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世界科学技术的体制化发生在17世纪60年代,以形成组织化和制度化的科学研究和科学交流活动为标志。从起源上看,科技体制大致可以分为两种基本的模式,一种是分散型模式,以1660年成立的英国皇家学会为代表。这种模式下,相关资源分配给各个不同的独立自主的部门,社会团体化的科研机构成为主导力量,科学家和各类科研机构高度分散在大学、企业和政府机构中,与该体制相适应的多元化科研经费渠道有效地支撑着多元化的科研组织。另一种是集中型模式,以1666年成立的法兰西皇家科学院为代表。这种模式以国家建立的科研机构为主导,有一个中央机构控制着各部门的预算、研究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等资源分配,优秀科学家和高水平的科研单位被相对集中于由国家拨款支持的国家科研中心,一般来说,国立综合性科研机构在国家的科技事业发展中通常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目前,世界上多数国家的科研体制虽各有侧重,但也多是介于分散和集中两类模式之间的。
俄罗斯彼得大帝选择了法兰西科学院的模式,于1724年在圣彼得堡创建了科学院。在今天的俄罗斯科学院章程(2001年)第一章第1条中有这样的表述: “根据彼得一世的御旨和公元1724年1月28日参政院签署的法令,俄罗斯科学院正式成立。”俄罗斯科学院在成立伊始就通过重金聘请了许多国外一流科学家到圣彼得堡工作,从而使俄罗斯的科学研究一开始就有了一个较高的起点,随后不久就产生了诸如罗蒙诺索夫、门捷列夫等为代表的世界级的科学家和科研成就。20世纪中叶,苏联更是在空间科技领域一鸣惊人,拔得头筹,其先进发达的科技水平令世界大多数国家只能仰望其项背,成为唯一能和美国抗衡的超级大国。如今,俄罗斯科学院在其章程总则中仍明确指出,俄科院是“俄罗斯最高学术机构”,院长由俄罗斯总统任命, “具有国家地位”,因而对整个国家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能产生重大的影响和作用。
以1915年成立的中国科学社和1916年成立的地质调查所为标志,中国进入了科技体制化建设的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已晚两个半世纪矣。1928年,中华民国中央研究院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科技体制的初步确立,其主要特征是,法定中央研究院作为国家学术研究的最高机关,经费来自国家拨款,国立科研组织在国家的科技体制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新中国建立之初,1949年11月中国科学院宣布成立,基本上把旧中国从各种渠道发展起来的科研组织都吸收进来并加以改造和重新组合,这标志着中国国家科技体制的真正确立。随着“向科学进军”、12年科学发展远景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国的科学研究系统按照“集中力量,形成拳头,进行突破”的原则形成了5大方面军,即中国科学院、高等院校、中央产业部门科研机构、地方研究机构、国防科研机构——中国的科技体制已经全面系统地建立起来了。对此,杨振宁先生曾中肯地评价道:“新中国通过人才的训练,通过科研机构的建立,通过工业的发展,可以讲近代的科技在中国本土化了。”
由上述简要回顾可以看出,中国科技体制的建立、发展从一开始便走上了相对集中的道路,这是由我国自身的具体历史国情所决定的,显然,在当初经济发展水平极为低下、科研基础极为薄弱的中国,是不可能按照英美的发散型科技体制模式向前发展的。而实际上,苏联对我国科技体制建设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了,如1955年开始设立学部和学术秘书处,制定研究生条例以及科学奖金条例等制度被普遍认为是当时学习苏联的三项成果。
历史实践表明,新中国的科技体制有其非常高效的一面,通过政府直接组织科技规划、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并直接管理科研机构,其人力、经费、物资等完全由政府按计划统一调配,尤其是在国际封锁、国内科技资源稀缺的条件下,这一体制能够高效地将有限资源向战略目标领域进行动员和集中,从而让“好钢用在刀刃上”,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短短十几年便取得了“两弹一星”和结晶牛胰岛素等为世界瞩目的科技成果,使我国在整体上以较快速度明显缩小了同世界科技先进水平的差距。
然而,斗转星移,沧海变桑田,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世界新技术革命浪潮“声驱千骑疾,势卷万山来”,汹涌澎湃的新技术狂飙导致几乎所有学科领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大量科技成果被迅速推广应用,极大地促进了全球的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国际上国与国的竞争变得更加复杂,由单一的军事竞争、经济竞争逐渐转向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竞争,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成为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从而对科学技术不断提出了多层次、多元化的迫切需求。这些无疑对当时我国和苏联的自上而下的、以计划来推动科技项目和任务、进而带动技术转移的集中式科技体制提出了越来越大的挑战。该类科技体制深层结构中存在的固有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有的甚至根深蒂固,影响至今:
首先,这种科技体制是一个自封闭的垂直结构体系,科研单位只对上级领导部门负责而缺少与社会及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系,科研与生产严重脱节,形成科技和经济之间的“两张皮”现象。正如俄罗斯创新集团总裁列别捷夫坦诚所言,一方面“俄罗斯有好的科学基础”,然而另一方面“这些成果一般到不了工业生产阶段,也不为经济现状所需要”。
其次,缺少一种公平的科技成果有偿转让机制,研究成果被视为公有财产,不利于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扩散。国家经济政策与科技政策之间缺乏有机衔接,甚至存在相互矛盾扯皮的现象。
第三,科研部门条块分割现象十分严重,科技资源配置分散重复、效率低下、浪费严重。如美国发射的MODIS资源卫星,其数据接收站在美国本土只有16套,欧洲大部分国家各只装备了一套,而我国在已建成30套后,一些地方和单位仍计划再建50套!
