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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京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是京剧档案工作最直接的相关主体之一。本文以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为考察视角,以最具有代表性的京剧非遗项目单位为例,从收集、整理、保存以及开发利用四个方面详细分析了京剧档案工作的现状,讨论了其存在的问题,并以开放合作为思路提供了具体的建议。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档案京剧档案
京剧根植于中国灿烂的传统文化,拥有悠久的传承发展历史,是我国乃至世界的精神财富。2006年,京剧入选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名录。作为根植于民间的中国传统文化,如今被纳入政府“保护职能”的非遗项目,京剧档案(即有关京剧的各种载体的有保存价值的记录)工作涉及的相关主体有很多,但其中与京剧档案具体工作最直接相关的是非遗项目传承人和保护单位,且后者作为正式组织,相比前者更具优势。因此,本文试图从非遗保护单位这一主体的视角来考察京剧档案工作的现状,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一、京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档案工作现状
根据文化部2006年10月出台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应确定具体的保护单位。目前,经文化部认定的京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主要有国家京剧院以及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山东等五个共同申报地区的地方京剧院。从性质上讲,被认定为京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的这些京剧院团,都是隶属于文化行政部门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也是文化部评定的国家重点京剧院团,建院的时间大多比较接近。鉴于国家京剧院为直接隶属于文化部的国家级单位,其档案工作对地方单位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因此,本文主要以国家京剧院为实地调研对象,并以之为例详细探讨京剧档案工作的相关问题。国家京剧院成立于1955年,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任首任院长。国家京剧院的档案工作开始于其成立之初,由于一直缺乏相关的专业指导,国家京剧院的档案工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仅包括简单的收集和存放两个内容。自2002年起,随着国家文化部和国家档案局颁布的《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京剧档案工作才逐渐转向规范化,并在很多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下面,我们将从档案的收集、整理、留存、开发利用等具体方面系统分析国家京剧院京剧档案工作的现状。
(一)京剧档案的收集
按照《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京剧艺术档案应包括剧目、艺术家个人和综合档案三个大类。其中,剧目档案包括剧本、导演阐述、音乐曲谱、舞美设计图、全剧录像资料、演出说明书及宣传材料等,综合档案包括各种艺术节、巡演、汇演、研究研讨、院团组织沿革形成的材料。2011年6月,国家京剧院在参考《艺术档案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并结合京剧档案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京剧院艺术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京剧档案资料的类别进行了细分和具体化,比如将剧目档案细分为新创作剧目和复排剧目,将综合档案细分为日常演出、大型活动、公益性演出(含进校园演出),将艺术家个人档案具体化为本院正高级职称演员的艺术资料。另外,该办法还明确规定一般艺术资料每半年移交一次,呼吁剧院演员捐赠其自费录制出版的个人演唱CD、DVD,以丰富剧院艺术档案资料。
近年来,国家京剧院还启动了老艺术家口述档案收集项目,并针对不同类别的档案确定了其各自独特的收集方式。剧目档案,仍沿用以前的由剧目创作小组中的专业京剧艺术人员负责收集;正高级职称演员的艺术资料由人事部门负责收集;老艺术家口述档案的收集则由创作研究部负责,以项目外包的方式进行;综合档案的收集工作主要由各业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
(二)京剧档案的整理情况
国家京剧院的档案整理工作起步较晚,前期收集的档案基本没有进行过系统整理。由于数字化时代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国家京剧院目前的档案整理工作,主要是对前期接收留存的京剧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并同时进行数字化扫描,编目录入系统等。重新整理后的档案涉及京剧剧目1100余个,包括剧本档案930余盒、艺术资料档案310余盒、节目单100余盒、照片档案40000余张、唱片档案120余盒。
