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过去一年里“爆发式发展”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新年伊始再次迎来发展的“利好消息”,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正成为行业及市场的新期待,新型售电市场离我们越来越近。
不论是普通老百姓还是大中小型企业,只要拥有建筑屋顶就可以利用光伏进行发电,实现电力的自发自用和自由交易。在过去一年里“爆发式发展”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新年伊始再次迎来发展的“利好消息”。
从2017年年末到2018年年初,为加快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先是发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决定组织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不久后,又发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不仅对试点组织方式及分工、试点方案内容要求、试点方案报送等作了说明,还明确了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时间安排:各地区最迟均应在2018年7月1日之前正式启动。
两部委的两次发文,让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成为行业及市场的新期待,分布式光伏发电将打破中心化、集中式的电力供应模式,新型售电市场离我们越来越近。
分布式光伏:未来的“重心”
分布式光伏发电目前应用最广泛的就是建在城市及乡村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在屋顶的设备系统,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不仅具有能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低等优点,同时还有效解决了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是一种很好的新型能源利用方式。
分布式光伏发电分为工商业分布式和户用分布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起步远远早于户用分布式光伏,确切地说,户用分布式光伏市场在2017年才出现“爆发式”的发展。
《2017中国户用光伏市场调研报告》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户用光伏约为两万套,2016年达到近15万套,2017年预计达到50万套。另一组数据则来自企业,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国市场上共有超过30家户用系统品牌,设备企业包括汉能、天合、晶科、協鑫、阳光、阿特斯等,投资企业则以中民智荟、正泰、航天机电等为代表,也有EPC企业,例如特变电工、晴天科技、比高等,一个从龙头光伏企业到小型经销商,再到居民家的“全民光伏”市场逐渐形成。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众多民企以外,中环等大型国企、央企也正式进入或有意进入户用分布式光伏市场。
不断增长的数字背后,则存在着一个现实问题——不平衡的市场。从《2017中国户用光伏市场调研报告》中可以看到,在去年户用光伏的增长中,浙江、山东、河北新增占比超过50%,相比较之下其他地区的数量则非常有限。对此,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认为,物理空间限制将成为制约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一大因素,特别是我国的一些大城市,建筑物不像国外那么分散,紧密的建筑物分布空间,势必将影响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的安装及使用。
当然,从2017年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能够看到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导向与支持。
《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年底,国内太阳能发电装机要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要达到6000万千瓦以上。这意味着,未来几年的发展重心都将集中于分布式光伏。
《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规定,分布式发电可以有部分售电收入转付给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由此,分布式发电领域将成为配售电公司重要的投资标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完善可再生能源价格机制,“2020年实现风电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上网电价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这将为打开工商业分布式的新局面打下基础。此外,该《意见》还提出,“开展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探索通过市场化招标方式确定新能源发电价格”。由此可见,更好地完善价格机制,从而减少新增补贴资金需求,才能促进新能源全产业链的健康有序发展。