第四,在科研院所内,国家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过多,存在着“大锅饭”现象,科研单位缺乏自主权,不利于调动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如今的俄罗斯已经不属于科技领先国家了,2005年俄罗斯的科研经费(R
俄罗斯彼得大帝选择了法兰西科学院的模式,于1724年在圣彼得堡创建了科学院。在今天的俄罗斯科学院章程(2001年)第一章第1条中有这样的表述: “根据彼得一世的御旨和公元1724年1月28日参政院签署的法令,俄罗斯科学院正式成立。”俄罗斯科学院在成立伊始就通过重金聘请了许多国外一流科学家到圣彼得堡工作,从而使俄罗斯的科学研究一开始就有了一个较高的起点,随后不久就产生了诸如罗蒙诺索夫、门捷列夫等为代表的世界级的科学家和科研成就。20世纪中叶,苏联更是在空间科技领域一鸣惊人,拔得头筹,其先进发达的科技水平令世界大多数国家只能仰望其项背,成为唯一能和美国抗衡的超级大国。如今,俄罗斯科学院在其章程总则中仍明确指出,俄科院是“俄罗斯最高学术机构”,院长由俄罗斯总统任命, “具有国家地位”,因而对整个国家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能产生重大的影响和作用。
以1915年成立的中国科学社和1916年成立的地质调查所为标志,中国进入了科技体制化建设的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已晚两个半世纪矣。1928年,中华民国中央研究院的成立标志着中国科技体制的初步确立,其主要特征是,法定中央研究院作为国家学术研究的最高机关,经费来自国家拨款,国立科研组织在国家的科技体制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新中国建立之初,1949年11月中国科学院宣布成立,基本上把旧中国从各种渠道发展起来的科研组织都吸收进来并加以改造和重新组合,这标志着中国国家科技体制的真正确立。随着“向科学进军”、12年科学发展远景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国的科学研究系统按照“集中力量,形成拳头,进行突破”的原则形成了5大方面军,即中国科学院、高等院校、中央产业部门科研机构、地方研究机构、国防科研机构——中国的科技体制已经全面系统地建立起来了。对此,杨振宁先生曾中肯地评价道:“新中国通过人才的训练,通过科研机构的建立,通过工业的发展,可以讲近代的科技在中国本土化了。”
由上述简要回顾可以看出,中国科技体制的建立、发展从一开始便走上了相对集中的道路,这是由我国自身的具体历史国情所决定的,显然,在当初经济发展水平极为低下、科研基础极为薄弱的中国,是不可能按照英美的发散型科技体制模式向前发展的。而实际上,苏联对我国科技体制建设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新中国成立之后了,如1955年开始设立学部和学术秘书处,制定研究生条例以及科学奖金条例等制度被普遍认为是当时学习苏联的三项成果。
历史实践表明,新中国的科技体制有其非常高效的一面,通过政府直接组织科技规划、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并直接管理科研机构,其人力、经费、物资等完全由政府按计划统一调配,尤其是在国际封锁、国内科技资源稀缺的条件下,这一体制能够高效地将有限资源向战略目标领域进行动员和集中,从而让“好钢用在刀刃上”,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短短十几年便取得了“两弹一星”和结晶牛胰岛素等为世界瞩目的科技成果,使我国在整体上以较快速度明显缩小了同世界科技先进水平的差距。
然而,斗转星移,沧海变桑田,20世纪六七十年代世界新技术革命浪潮“声驱千骑疾,势卷万山来”,汹涌澎湃的新技术狂飙导致几乎所有学科领域都发生了深刻变化,大量科技成果被迅速推广应用,极大地促进了全球的经济增长和产业结构调整;同时,国际上国与国的竞争变得更加复杂,由单一的军事竞争、经济竞争逐渐转向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综合国力竞争,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成为国家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从而对科学技术不断提出了多层次、多元化的迫切需求。这些无疑对当时我国和苏联的自上而下的、以计划来推动科技项目和任务、进而带动技术转移的集中式科技体制提出了越来越大的挑战。该类科技体制深层结构中存在的固有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有的甚至根深蒂固,影响至今:
首先,这种科技体制是一个自封闭的垂直结构体系,科研单位只对上级领导部门负责而缺少与社会及企业之间的横向联系,科研与生产严重脱节,形成科技和经济之间的“两张皮”现象。正如俄罗斯创新集团总裁列别捷夫坦诚所言,一方面“俄罗斯有好的科学基础”,然而另一方面“这些成果一般到不了工业生产阶段,也不为经济现状所需要”。
其次,缺少一种公平的科技成果有偿转让机制,研究成果被视为公有财产,不利于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扩散。国家经济政策与科技政策之间缺乏有机衔接,甚至存在相互矛盾扯皮的现象。
第三,科研部门条块分割现象十分严重,科技资源配置分散重复、效率低下、浪费严重。如美国发射的MODIS资源卫星,其数据接收站在美国本土只有16套,欧洲大部分国家各只装备了一套,而我国在已建成30套后,一些地方和单位仍计划再建50套!
第四,在科研院所内,国家用行政手段直接管理过多,存在着“大锅饭”现象,科研单位缺乏自主权,不利于调动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如今的俄罗斯已经不属于科技领先国家了,2005年俄罗斯的科研经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