选几乎没有先例可循。为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在参考和吸收中国政府创新奖等评选经验基础上,在评价方法上采取的是分项测评的方式,各个子项分别赋值(总分为100分)。即,在评选办法中明确,对每一个参评项目,评委分别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扣人大自身职能、体现创新实践、有较广参与度、可复制推广等5个子项进行打分,累加后得出总分值。这样的设定,确保最终入围的项目,不仅能牢牢把握正确政治发展方向,又能紧紧聚焦人大主责主业,不偏离“制度大道”,不脱离人大自身职权,同时还具有操作可行性,从而为评选结果的推广转化和现实应用奠定了扎实基础。从评选结果看,也只有在5个方面都有不俗表现的项目,才能顺利入围。
四是在评选成果的应用上,彰显指导性。评选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加深对人大制度的更好理解,有效推动地方人大工作开展。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入围项目,在专家评委打分的基础上,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并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名义发文表彰。其中,属于监督类范畴的有12项,常委会自身建设类范畴的有6项,代表工作类范畴的有5项,重大事项决定类范畴的有2项,人事任免类范畴的有1项[6]。在全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读书会上,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为获奖单位颁发奖牌。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浙江人大》杂志推出“与时俱进奖”特刊,“浙江人大”微信公众号连续数天持续推送相关文章。这一系列动作,既有效扩大了“与时俱进奖”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又系统总结、交流了各地人大创新经验,指导和推动了浙江地方人大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发展,人大制度的功能和优势也得到了有效发挥。如,获得特别奖的项目“宁海县人大常委会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如今已在浙江全省全面铺开。截至目前,浙江省11 个设区市、89 个县(市、区)、907 个乡镇均在人代会上实施代表票决制,共提交候选项目8815 个,实际票决通过项目7024 个,累计投资额达3449 亿元。有媒体评论认为,“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正成为新时代人大创新的“浙江风景”[7]。
三、现实启示: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四个维度
从浙江各地人大的反响看,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评选达到了交流先进、激励创新的目的,取得了预期效果。一些地方人大同志评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设立“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并开展评选,这项工作本身就是推动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一次生动写照。如果上文的描述,廓清了评选活动的基本流程和主要做法,那么对24件获奖项目具体个案的解剖和分析,则体现了四个方面的鲜明特质。这些特质,某种程度上是对地方人大工作“創新难”如何破题之问的具体回答,也可视作今后加强和改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可行路径。
一是充分激发制度活力,核心在做实宪法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
历史和现实都已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8]。人大制度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灵魂。推动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重中之重是要用足、用好人大制度空间,核心是去激活、做实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这是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源头活水”。地方人大的实践也清楚表明,基层人大只有把创新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的有效行使上,才最可靠、最管用,也最持久。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一些地方人大创造出许多游离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新形式”,因为缺乏制度的“硬支撑”而由盛而衰,温岭“参与式预算”、宁海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走过十多个年头依然生机焕发,两相对比,生动地证明了这一点。
可喜的是,这样的认识被越来越多地方人大所认同和接受。激活人大制度框架内严厉的刚性监督方式和手段,成为浙江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一大突出亮点。以质询为例,早在2010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就提出,要“依法开展专题询问和质询”,但迟至2015年才出现相关案例[9]。在这样的背景下,丽水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针对辖区内污水处理厂不达标排放问题,通过提出质询案的方式让人大制度“发力”,不仅有效地呵护了绿水青山,更为人大质询权的常态化行使提供了一种具体方案。针对当地政府国有资产闲置、政府“家底”不清的情况,云和县人大常委会唤醒“特定问题调查”这一“休眠”权力,重塑了人大“国之重器”的权威。其实,一项制度无论其设计得多好、多科学,如果落不了地,那也只能是“纸上文明”。而制度的规定,往往是高度概括的,不可能做到细致入微、面面俱到。因而在推动人大法定职权由法律文本到实践落地的过程中,各地人大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相关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探索尽可能的实现路径。
二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根本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强调:“改革开放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每一次突破和发展,无不来自人民群众的实践和智慧。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解放思想、积极探索,鼓励不同区域进行差别化试点,善于从群众关注的焦点、百姓生活的难点中寻找改革切入点,推动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良性互动、有机结合。”应当明确,地方人大工作创新不是为了“赶时髦”,不是为了创新而创新,而是要通过工作创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落到实处,把人民群众的事情切实办好。这是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出发点。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初衷,是为了解决宁海县力洋镇老客运站改扩建过程中出现的“钉子户”问题;东阳市人大常委会试水“代表约见”制度,有效解决了当地旧城改造拆除、古建筑保护开发利用等一大批民生难题;为有效解决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重答复轻解决”现象,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人大工委从议案建议的收集、撰写、提交、办理、督促、答复、评价等环节入手,总结提炼出“前期五个注重、入口三级拦截、中间七法推促、出口五个把关、结果三个应用”的“53753”模式;绍兴市上虞区人大,为了督促“一府两院”把人大已经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落到实处,用“问题清单”形式强化跟踪监督,确保整改事项的“落地率”。梳理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入选项目,多数正是为解决现实难题、维护民生民利而破茧羽化、茁壮成长的。这些萌生于解决实际问题的“微创新”,演进出地方人大工作的“大进步”。 三是精准把握时代脉搏,重点是顺应信息化发展的历史潮流
