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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建立了一种全新的制度——逮捕后羁押必要性继续审查制度,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不当羁押或超期羁押,这对于提高中国的刑事立法人权保障水平有极大的帮助。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充实了该制度。考察高检羁押必要性审查方面的具体规则,发现司法实践中可能遇到新问题,建议通过进一步区分概念、确定羁押必要性审查主体、明确审查时间、建立羁押必要性评估标准、充实审查方式等途径继续完善根本体制以及具体操作规则。