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提出,“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这与之前业内人士普遍猜测的补贴降低至0.35元相比,更乐观一些,从侧面也可以反映出国家仍然鼓励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发展。“尽管政府支持的态度很明显,但是实际的限制还有很多,除了刚刚说的物理空间的制约,还要期待技术的突破以及其带来的太阳能成本的降低等等。”林伯强表示,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未来一段时间内,分布式发电市场化进程仍然会比较缓慢,或者说仍将局限在一定地区内,对整体电网的冲击非常有限。
“智慧能源”不容错过
不可否认,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我国一些地区发展迅速。在两部委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发布之前,我国对于分布式标准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例如国家发改委的定义是按照装机容量,而国家电网则按并网容量来计算,标准的不统一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的发展。
《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的发布,解决了这一问题,其中既规定了分布式的容量,又明确了接网的电压:单体项目容量超过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接网电压等级不超过110千伏且在该电压等级范围内就近消纳。“项目容量被放大至50兆瓦,接入电压等级最高可达110千伏,更多的项目可以符合要求进行分布式交易。”业内专家表示。
与此同时,《通知》还明确了分布式发电交易的三种交易模式:直接交易、电网代售、标杆收购。业内专家认为,双边结算不通过电网,可以重新定义电网的角色,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国家能源局要先通过试点方案,让电网能够代收电费,并且允许隔墙供电,以此突破收费难。”
有业内人士表示,全国分布式户用规模2018年预期在80万套以上,在分布式光伏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的同时,一批户用企业将脱颖而出。事实上,一些光伏龙头企业正在紧锣密鼓打造自身的户用光伏品牌,纷纷推出家用系统,以期率先打响品牌。对于用户来说,使用体验或许是衡量分布式光伏发电优劣的重要标准。随着市场发展,国内电力市场将从传统的高度一体化市场走向一个全新的开放市场,电网接入开放、电价竞价透明、打破输配售垂直一体化、电网收取接入和输送过网费都将变为现实。随着市场的开放,消费者用电将从过去的没有选择到有多种选择,所需要的也不再是简单的电力供应。普通居民用户需要的是智能家庭电力整体解决方案以及配套的多层次电力产品和服务;用电企业所需要的则是具体的节能和能效管理方案。对于传统光伏发电企业来说,如何抓住“智慧能源”的机遇,实现企业发展转型,是未来一段时间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
“从长远趋势看,作为清洁能源代表的分布式发电必然是发展重点。我想,技术进步快一些,分布式的发展就会快一些。”林伯强表示,“技术进步、物理空间限制,这些问题不是单靠电力市场改革就能解决的,也需要更多的智慧和时间。”
(图说)
无处不在 电力与人们的生活精密相连,2018年新年伊始,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迎来了发展的利好消息。
不论是普通老百姓还是大中小型企业,只要拥有建筑屋顶就可以利用光伏进行发电,实现电力的自发自用和自由交易。在过去一年里“爆发式发展”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新年伊始再次迎来发展的“利好消息”。
从2017年年末到2018年年初,为加快推进分布式能源发展,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先是发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决定组织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不久后,又发布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不仅对试点组织方式及分工、试点方案内容要求、试点方案报送等作了说明,还明确了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时间安排:各地区最迟均应在2018年7月1日之前正式启动。
两部委的两次发文,让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成为行业及市场的新期待,分布式光伏发电将打破中心化、集中式的电力供应模式,新型售电市场离我们越来越近。
分布式光伏:未来的“重心”
分布式光伏发电目前应用最广泛的就是建在城市及乡村建筑物屋顶的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在屋顶的设备系统,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就近发电、就近并网、就近转换、就近使用,不仅具有能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低等优点,同时还有效解决了电力在升压及长途运输中的损耗问题,是一种很好的新型能源利用方式。
分布式光伏发电分为工商业分布式和户用分布式,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起步远远早于户用分布式光伏,确切地说,户用分布式光伏市场在2017年才出现“爆发式”的发展。