京剧档案数字化是以项目外包方式,按照从善本到纸质档案再到照片音像档案的步骤来推进的。目前,国家京剧院已完成对京剧档案所有善本的数字化工作。自2015年上半年起,国家京剧院开始了对其他所有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工作。所有按要求扫描后的纸质档案最后都要上传到京剧档案管理系统中,并最终通过系统开展数字档案的日常利用工作。另外,所有数字化的档案文件都保证有两个备份。
(三)京剧档案的保存
国家京剧院为档案保存安排了专门的库房。库房在京剧院大楼地下三层停车场的一角,面积大约200余平方米。从现有档案资料的存放情况来看,该库房还有较大的存放空间。地下三层的选址,为防光、防火、防高温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另外,库房的外部设有密码型防盗门,内部设有密码型铁皮档案柜。
(四)京剧档案的利用与开发
国家京剧院保存的京剧档案目前仅对院内工作人员提供利用服务,调阅量并不大。面向普通公众开发京剧档案资源的工作,现在仅有编辑出版《京剧百科》读物这一项内容。
三、京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尤其是在2010年京剧被列入世界级非遗项目以后,国家京剧院在档案收集、整理及数字化等方面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但是与京剧档案工作尤其是作为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的京剧档案工作的理想状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现有人力资源不足以支撑理想状态的京剧档案工作
拥有数量足够的具有专业背景的档案工作者是做好京剧档案工作不可或缺的条件。从机构名称上来看,国家京剧院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档案部门,其档案工作目前是由与各艺术团、舞美中心并列的创作研究部下设的资料室来承担。直到2015年5月,该资料室才招收了第一个位档案学专业毕业的大学生。目前,该资料室共有三名工作人员,包括一名部门主任和两名办事员。由于京剧档案整理工作起步较晚,数字化又要同步推进,仅这两项工作就要占用他们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再加上缺乏全面规划和开展京剧档案相关工作的实际经验,因此,现有的人力资源构成根本不足以支撑理想状态的京剧档案工作。 (二)还没有形成较为系统全面的京剧档案工作办法
一般来说,制度化是实现工作规范化运转的标志。因此,一套系统完整的、能够对京剧档案工作全过程起实际指导意义的京剧档案管理办法,是做好京剧档案工作的基础。然而,到目前为止,国家京剧院在档案工作制度化方面的成果仅有2011年出台的《国家京剧院艺术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办法》。
(三)京剧档案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
京剧档案的基础工作主要是指收集、整理与保存。国家京剧院在档案基础工作方面还不够扎实主要体现在:
1.收集的京剧档案内容还不够完整。从档案收集范围看,艺术家个人档案和综合档案的受重视程度明显较低。例如,对老艺术家档案仅采集口述资料,而高级职称演员仅收集简历和剧照;综合档案中仅包括各种演出的资料。另一方面,相关的珍贵实物档案也没有被纳入收集范围。
2.京剧档案整理工作相对滞后。一方面,国家京剧院前期一直未对所收集的档案进行系统整理,更没有进行过细致的量化统计,工作人员甚至不清楚需要重新整理的前期档案资料的量究竟是多少。另一方面,目前整理的重点是数字化以后的电子文件,即主要根据数字化系统来进行关键信息的著录,对原始档案的整理则仅限于分类、编号和标页码。
3.库房条件不能完全达到要求。由于缺少相关的基础设备或措施,目前国家京剧院档案库房在防潮、防虫、防霉等方面的环境条件还不能满足保证京剧档案长期安全保存的需要。
(四)京剧档案的价值未得到充分开发
京剧档案,尤其是剧目档案以及艺术家个人的艺术档案资料,对京剧面向专业人员的艺术传承与创新,以及面向普通公众的艺术宣传与普及,都具有重要价值。然而,由于缺乏主动针对不同服务对象主体开展档案利用的服务,国家京剧院档案工作的重心仍停留在基础工作阶段,京剧档案对于促进京剧传承与传播的重要价值未得到充分开发。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建议
仔细分析京剧档案工作中的上述问题,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它们之间很多存在着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关系。比如,档案基础工作不扎实,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影响京剧档案价值的充分发挥,因为没有收集到的档案,没有被系统整理的档案,以及因没被适当保存而遭损毁的档案,均将使京剧档案的开发利用失去根基。再比如,京剧档案工作制度化的程度,既受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的影响,又反过来对实际工作的开展情况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另外,最为重要的是,是否拥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是影响各项工作开展的关键。而这里的人力资源,绝不仅仅是指“量”的方面,更是指“质”的方面,即专业背景、实践经验以及综合素质等。