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永葆生机和活力的奥秘之一,就在于其深深植根于时代发展,并能够从不断变化、发展着的实践中汲取有益养分,修葺和完善自己,实现自我更新、自我完善、自我超越。当前,信息技术日新月异。作为一种重要的技术手段,信息技术广泛应用于国家治理的各个环节。事实上,信息技术与人大工作“联姻”由来已久。从最初面向公众、以单向信息发布为主的地方人大门户网站,到架设起代表履职“网络直通车”,再到各地人大积极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纷纷创建地方人大政务微信账号,人大信息化建设的脚步从未停歇。在杭州,当地人大设计开发了治水APP,“互联网+人大监督”的模式创新,带来的是人大代表监督治水工作更深入、更便捷、更具成效。在温州苍南,通过WO(微信在线)监督互动平台,实现了代表履职全天候、监督工作实时化、代表联系选民“零距离”。可以说,信息化为人大工作赢得了更为宽广的空间,也成为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一个有效突破口。
要始终为立足人大的法定职权找切入点,当务之急是把信息化手段引入和应用到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中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打破政府部门“信息孤岛”,锻造大数据“监督利器”。网络技术领域的“梅特卡夫定律”表明,网络平台的价值跟其用户数的平方成正比。要放大网上人大代表联络站、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的功效,提升人大代表履职实效,增强人大工作透明度,为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提供制度化渠道,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及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当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实现了“互联网+”的技术“嵌入”后,传统的人大履职方式和新技术该如何平衡,技术创新又是否可以弥补制度本身的不足等类似议题,值得思考[10]。
四是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关键在凸显“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差异策略
有论者在谈及地方政府创新时指出,“政府创新是指政府第一次采纳某一新的项目或政策,而无论这一项目或政策是否是旧的,或者是否曾经被其他政府采纳过。”[11]套用这个概念,地方人大创新就是地方人大采纳一个对其自身来说是新的项目或举措。地方人大创新工作的生成,是一个系统工程,既受到外部要素的影响,也有地方人大自身“成本收益”的考虑。从外部要素论,各地人大资源禀赋不同,可供调动和凭借的资源也不尽相关,关键是要做到因地制宜,发挥“长板效应”。这是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的立足点。
因为“五四宪法”,杭州在中国宪法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获得了弥足珍贵的历史财富。这样的资源,显然是稀缺和唯一的。在杭州毛泽东主席当年起草宪法的地方,经中央批准设立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力合作,挖掘历史资料,用足档案资源,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打造成浙江乃至全国宪法宣传教育的重要阵地,展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窗口,成效显著,斩获了首届“浙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奖”特别奖。当然,对于一般的地方人大而言,要把更多的精力用在“人有我优”上。2014年以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把推进代表联络站建设作为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重要抓手,搭建起代表與人民群众有序联系的平台载体。截至2018年9月,浙江已设立4030个代表联络站,覆盖全省所有乡镇街道[12]。湖州市人大常委会,就是针对普遍开展的联络站建设工作,别出心裁地推出“五星级”建设标准,通过量化考评,实现软硬件一起抓,推动代表联络站转型升级,将其打造成人大代表的学习之家、履职之所、活动之地、凝心之寓,使代表联络站工作走在了浙江全省的前列。事实告诉我们,地方人大工作创新照抄照搬不行,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只有扎根本地土壤、有效整合本地资源,才最可持续。
四、结论和展望
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越来越期盼人大立法有用、管用、好用,能够有效解决实际问题;期盼监督工作直面问题、动真碰硬,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回应社会关切;期盼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期盼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所有这些,既赋予了地方人大工作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也对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方面,要持之以恒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地方人大创新是人大制度优势发挥的主要渠道,是人大制度与时俱进的主要动力。各地人大要立足实际、创新载体、优化平台、拓宽渠道,为推进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提供素材、实践和经验。上级人大要以宽容的姿态,积极鼓励地方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对一些还不成熟的经验、做法,既不轻易否定,也不要随意下结论,使之经受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与筛选。另一方面,要理直气壮推广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德国哲学家康德说:“只要这条路是对的,任何东西都不应该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对于法律有依据、实践效果好、操作易复制的地方人大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就要盯牢不放、一抓到底,追求覆盖面、提高实效性,推动形成“创新—发展—再创新”的良性循环,并通过顶层设计将其制度化、法律化,最终以制度创新为工作创新保驾护航。
注释:
[1]截至2018年11月15日,笔者以“人大创新”为主题词在“中国知网”检索到2039条结果,其中,2000年以后发表的约2010篇,占总数的98.6%。在2000年后发表的2010篇文章中,2013年以后发表的约为988篇,占49.1%。虽然这其中,号召式、宣示性的工作材料和作为标题出现的新闻报道不占少数,但关于“人大创新”的研究文章也称得上是蔚为壮观了。
[2][8]习近平:《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文献选编(四)》,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1769~1770、1764页。
[3]栗战书:《加强理论武装 增强“四个意识” 推动新时代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完善发展——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的讲话》,载《中国人大》2018年第19期。
[4]相关内容可参见《浙江人大》2018年第8期、第9期。下文所举案例,不再标注出处。
[5]浦兴祖:《逐步用足人大民主的“制度空间”》,载《人大研究》2018年第5期。
[6]为方便统计,1个项目涉及两类范畴的,在计算时分别各计1次。
[7]2017年6月、2018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局先后两次组织中央媒体采访团赴浙江省采访“票决制”工作。相关经验做法可详见《中国人大》2018年第20期。
[9]陈波:《“人大质询”何以落地——基于两个质询案的分析》,载《人大研究》2016年第1期。
[10]郎友兴、吕鸿强:《政治制度的技术嵌入:“互联网+”人大制度——基于浙江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的实践创新》,载《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11]郁建兴、黄飚:《当代中国政府创新的新进展》,载《政治学研究》2017年第5期。
[12]王比学:《建好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全国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浙江调研综述》,载《人民日报》2018年9月26日第17版。
(作者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浙江人大》杂志社副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