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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类事故造成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数量急剧上升。从2006年1月至今,国家环保总局接报各类突发环境事件49起,涉及2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据介绍,在49起污染事件中,按污染大小分,重大事件4起,较大的13起,一般的32起;按污染的诱因分,由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事件22起,由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12起,由交通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11起,第三者责任和气象条件改变引发的环境事件4起;按污染结果分,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15起,造成水污染的32起,造成水气综合污染的2起。目前绝大部分事件的警报已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