(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引进高素质应用型档案专业人才做好京剧档案工作
做好京剧档案工作,首先要从人力资源这一方面下手。档案工作为单位整体工作的一部分,尤其是京剧档案作为京剧传承与传播的重要载体,必须要高度重视,建设强大的人才队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引进高素质应用型档案专业人才。除了争取新的编制以外,更多的是借助外力和外脑。建议积极与高校档案学专业师生、档案主管机构工作者、京剧从业人员在京剧档案的收集、分类、开发利用等方面开展合作。
(二)在解决人力资源问题的基础上,出台系列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部门档案工作需要,制定系列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国家京剧院艺术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国家京剧院艺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对国家京剧院艺术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保管期限、分类、整理、保管等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可实施的、可直接指导操作实践的指导意见。
(三)根据本部门系列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档案基础工作
1.在收集方面,保证京剧档案的齐全完整。档案工作者要严格按照《国家京剧院艺术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接收来自各业务部门的档案,保证归档工作的质量。同时,要做好平时收集工作,密切注意并收集不在收集范围之内、却有较大利用价值应该形成档案的各种记录。
2.提升档案整理质量。鉴于各业务部门兼职档案员的流动性较大,对于档案整理工作不熟悉、不擅长的特点,国家京剧院可安排本单位档案室或者专业档案培训机构,对兼职档案员进行培训,提高兼职档案员的工作技能。同时,档案室工作人员要对各业务部门的日常整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保证接收的档案符合质量要求。
3.加强库房建设。国家京剧院档案库房在地下三层,为了保证库房的温湿度,除湿就成为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档案库房必须要配备温湿度仪和恒温恒湿机或者除湿机,保证库房的温湿度在合理范围之内。同时,档案库房要重点做好防霉工作,安放防霉药剂,因为一旦湿度较高,档案容易产生霉菌。
(四)加强合作,促进京剧档案的开发利用
深入的开发和广泛的传播是京剧档案传承与保护的最有效途径。京剧档案保管单位要更加开放,积极与社会力量开展合作,共同挖掘京剧档案资源,选择经典剧目、名人轶事、知识技能进行编辑加工,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推送给公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京剧文化产品的需求,提高京剧档案的社会影响力。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层面的私人档案信息资源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2BTQ046)、北京市教委2015年度青年拔尖人才培训计划“北京市档案部门介入社会记忆建构的现状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CIT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档案京剧档案
京剧根植于中国灿烂的传统文化,拥有悠久的传承发展历史,是我国乃至世界的精神财富。2006年,京剧入选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名录。作为根植于民间的中国传统文化,如今被纳入政府“保护职能”的非遗项目,京剧档案(即有关京剧的各种载体的有保存价值的记录)工作涉及的相关主体有很多,但其中与京剧档案具体工作最直接相关的是非遗项目传承人和保护单位,且后者作为正式组织,相比前者更具优势。因此,本文试图从非遗保护单位这一主体的视角来考察京剧档案工作的现状,并就相关问题提出建议。
一、京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档案工作现状
根据文化部2006年10月出台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都应确定具体的保护单位。目前,经文化部认定的京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主要有国家京剧院以及北京、天津、上海、辽宁、山东等五个共同申报地区的地方京剧院。从性质上讲,被认定为京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的这些京剧院团,都是隶属于文化行政部门的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也是文化部评定的国家重点京剧院团,建院的时间大多比较接近。鉴于国家京剧院为直接隶属于文化部的国家级单位,其档案工作对地方单位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因此,本文主要以国家京剧院为实地调研对象,并以之为例详细探讨京剧档案工作的相关问题。国家京剧院成立于1955年,京剧艺术大师梅兰芳任首任院长。国家京剧院的档案工作开始于其成立之初,由于一直缺乏相关的专业指导,国家京剧院的档案工作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仅包括简单的收集和存放两个内容。自2002年起,随着国家文化部和国家档案局颁布的《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的正式实施,京剧档案工作才逐渐转向规范化,并在很多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下面,我们将从档案的收集、整理、留存、开发利用等具体方面系统分析国家京剧院京剧档案工作的现状。