《2017中国户用光伏市场调研报告》相关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户用光伏约为两万套,2016年达到近15万套,2017年预计达到50万套。另一组数据则来自企业,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全国市场上共有超过30家户用系统品牌,设备企业包括汉能、天合、晶科、協鑫、阳光、阿特斯等,投资企业则以中民智荟、正泰、航天机电等为代表,也有EPC企业,例如特变电工、晴天科技、比高等,一个从龙头光伏企业到小型经销商,再到居民家的“全民光伏”市场逐渐形成。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众多民企以外,中环等大型国企、央企也正式进入或有意进入户用分布式光伏市场。
不断增长的数字背后,则存在着一个现实问题——不平衡的市场。从《2017中国户用光伏市场调研报告》中可以看到,在去年户用光伏的增长中,浙江、山东、河北新增占比超过50%,相比较之下其他地区的数量则非常有限。对此,厦门大学管理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认为,物理空间限制将成为制约分布式光伏发电的一大因素,特别是我国的一些大城市,建筑物不像国外那么分散,紧密的建筑物分布空间,势必将影响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的安装及使用。
当然,从2017年一系列政策的出台,能够看到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展的导向与支持。
《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年底,国内太阳能发电装机要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装机要达到6000万千瓦以上。这意味着,未来几年的发展重心都将集中于分布式光伏。
《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规定,分布式发电可以有部分售电收入转付给分布式发电项目单位,由此,分布式发电领域将成为配售电公司重要的投资标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完善可再生能源价格机制,“2020年实现风电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相当、光伏上网电价与电网销售电价相当”。这将为打开工商业分布式的新局面打下基础。此外,该《意见》还提出,“开展分布式新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探索通过市场化招标方式确定新能源发电价格”。由此可见,更好地完善价格机制,从而减少新增补贴资金需求,才能促进新能源全产业链的健康有序发展。
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提出,“2018年1月1日以后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这与之前业内人士普遍猜测的补贴降低至0.35元相比,更乐观一些,从侧面也可以反映出国家仍然鼓励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发展。“尽管政府支持的态度很明显,但是实际的限制还有很多,除了刚刚说的物理空间的制约,还要期待技术的突破以及其带来的太阳能成本的降低等等。”林伯强表示,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未来一段时间内,分布式发电市场化进程仍然会比较缓慢,或者说仍将局限在一定地区内,对整体电网的冲击非常有限。
“智慧能源”不容错过
不可否认,分布式光伏发电在我国一些地区发展迅速。在两部委的《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补充通知》发布之前,我国对于分布式标准并没有统一的定义,例如国家发改委的定义是按照装机容量,而国家电网则按并网容量来计算,标准的不统一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行业的发展。
《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的发布,解决了这一问题,其中既规定了分布式的容量,又明确了接网的电压:单体项目容量超过20兆瓦但不高于50兆瓦,接网电压等级不超过110千伏且在该电压等级范围内就近消纳。“项目容量被放大至50兆瓦,接入电压等级最高可达110千伏,更多的项目可以符合要求进行分布式交易。”业内专家表示。
与此同时,《通知》还明确了分布式发电交易的三种交易模式:直接交易、电网代售、标杆收购。业内专家认为,双边结算不通过电网,可以重新定义电网的角色,这是非常关键的一步。“国家能源局要先通过试点方案,让电网能够代收电费,并且允许隔墙供电,以此突破收费难。”
有业内人士表示,全国分布式户用规模2018年预期在80万套以上,在分布式光伏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的同时,一批户用企业将脱颖而出。事实上,一些光伏龙头企业正在紧锣密鼓打造自身的户用光伏品牌,纷纷推出家用系统,以期率先打响品牌。对于用户来说,使用体验或许是衡量分布式光伏发电优劣的重要标准。随着市场发展,国内电力市场将从传统的高度一体化市场走向一个全新的开放市场,电网接入开放、电价竞价透明、打破输配售垂直一体化、电网收取接入和输送过网费都将变为现实。随着市场的开放,消费者用电将从过去的没有选择到有多种选择,所需要的也不再是简单的电力供应。普通居民用户需要的是智能家庭电力整体解决方案以及配套的多层次电力产品和服务;用电企业所需要的则是具体的节能和能效管理方案。对于传统光伏发电企业来说,如何抓住“智慧能源”的机遇,实现企业发展转型,是未来一段时间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之一。
“从长远趋势看,作为清洁能源代表的分布式发电必然是发展重点。我想,技术进步快一些,分布式的发展就会快一些。”林伯强表示,“技术进步、物理空间限制,这些问题不是单靠电力市场改革就能解决的,也需要更多的智慧和时间。”
(图说)
无处不在 电力与人们的生活精密相连,2018年新年伊始,分布式光伏发电就迎来了发展的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