(一)京剧档案的收集
按照《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京剧艺术档案应包括剧目、艺术家个人和综合档案三个大类。其中,剧目档案包括剧本、导演阐述、音乐曲谱、舞美设计图、全剧录像资料、演出说明书及宣传材料等,综合档案包括各种艺术节、巡演、汇演、研究研讨、院团组织沿革形成的材料。2011年6月,国家京剧院在参考《艺术档案管理办法》有关内容,并结合京剧档案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京剧院艺术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京剧档案资料的类别进行了细分和具体化,比如将剧目档案细分为新创作剧目和复排剧目,将综合档案细分为日常演出、大型活动、公益性演出(含进校园演出),将艺术家个人档案具体化为本院正高级职称演员的艺术资料。另外,该办法还明确规定一般艺术资料每半年移交一次,呼吁剧院演员捐赠其自费录制出版的个人演唱CD、DVD,以丰富剧院艺术档案资料。
近年来,国家京剧院还启动了老艺术家口述档案收集项目,并针对不同类别的档案确定了其各自独特的收集方式。剧目档案,仍沿用以前的由剧目创作小组中的专业京剧艺术人员负责收集;正高级职称演员的艺术资料由人事部门负责收集;老艺术家口述档案的收集则由创作研究部负责,以项目外包的方式进行;综合档案的收集工作主要由各业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收集。
(二)京剧档案的整理情况
国家京剧院的档案整理工作起步较晚,前期收集的档案基本没有进行过系统整理。由于数字化时代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国家京剧院目前的档案整理工作,主要是对前期接收留存的京剧档案进行重新整理,并同时进行数字化扫描,编目录入系统等。重新整理后的档案涉及京剧剧目1100余个,包括剧本档案930余盒、艺术资料档案310余盒、节目单100余盒、照片档案40000余张、唱片档案120余盒。
京剧档案数字化是以项目外包方式,按照从善本到纸质档案再到照片音像档案的步骤来推进的。目前,国家京剧院已完成对京剧档案所有善本的数字化工作。自2015年上半年起,国家京剧院开始了对其他所有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工作。所有按要求扫描后的纸质档案最后都要上传到京剧档案管理系统中,并最终通过系统开展数字档案的日常利用工作。另外,所有数字化的档案文件都保证有两个备份。
(三)京剧档案的保存
国家京剧院为档案保存安排了专门的库房。库房在京剧院大楼地下三层停车场的一角,面积大约200余平方米。从现有档案资料的存放情况来看,该库房还有较大的存放空间。地下三层的选址,为防光、防火、防高温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另外,库房的外部设有密码型防盗门,内部设有密码型铁皮档案柜。
(四)京剧档案的利用与开发
国家京剧院保存的京剧档案目前仅对院内工作人员提供利用服务,调阅量并不大。面向普通公众开发京剧档案资源的工作,现在仅有编辑出版《京剧百科》读物这一项内容。
三、京剧非遗项目保护单位档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尤其是在2010年京剧被列入世界级非遗项目以后,国家京剧院在档案收集、整理及数字化等方面工作有了突破性进展,但是与京剧档案工作尤其是作为非遗项目保护单位的京剧档案工作的理想状态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现有人力资源不足以支撑理想状态的京剧档案工作
拥有数量足够的具有专业背景的档案工作者是做好京剧档案工作不可或缺的条件。从机构名称上来看,国家京剧院并没有设立专门的档案部门,其档案工作目前是由与各艺术团、舞美中心并列的创作研究部下设的资料室来承担。直到2015年5月,该资料室才招收了第一个位档案学专业毕业的大学生。目前,该资料室共有三名工作人员,包括一名部门主任和两名办事员。由于京剧档案整理工作起步较晚,数字化又要同步推进,仅这两项工作就要占用他们绝大部分时间和精力,再加上缺乏全面规划和开展京剧档案相关工作的实际经验,因此,现有的人力资源构成根本不足以支撑理想状态的京剧档案工作。 (二)还没有形成较为系统全面的京剧档案工作办法
一般来说,制度化是实现工作规范化运转的标志。因此,一套系统完整的、能够对京剧档案工作全过程起实际指导意义的京剧档案管理办法,是做好京剧档案工作的基础。然而,到目前为止,国家京剧院在档案工作制度化方面的成果仅有2011年出台的《国家京剧院艺术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办法》。
(三)京剧档案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
京剧档案的基础工作主要是指收集、整理与保存。国家京剧院在档案基础工作方面还不够扎实主要体现在:
1.收集的京剧档案内容还不够完整。从档案收集范围看,艺术家个人档案和综合档案的受重视程度明显较低。例如,对老艺术家档案仅采集口述资料,而高级职称演员仅收集简历和剧照;综合档案中仅包括各种演出的资料。另一方面,相关的珍贵实物档案也没有被纳入收集范围。
2.京剧档案整理工作相对滞后。一方面,国家京剧院前期一直未对所收集的档案进行系统整理,更没有进行过细致的量化统计,工作人员甚至不清楚需要重新整理的前期档案资料的量究竟是多少。另一方面,目前整理的重点是数字化以后的电子文件,即主要根据数字化系统来进行关键信息的著录,对原始档案的整理则仅限于分类、编号和标页码。
3.库房条件不能完全达到要求。由于缺少相关的基础设备或措施,目前国家京剧院档案库房在防潮、防虫、防霉等方面的环境条件还不能满足保证京剧档案长期安全保存的需要。
(四)京剧档案的价值未得到充分开发
京剧档案,尤其是剧目档案以及艺术家个人的艺术档案资料,对京剧面向专业人员的艺术传承与创新,以及面向普通公众的艺术宣传与普及,都具有重要价值。然而,由于缺乏主动针对不同服务对象主体开展档案利用的服务,国家京剧院档案工作的重心仍停留在基础工作阶段,京剧档案对于促进京剧传承与传播的重要价值未得到充分开发。
三、解决问题的思路与建议
仔细分析京剧档案工作中的上述问题,我们不难发现,其中它们之间很多存在着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关系。比如,档案基础工作不扎实,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影响京剧档案价值的充分发挥,因为没有收集到的档案,没有被系统整理的档案,以及因没被适当保存而遭损毁的档案,均将使京剧档案的开发利用失去根基。再比如,京剧档案工作制度化的程度,既受实际工作开展情况的影响,又反过来对实际工作的开展情况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另外,最为重要的是,是否拥有足够的人力资源是影响各项工作开展的关键。而这里的人力资源,绝不仅仅是指“量”的方面,更是指“质”的方面,即专业背景、实践经验以及综合素质等。
(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引进高素质应用型档案专业人才做好京剧档案工作
做好京剧档案工作,首先要从人力资源这一方面下手。档案工作为单位整体工作的一部分,尤其是京剧档案作为京剧传承与传播的重要载体,必须要高度重视,建设强大的人才队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引进高素质应用型档案专业人才。除了争取新的编制以外,更多的是借助外力和外脑。建议积极与高校档案学专业师生、档案主管机构工作者、京剧从业人员在京剧档案的收集、分类、开发利用等方面开展合作。
(二)在解决人力资源问题的基础上,出台系列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部门档案工作需要,制定系列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国家京剧院艺术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和保管期限表》《国家京剧院艺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对国家京剧院艺术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保管期限、分类、整理、保管等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可实施的、可直接指导操作实践的指导意见。
(三)根据本部门系列档案管理制度,做好档案基础工作
1.在收集方面,保证京剧档案的齐全完整。档案工作者要严格按照《国家京剧院艺术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接收来自各业务部门的档案,保证归档工作的质量。同时,要做好平时收集工作,密切注意并收集不在收集范围之内、却有较大利用价值应该形成档案的各种记录。
2.提升档案整理质量。鉴于各业务部门兼职档案员的流动性较大,对于档案整理工作不熟悉、不擅长的特点,国家京剧院可安排本单位档案室或者专业档案培训机构,对兼职档案员进行培训,提高兼职档案员的工作技能。同时,档案室工作人员要对各业务部门的日常整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保证接收的档案符合质量要求。
3.加强库房建设。国家京剧院档案库房在地下三层,为了保证库房的温湿度,除湿就成为一项很重要的工作。档案库房必须要配备温湿度仪和恒温恒湿机或者除湿机,保证库房的温湿度在合理范围之内。同时,档案库房要重点做好防霉工作,安放防霉药剂,因为一旦湿度较高,档案容易产生霉菌。
(四)加强合作,促进京剧档案的开发利用
深入的开发和广泛的传播是京剧档案传承与保护的最有效途径。京剧档案保管单位要更加开放,积极与社会力量开展合作,共同挖掘京剧档案资源,选择经典剧目、名人轶事、知识技能进行编辑加工,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推送给公众,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京剧文化产品的需求,提高京剧档案的社会影响力。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层面的私人档案信息资源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12BTQ046)、北京市教委2015年度青年拔尖人才培训计划“北京市档案部门介入社会记忆建构的现状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C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